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架构需要考什么证
㈠ 中小企业股权架构怎么做合理
一
何为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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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成为合伙人
今天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家都讲合伙人,但其实法律的合伙人和法律上的股东是有差别的。合伙人在法律上针对的是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相对应的是公司,所以合伙人和股东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这里讲的合伙人是一种俗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实际上是有限公司里的股东。但因为现在创业火热,大家有点约定俗成,所以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中国合伙人》里的合伙人。
所以关于合伙人适合的标准,我看了很多案例之后,自己也总结了一下,认为有3个标准。
第一,要有创业的能力。
第二,要有创业的心态。
第三,要找到一起吃苦坚持的人。
以上几个标准是大方向上的,涉及到具体的还有以下5个标准:
一、理念要认同,要同舟共济。
二、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取长补短。
三、各自能独当一面,在某方面能撑起来。
四、需要背靠背的信任,相互之间没有什么顾忌,可以相互托付。
五、共同出资。这个有必要跟大家重点说一下,现在创业注册公司一般不要注册资本,但是公司成立以后,可能为了拉某个技术入伙,又因为公司现在没钱,就以股份的形式,而不要求出资。比如为了先把Demo或者App做起来,不要求技术出资,直接给15%,甚至30%的股份,让他以技术入股。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让技术先在原先公司待着,等到公司成长、融到资后再辞职,我认为都不可取。
如果是后续加入的合伙人、中途加入的合伙人,那一定要坚持“先恋爱再结婚”的原则。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你可以通过法律文件的方式跟他说清楚,如果做我的联合创始人,我可以给你什么样的待遇,但是这个条件目前还不生效,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给你生效。这个时间也就三个月左右,差不多也能完成真正的了解和磨合,这就是所谓的“先恋爱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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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理解和分类
股权有两种理解,一种比较通俗,就是10%、70%、90%,这是法律登记上的股权。你占有公司多少法律上的股权,就代表这个公司里有多少比例是属于你的。
第二种理解叫创业股权。这个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可以与大家交流一下。这种股权举个例子,你我他三个人按照721模式合伙,虽然都有出资,占有20%的股权,但是对不起,这个20%,还只是在你名下而已。它是一种企业成长的股权,这20%是你的没错,但不是说你前期投入了,这个公司就必然成长到什么阶段,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成长的过程,都有它的成熟期,也就是企业只有在成熟阶段以后,这个20%才真正是你的。
这具体法律上的股权分类
第一种:实打实的股权,在工商局登记的30%、60%等股权。
第二种:限制性股权。就是你一开始就出资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兑现机制。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你转让、质押和处理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是限制性股权。
第三种:期权,就是期待性的权利。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做一个激励核心员工、高管,各种VP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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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原则
涉及到股权架构的基本原则,主要有5点。
第一: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所以对于CEO来说,你需要清晰知道每个人每个岗位在各个阶段的不同,对于贡献和股权架构设置也就不能一刀切。
第二:效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是资源,比如人的资源,产品、技术、运营和PR,甚至是融资;其次是这个架构要便于公司治理,特别是涉及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能够在议事规则下迅速做出比较高效、正确的判断。最后结合第二点,这个股权分配架构需要考虑决策,就是要有一个老大,能让任何事情决策更加高效。
第三:便于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是控制权。
第四:有利于资本运作。这个主要涉及两个层面:融资和挂牌IPO。
第五:避免均等。很简单,避免55开,或者333之类的,这种结构非常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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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蛋糕怎么切
很多人来找我们律师的时候,大都会问合伙人份额怎么分。我的回答都是标准的,任何一个事业不可能靠几个合伙人、几个“O”做起来,一定要靠很多伙伴、VP和高管,包含全体兄弟姐妹。
