初创公司如何控制股权
❶ 创业开公司如果投资人出全资怎么分配股份合理
摘要 股权分配首先要做到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因为公司需要有一个能够拍板的领导者,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也能激发团队做大企业的信心和动力。
❷ 初创型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
参与公司股权分配的人,除了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以外,还包括员工与外部顾问和投资方。所以,创业初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后期融资、人才引进及员工激励方面的问题,在股权分配前期,预留出部分股份。
我认为这部分预留出来的股份,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如下:
1)股权激励份额
股权激励是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的法宝,能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在海外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甚至是获得投资人认可的必要条件。
2)预留新合伙人份额
前期预留充足的股权份额,有利于企业持续吸引优秀的人才,为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持企业的实力和活力。
3)预留融资稀释份额
融资是企业发展道路上的必要环节,每轮融资股份都会被稀释,因此,需要将这部分提前预留出来。
以上这三个部分股份预留出来后,创始合伙人再按比例分配剩余股份,预留的股份放入股权池由创始人代持。
在分配剩余股份的时候,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原则有以下几点。分别是:
1、创始人绝对控股
创始人是公司的发起人、最核心的精神领袖和利益相关者。同时,创始人也是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决策的决策者,所以必须享有绝对的控股权。
2、杜绝平均主义,分配规则尽早落地
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而且在进行股权分配时,还要考虑每个合伙人所做出的贡献与所获得的股权份额是否匹配。
很多创业团队在创业初期,往往忽略股权分配问题,等到公司发展壮大以后,早期创始成员开始关心自己的相关利益,但这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配,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进而致使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发展。
3、股权绑定,分期兑现
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通过长期服务于公司而获得的,因此也会按照合伙人在公司工作的年限逐步兑现。股权绑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因为某个合伙人中途退出带走大量的股权,而致使公司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平衡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均的情况。
4、遵守“契约精神”
股权分配最核心的原则是“契约精神”。对于所有创始团队成员来说,股权结构一旦确定,就意味着利益分配机制已经形成,除去后期的调整,接下来大家就应该认真履行定好的契约。
初创企业的股权结构设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但我发现很多创业者都意识不到这一点,这会给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很大的困扰。
在企业步入正轨后,经营者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资本投入、外部人才、资源引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随时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创业者,股权结构设计既要考虑创业团队的内部结构,又要考虑适应资本市场的融资与上市需要,最终形成有利于各方的股权合作模式,使初创企业获得应有的价值与利益,进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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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初创团队如何股权分配
还有呢比如说那些以产品为主导的商业模式,那他对于产品的规划以及未来的供应链的打造,这些会比较重要,所以说在股权架构的设计上要考虑到如何可以整合上下游的资源。而另外一些平台型商业模式呢对于生态的构建非常关注,那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到股权架构未来的可调整性,还有一些共创的特性。
作者:Carina ,纽交所上市金融集团创业教育负责人,英国托尼博赞思维导图认证管理师,罗辑思维得到脑图签约作者。微信公众号:本来时间(jiuyaoruci)
❹ 初创公司股权分配有何规定
法律分析:第一,要有一个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因此,在股权设计时一定要给创始人或者带头人公司的控制权。他的持股比例要到67%或者51%以上。如果不能单独持股这么多,就需要通过一些协议来联合持股达到这么多。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管理的通畅以及在后边的融资过程中,公司创始人团队始终保持公司的控制权。第二,要有让步,也就是说其他的小股东把管理权让步给大股东。而大股东相应的把公司的分红权,或者是经济收益的权利让步给小股东保持双方之间的公平。这是一个公平原则的体现,也是股东之间互相信任的体现,更是股东之间相互制衡的体现。第三,要有进退机制。也就是说在公司的股权设计中,一定要对合伙人的进入和退出提前定有机制。这里包含合伙人资格的考评,合伙人进出的方式,合伙人退出的方式等等。因此,在股权分配的设计中,需要提前定有股东的退出和进入机制。第四,在股权分配设计中要有余地。公司日后随着发展可能需要给员工和其他管理团队做股权激励或者新股东的进入在股权上有提前的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❺ 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创业初期公司分配股权应该坚持创始人和股权的绑定以来控制。其分期兑现的原则,现在在市场上最流行的股权分配模式为:由一个股东出资额占公司总资本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享有绝对控制权。
一、股权分配原则
股权的分配多数是采用三种分法,第一种,平均分配;第二种,个人说了算;第三种,差异化分配股权。当然,平均分配以及个人独大,这两种都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股权分配方法。第一种,股权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是很难生存下来的,有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并不是统一的,那这样会降低效率。第二种,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样做虽然一个创业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话语权,往往容易刚愎自用,很难听进去别人的意见,创业风险高而且无法集思广益,企业很难做大。第三种,创业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占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说,创业人数是5个人以下的,那老大要占股51%以上,如果创业合伙人数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过51%。
二、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
股权转让一般不需要公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❻ 创业公司股东如何分配股权
创业公司分配股权坚持创始人控股和股权绑定,分期兑现的原则。现在在市场上最流行的股权分配模式为:由一个股东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以此来控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❼ 初创公司股权如何设计
一、宏观战略层面,股权架构设计的考量因素。
让我们借助“蛋糕”的故事,帮助诸位理解宏观层面股权架构设计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因素一:谁切(分)蛋糕问题(公司控制权问题)
因素二:如何将蛋糕做大问题(股权激励问题)
因素三:如何将蛋糕卖个好价钱问题(股权融资问题)
接下来,我们一点一点来讲。
因素一:谁切(分)蛋糕问题(公司控制权问题)
切(分)蛋糕问题,其实就是指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公司控制权关乎表决权控制、董事人选选任、对股东会决议的影响、对公司管理运营的掌控等。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真功夫控制权纠纷”、“雷士照明吴长江的控制权争夺案”、“万科控制权之争”等事件,教训惨痛,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开始重视公司控制权问题。
创业者要想实现对公司的控制,股权架构应作何种设计呢?