所以基于共同打拼这一点,考虑问题的思路就不再是怎么分,而是分给谁。一般来讲,我们律师都会根据你的行业,给你一个建议,应该拿多少的期权值出来,比如数据统计,现在一般是10%到16%,或者到20%都有,而奇虎360拿出40%,应该说是比较慷慨的,换个直观的说法就是,他们公司现在随便一个高管或者部门主管都是千万级富翁。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是华为,他们说自己是全员持股,不过法律上讲的话只能叫全员激励。华为是用现金价值的方式来激励,而不是实打实将所有的公司员工都作为股东。但这个可以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考虑股权这个蛋糕怎么切的时候,首先要照顾的是员工份额,留多少才能持续吸引后续的优秀人才加入?这个是需要提前分出来的,那作为律师来讲,我们建议10%到20%都正常,15%、12%,在资本市场比较认可的是12%,但比较折中的方式有15%。
第二个需要考虑给新的合伙人预留。刚才说了,不是所有团队都能从刚开始的时候就找到齐整合适的创业团队,中间还会有各种各样的联合创始人需要引进。一般我们会根据测算建议你先预留15%,会相对合理一些。
所以扣除了以上预留的两部分,才是创始合伙人的股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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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的份额分配
从企业刚创立就给它估值,哪怕是通过资本市场去估值。比如一个互联网项目,注册资本是100万,刚开始的估值是500万,去融天使的时候估值1200万,这种情况下你出资30万,就只能占6个点。这是第一个需要考量的因素。
第二个因素是要有一个老大,即CEO,对公司有更多担当和责任,特别在前期是为了决策效率。企业的发展与CEO的能力直接挂钩,所以CEO在一个创业项目一定要大股,始终能够控制住这家企业。
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合伙人了,这个需要多方面综合考量,因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各有优势,有资金、资源、专利、创意、技术、运营和个人品牌等。而资源的话,包括融资的资源、数据的资源等,在前期会很重要。
每个阶段大家都要科学地评估,有个全面的认识,现在的互联网创业跟以前的创业确实不一样,有很多不确定性,但是在合伙人问题上,在项目规划里,平衡了各种资源、人才和发展阶段之后的科学评估,会比较适合。
第四个方面就是要在合伙人股权分配上有一个明显的梯次。在刚才讲过的不要均等的基础上,实现梯次,这种梯次不是CEO60%,剩下的40%,还有三个人,每个人13.33%,这也不行。比如CEO老大、CTO是老二,然后依次各种“O”,按照20、15、10,或者15、12、8、5这种梯次,会在以后方便很多。
合理的股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
提问/回答/建议
问:我们项目融资现在已经A轮了,需要吸纳一个联合创始人、一个非常厉害的CTO进来,那该给多少股份合适?
答:这样的问题,我一般都会先问这个人进来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能不能用钱来解决,接着才会看轮次。在北京,产品还没有就引起CTO,给人15%-20%是正常的;天使轮之后,产品已经有Demo了,那这个CTO可能要在股份上打五折了,原来15%,现在只能是8%、6%,或者5%;在A轮以后,就可能只给3%-5%了;如果到了B轮,可能就只给期权了。所以这就是刚才讲到的,股权都是动态分配的,你要根据你的阶段不断做评估,因为你的融资阶段不一样,企业的估值也是不一样的。
建议:CEO给50%-60%都是正常的,但是联合创始人,不管有多少个人,一定不要加起来超过30%,你还需要预留10%-20%的职权期,这算比较科学的股权架构结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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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的法律设计
就互联网创业来讲,股东协议应该有这么几个机制:
第一:股权兑现机制,也叫股权成熟机制。比如刚才讲到,我这个项目成熟期是4年左右,我在里面占20%的股权,但是在这过程中我认为太辛苦,无法再坚持下去,无论是迫于生活压力、失去兴趣还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不再跟着一起玩了。这个时候出现的问题是:我要走了,但工商局登记里,我的名下还有20%的股权,这如果一直到上市IPO,对于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对于股权兑现机制,它的核心就是:登记在工商局的股权是你的,但一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按照时间和阶段的发展,你个人对公司的付出来不断评估兑现。
以上是第一个机制:涉及回购。另外需要考虑的第二个机制是股权的动态调整。比如公司未来是要往云计算、大数据方向发展的,但现在还不会到那个层次,相关的人需要成长,那就可能涉及到我给技术本来是10%,但是现在先给5%,等到你也能达到再给5%,或者你达不到就用这5%来给别人。所以这个是一个动态的可调整的机制。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股东里有夫妻离婚,因为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就会导致公司相应变动,所以关于离婚可能要有提前的约定,一种是谁创业归谁,你这个项目与配偶无关。
第四种情况是继承,这个一般不会被关注,但是又很常见,比如股东去世之类的,他的继承人就会成为股东,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这个项目不对路,聊不来,那可能就会影响公司的决策和发展。所以对于继承相关的情况,协议里也应该有一些权益可以清算的条款,这样会比较科学。
第五种情况是犯罪,就是创业项目中的创始人因为各种工作的原因或者个人的原因犯罪,如果这些犯罪可能影响到项目后续的资本运作,或者是因为被关押导致公司决策受限,那也要在股东协议中考虑到。
二
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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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分为哪几类?
第一种:绝对控制,占股三分之二以上。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比如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类、解散等,这些重要情况是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来同意的,这是叫绝对控制。
第二种:相对控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占股50%以上,另一种是有很多股东,我相对占股最多。不过常规情况下第一种方式比较常见,所以很多创业公司创始人的占股往往是51%。
第三种:一票否决权,比如占股34%,虽然没有51%,也没有67%,但有些情况下必须2/3以上通过的话,我占股34%,那其他人占股66%就没用。所以这是一种非常直接、简单粗暴的方法,在表决上拥有绝对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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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具体可以怎样来实现呢?
第一种:代持,比如昨天还有一个项目来咨询,有8个创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悬殊也就3个点。这种情况下,比较直接的方法就是让某个人,或者CEO代持。但我个人是非常不建议代持的,因为代持有几个问题:给CEO代持或让某个人代持,人什么时候没了都不知道;涉及道德风险。
第二种:表决权委托,比较常见于美国。表决权委托就是你让我给你代持我不干,但表决权可以给你,委托你来帮忙投票。
第三种:AB股,也叫牛卡计划,也可以叫双股权,是舶来品。简单讲就是公司里存在两种股权,但工商意义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表决权不一样。具体来说,我虽然占股30%,实现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决权上放大,那也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所以总结来说,就是股票所有权和投票权分离,放大自己的表决权。
第四种:持股平台,这个是律师比较推荐的。刚才说到代持不靠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票权委托有时候可以撤销,并且是随时可以撤销,不是很方便。这个时候我们可能会做一个持股平台来实现控制,就是把一些零散、小额的股权集中起来实现投票权,或者有些人占股30%,可以放一部分进来到持股平台里。持股平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合伙。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建议还是放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因为治理方便,基本是GP(管理合伙人)说了算,其他人只要负责做就行。
提醒
持股平台的地点选择也很重要,因为现在来讲北京工商部门是不允许设置什么股权投资企业、乱七八糟的PE公司的。不过话说回来,全国很多地方也能注册,而且有不同的优惠政策,不同地点的优惠是不一样的,比如新疆、厦门自贸区和天津等,可以多方考虑一下。
3
公司创始人有哪些特殊权利?
创始人的特殊权利
第一:一票否决权。比如下列事项必须经过创始人、股东谁谁谁的同意,才能通过,这个就是一票否决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有控制权的方式。
第二:董事提名权。类似的可以借鉴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比如说董事会一般是奇数,设立的董事会至少是3个人,所以可以约定,创始人可以有权提名一半以上的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第三:董事长的任命权。不仅可以提名董事,还可以提名董事长人选。
㈡ 从事股权投资工作需要考取哪些证书是否需要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
摘要 是的,需要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
㈢ 企业怎样设计股权结构
横向架构:以不同股权类型为基础
1、一元股权架构:一元股权架构情形,主要是同股同权下的设置。同股同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权临界点,即66.7%、51%、33.4%。
2、二元股权结构:二元股权结构情形,是在同股不同权下设置,国外较普遍应用,国内上市的企业不适用。比如创始人只有1%的股权,就算企业上市99%的股权分出去了,签订了投票委任书,决策权与控制权仍掌握在自己手里。
3、多元股权结构:根据4C理论将股东分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分别授予股权。
纵向架构:以不同持股形式为基础
1、直接持股:表示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部分是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直接登记部分的股权是指各自已经成熟的股权+未成熟的股权;
2、大股东代持:表示该部分股权仍然登记在大股东明下,股权不显名,该部分是指未成熟部分股权;
3、持股平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被激励对象作为LP,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且纳税成本相对低,是目前做股权激励时采用最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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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初创企业怎样才能做好股权架构
创始人控制权
(1)股东会:为了严谨我得先约定股权生命线的前提是【同股同权】
1、67%绝对控制权(有权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资扩股)
2、51%相对控制权(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控制)
3、34%否决权(股东会的决策可以直接否决)
4、20%界定同业竞争权力(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就上不了市了)
5、10%有权申请公司解散(超过公司10%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5%股东变动会影响上市(超过5%的股权所有权就要举牌)
7、3%拥有提案权(持有超过3%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2)董事会: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区别于股东会,按照【一人一票制】
*注释: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1、三分之二以上,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2、半数以上,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4、特殊约定除外(例如:一票否决权)【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以上描述的这些都是控制权要点,而创始人层面要思考的是如何绊随着融资节奏一步步稀释,整体防止控制权的丢失,这里就不展开讲,涉及的内容是从公司层面整体出发的,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基本上都是个性化设计的!