创业者可以直接依靠股权进行控制,包括绝对控制权、相对控制权、消极控制权。
1.绝对控制权,持股67%以上,对公司重大事项(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结算、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修改章程)及其他事项享有绝对的控制权;
2.相对控制权,持股51%以上、67%以下,拥有除公司重大事项外的公司普通事项的控制权;
3.消极控制权,持股34%以上、51%以下,虽不能对公司重要事项作出决策,但可以就某些事项进行否决,通过行使否决权,从而消极控制公司。
利用股权对公司实施控制,具体操作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设立之初,务必确立一位“掌门人”,打造一个“单极稳定”的控制局面,这种绝对控制权或相对控制权的设计成本是最小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2.尽量避免均衡型的股权架构模式,容易导致公司僵局;
3.一旦股权架构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纠偏,通过部分认购增资、存量股股权转让等方式,打破不科学的股权架构;
4.除了通过股权实施控制外,还可以通过投票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股权代持、拥有类别股份的表决权(AB股)、设立有限合伙并担任GP、运营控制(如控制公章、营业执照、与团队建立同盟等)等方式实施控制。
因素二:如何将蛋糕做大问题(股权激励问题)
“二十一世纪,最贵的是什么?——人才!”
培养人才并能够留住人才,是企业最根本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初创公司通过股权激励,使激励对象“像老板一样思考和工作”,以图实现聚集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进而实现将公司蛋糕做大的目的。
从股权架构设计角度来讲,创业者在作股权设计时,需要考虑是否预留“股权池”,以备用于股权激励。预留的比例太大,可能影响公司的控制权;预留的比例太小,可能起不到激励人才的目的。
具体操作中,请遵循以下原则:
1.初创时期的公司前景不明朗,风险比较大,员工对股权激励的需求不强。这一阶段,如果要实施股权激励,其对象应仅限于公司的核心人员;
2.初创公司在设计预留股权比例时,应确保未来股权释放时,不应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和稳定性。确定预留的总量时,需要根据创始股东的意愿、公司薪酬水平、公司规模和发展阶段、同行业情况等而定。在裁量释放给个人的个量时,要兼顾公平与效率,肯定价值贡献,做到留人留心;
3.股权激励的模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实股”,也可以是“虚股”,其中,实股指激励对象可获得真实股权、取得股东身份;虚股指激励对象不能取得真实股权,不能取得股东身份,但可享受股东的相关财产权利。具体采用何种形式,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确定。
因素三:如何将蛋糕卖个好价钱问题(股权融资问题)
初创公司的融资需求,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创始人套现需求,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现;二是初创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现。
初创公司的股权设计中,可以根据战略目标预留股权融资份额,具体比例及操作应把握以下核心底线:
1.控制权底线,创始团队应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权,注意保留控制权的几个重要数字,如67%、51%、34%等;
2.对赌底线,股权融资时,投资者可能会要求创业者与其签订《对赌协议》。对赌条件成就时,调整双方股权比例或进行现金补偿。创业者一定要评估好对赌事件发生的概率和自身的负担能力;
3.回购底线,投资者与创业者约定了具体的回购条款,创业股东应当注意控制好回购的成本及责任范围。创业股东最好不要以个人资产为回购义务提供连带担保,一般做法是以其所持的公司股权为限承担责任。
二、微观实施层面,初创公司股权架构设计。
从微观实施层面讲,初创公司股权架构设计需要做好这四件事:“搭班子”、“带队伍”、“分蛋糕”、“谈退股”。
1.搭班子,选择合适的创业伙伴
选择合适的创业伙伴至关重要,选择了合适的创业伙伴等于创业成功一半。投资行业有句话,投资=投人=投股权结构,可见“人”是投资时最看重的因素,由“人”主导构成的“股权结构”则是投资行为落地的核心规则。创业伙伴是否合适,可以从个人品性、责任心、能力、协同力等维度进行评价及选定。
2.带队伍,打造所向披靡的战队
初创公司可以利用股权融资、股权激励等方式,融资融智,打造一支目标一致、勇于担当、充满激情和自信、保持诚实与正直、保持积极沟通、不轻易放弃、相互尊重、团结互助的钢铁战队,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3.分蛋糕,做好股权分配
初创企业分配股权时需要考虑这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利用合理的股权架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二是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得更多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等。
无论何种形式的资本,决定股权架构中股权比例的核心要素,应当是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归纳起来,一个总的原则,主要创始人占大比例股权,联合创始人占小比例股权,员工通过股权激励分享剩余的股权。
4.谈退股,提前安排好股权退出机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受到磨合期多种因素的影响,创业伙伴退出是正常的,为了避免纠纷以及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应提前约定好退出情形、退出方式、退出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