(3)股权分配:主要是量化分配【量化】和分期兑现【动态】
【量化】在早期股权分配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我们只用考虑到创始团队成员之间的股权分配的问题,那么股权怎么分比较合理呢?在这里我们要区分的是人力资本驱动的互联网轻资产行业和财务资本驱动的重资产行业,我的以下观点是基于人力资本驱动的互联网轻资产行业考虑的:
*注释:我们把这个股权比作一个蛋糕,先切成四块。然后每个人在每个维度根据个人实际现状进行量化分配,最后加起来就是你们的股权分配结果。
1、创始人股:为保障创始人控制权,通常情况下会有一部分蛋糕是创始人独占的,我建议是20%-30%(具体根据发起人人数确定)
2、身份/发起人股:为保障联合创始人话语权,这个维度上的蛋糕是大家一起均分的,我建议是8%-15%之间(具体根据发起人人数确定)
3、风险/资金股:回到最开始讲的早期风险的承担者和价值贡献输出者,在这个维度上就是早期的风险承担部分,这个维度上的蛋糕是依据实际出资来确定,我建议是10%-25%(具体根据实际出资总额和工作年薪与现行工资差额来确定)
4、贡献股:围绕着基于人力资本价值输出的高度认可,这部分蛋糕我的建议是30%-62%,大致分为基础贡献股(公司背景和工作年限)和岗位价值贡献股(基于行业属性判断的岗位价值权重)。
【动态】大多数轻资产的互联网公司都是基于人的价值输出带动公司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人力资本的不确定性太强,特别是一些核心关键岗位的leader(通常就是合伙人/联合创始人)一旦发生人力价值输出终止通常给公司带来的伤害也是毁灭性的。这样不仅让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同时也带走其名下的股权。给后期的发展埋下深深的隐患。所以,基于此建议股权是动态的:
成熟期:3-5年
成熟机制:以4年成熟期为例1+1/36 1+1+1+1 2+2 3+1 1+2+1
成熟原则:创始团队成熟机制尽量保持一致
立刻成熟份额:基于合伙时间确定(3个月5%/6个月10%)
创始人话语权
(1)持股比例:原则上来讲,联合创始人持股比例最好是10%-25%之间(上线浮动2%)。创始人持股比例应该是合伙人人均持股比例的2-4倍(联合创始人早期最好控制在2-5人,后面加入的便是合伙人)。
(2)持股模式有三种:直接持有、创始人代持、持股平台
直接持有:表示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部分是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直接登记部分的股权是指各自(已经成熟的股权+未成熟的股权)
创始人代持:表示该部分股权不显名,该部分是指未成熟部分股权。创始人工商登记的股权(未成熟的全部股份【包括自己+其他联合创始人】+自己已经成熟股份)
持股平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基本上就是一个壳),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被激励对象作为LP,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也是大多数做股权激励时采用的方式。
(3)进入机制即成熟机制参见【动态】
(4)退出机制:主要分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过错退出处理方式是采用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零对价/1元人名币)回购其所有股权(不论成熟与否);无过错(成熟股权)退出一般有两种补偿模式,其一,按照净资产的1.5-2.5倍之间结算;其二,则是按照对应估值的10%-20%。无过错(未成熟部分股权)按照获得时对应股权的出资额返回/对应出资额按照银行利率的一个倍数进行补偿(控制在3倍以内)。
核心员工期权池
(1)期权池比例的确定:一般有种三个方式:其一,投资人要求的比例确定;其二,根据创始团队的情况确定,其二,基于已有的方向/商业模式设计确定。
(2)期权池的来源:通常情况下建议是创始团队之间确定好股权比例后,同比例稀释一个(前面三种方式确定的比例)期权池,然后把期权池设计成10,000,000股(自由约定,以方便计算和统计为主)。有的创始团队早期期权池预留特别大(一般是指在30%以上),这样也有一定道理,一方面避免再次增发带来麻烦,另一方面对于创始人集中投票权操作方式的也是不错选择,后期再做期权池的切割,形成一个小的资源型期权池,用于以小博大的商业操作模式,如果真的是这么做的话,最好记住的一点是,要约定好在某个阶段/事件前,期权池剩余没有发完的部分要按照最开始参与同比稀释的创始团队成员的比例(第一次稀释时的比例)返回到各自名下,但是预留较大期权池也是有一定的隐患和后期的纠纷。对于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可能会造成不恰当的操作,也就是说就是很可能发多了,反过来,损失的是创始团队成员的利益。
(3)持有模式:代持和持股平台。早期核心员工承诺的激励可以先采用代持,天使轮以前的承诺都建议采用代持来操作,比较合适的期权激励计划:我建议是天使轮后,A轮前实施第一次激励计划,这一次大概会花掉整个期权池的1/3。因为越是早期,对于核心员工来讲风险越大,所以这一次对于整个期权池的消耗是比较大。
(4)如何行权与如何确定行权价格(事实上是自由约定的):用下面这张图来描述吧(不详细做解释,这部分内容挺复杂)。
(5)退出机制:类比联合创始人的退出机制设计,因为期权行权之后就会变成实实在在的股权,主要分行权期前退出行权后退出,行权后退出又分为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两种退出方式。
㈤ 股权结构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股权结构设计,作为公司成立时,就排在第一位的需求,所以对这个问题更要了解。以下为股权结构设计需要注意的四个方面。
一 为什么要设计股权结构?
1 明晰合伙人的权、责、利
一起合伙创业,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利,将合伙人应有的权利、责任、利益,都摆出来,一一分好,将利益的重要体现出来,这样合伙的朋友不至于因为后期利益问题,导致分裂影响公司发展。
2 掌握公司控制权
公司的创始人通过股权结构设计掌握公司的控制权,让公司发展不会偏离方向,同时公司议会,可以一锤定音,不会因为出现争议,影响公司发展。
3 为投资人投资做好准备
投资人最先关注的是你的产品、发展、人格,是没错,但是股权结构是决定投资人是否投资的决定性因素。因为股权结构不好,投资人拒绝投资的例子,不少见到。
4 为公司稳定发展做好基础
一起合伙创业时,大多因为兄弟情谊,均分股权,但是此举会为以后发展埋下一个隐患。如果创业项目出现问题,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会影响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 设计股权架构有哪些原则?
1 拒绝均分股权
不同的合伙人对项目的贡献是不一样的。虽然你出一百我出一百这种出资构成是一样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个人擅长的点不一样,他对企业,对创业项目的贡献度是不一样的。所以均分股权是很不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
2 股权结构标准
首先,股权结构要简单明了,创业初期,合伙人三个就能完成很多事情,不一定需要要完整的组合。前期投资人关注的是产品和理念,还有就是股权的架构,所以简单明了的股权结构,更能吸引投资人。
公司一定要有一锤定音的人,拍板说这件事就这样定了,让公司稳定发展。同时,公司的股东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信各位为了公司,都在努力奋斗。
三 股权如何分配?
公平原则。公司分配股权一般要考虑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原则。即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按照公平原则去做,公平是指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按照利益均沾想法,照顾到每一个人。
所以股权分配要综合考虑,按照出资比例、负责职位、工作贡献,以此为基础将股权进行公平的分配。
四 预留股权
1 为吸引新的合伙人预留
预留一些股权出来,合伙人也放心,因为融资时股权是要稀释的。
2 为做股权激励预留
为股权激励预留再各个时期都是能用到的。
创业前期,预留的股份,可以用来招聘人才,以股权激励为引,否则人才怎会轻易加入。
创业发展期,预留的股权,可以为员工们做股权激励,使员工努力工作,促进公司的发展。
创业成熟期,公司已经做大做强了,此时可以给老员工做股权激励,让老员工安心工作,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去带新员工,同时新员工也会受到激励,让公司再次发展。
股权结构设计作为公司发展的基础,由产品经营上升到资本经营,将公司做大做强,离不开股权结构设计。如果想让公司长久发展、做大做强,完善的股权治理架构是绕不开的。股权伴随企业从生到死,一路相随。
㈥ 公司股权架构怎么做
这4招股权架构,
让你1%股权拥有80%的控制权。
一、双层架构设计控制法,
假设a公司是载体公司,
在a公司之上成立有限合伙公司b公司,
投资人及员工在b公司做lp,创始人做GP。
二、协议控制法:
1.一致行动人协议,
2.委托投票权协议。
三、董事会设计控制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
创始人占有董事会2/3以上的席位,
新进董事和修改公司章程,
必须得到创始人的同意,
阿里巴巴的合伙制度类似这一种模式。
四、AB股制度。
AB股制度,
同股不同权,
A股B股一票,
B股一票可以10票甚至20票,
小米京东类似这种模式。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㈦ 如何做股权架构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在进行股权结构设计之前,应该清楚认识到股权结构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应该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通过对股东权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体系。
一、股权比例、公司管理、公司决策
股权是一种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所有权。公司管理权来源于股权或基于股权的授权。公司决策来源于股权,同时又影响公司管理的方向与规模。股东只要有投资,就会产生一定的决策权利,差别在于决策参与程度和影响力。
二、控股股东
取得决策权的股东是法律上的控股股东。取得控股股东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实际出资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二是直接实际出资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股权比例最大,再通过吸收关联公司股东、密切朋友股东、近亲属股东等形式,以联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势。
三、表决权的取得
没能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如何对公司进行控股呢?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以此扩大己方的表决权数。要实现这个股权设计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或技术优势或管理优势,通过这些优势弥补投资资金上的不足,来换取换取表决权。
四、股权的弱化或强化
股权的弱化或强化是出于对实际投资人的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吸引优秀人才的考虑。常规的股权设计遵循的是同等出资同等权利,但遇有隐名股东,干股等情况下,一旦有人诉求其完整股东权利或要求解散公司并要求分配剩余资产时,就会将公司推向危险的境地。因此,在实践中运用章程、股东合同等形式予以约束明确相关股东之间的权利取舍,才可以有效的避免今后产生纠纷。
五、表决程序
股东会与董事会是常见的公司重大事宜表决部门,但如何设计表决的形式及程序需要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有些封闭式的公司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要求全体股东2/3的表决权通过才可以;有些公司对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进入公司决策层及管理层的表决比例或时限作出特别限制。
股权结构设计主要是针对企业的投资人而言的,这自然也是他们应有的权利。在公司步入正轨,并一天天发展壮大的时候,人才是最迫切需要的资源。如何稳定员工、吸引优秀人才?导入股权激励方案是常用方法。
(一)、设计要素
成功的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考虑企业的发展周期,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然后才开始设计方案,而方案的设计主要着眼于六个关键因素。
1、激励对象
2、激励方式
3、员工持股总额及分配
4、股票来源
5、资金来源
6、退出机制
在设计股权激励时,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潜在的财务影响也应必要的估算,以帮助企业进行全面的判断。同时,股权激励也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在宏观环境、政策环境变化中应做出恰当的调整。例如,华为在早年为了激励员工和内部集资的需要,采用了给骨干发虚拟受限股的形式,而如今这种分红激励的人群和骨干开始逐渐错位。因此,广大中小公司在学习华为股票激励模式的同时,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化调整。而无论是股权结构还是股权激励,都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设计的时候更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地、科学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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