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回购股权金额怎么计算
⑴ 公司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计算
a=51/90
b=39/90
具体情况是双方协议完成的
只需要重新备注
⑵ “股份有限公司用回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冲减股本”什么意思
按照我们国家的要求股票发行计价时只能按每股1元*发行数量来确定股本的总额,现在公司要减资,如果要通过市场回购股票的方式减资,也只能是按股票的面值1元*注销数量来冲减股本。注意:为什么用注销数量而不用回购数量。回购的数量如果公司不注销公司的股本仍然不会减少,所以要有注销的数量。比如公司回购了10000股其中6000股用于员工激励4000股注销,则该公司股本只减少了4000而不是回购的10000,其他6000奖励给员工,员工继续持有公司股票。
⑶ 股权减资和股票回购的区别
股权回购是指股权总额不变,股东的持股比例变化,一部分股份属于公司,但是不享有分红权。减少注册资本则是资金池子变小,持股比例不一定会有变化,减资需要特别表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⑷ 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公司在注册成功之后,为了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资本需要保持不变性,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会有增减资的需求,并且增资和减资的方法是不同的,通过回购股本的方式可能会使资本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⑸ 减资是否属于股权回购
减资不属于股权回购。因为回购公司股权不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减少注册资本,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通知公告债权人,公司减资后,责任就会变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⑹ 公司回购股权与减资的区别
回购本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会发生变化,但是不一定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资之后,持股比例不一定会发生变化,但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责任也会被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⑺ 两个股东退股了,没有人回购他的股份 公司账上资金回购的,怎么均摊他们的股份,计算公式能详细说下吗
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收购价格的确定,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式:(1)协商价格。(2)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3)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选择诉讼进入退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股东退股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其一为协商退出。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其二为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例如强制公司回购股权。
那么,如何实现股东的退出权,让股东退出公司呢?
1、我们建议股东建立事先的防范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章程中规定退出的条件和程序。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矛盾状态,预先规定应尽可能详尽。比如:(1)规定当控股股东把持公司,限制其他股东参与管理的情形发生时,受侵害的股东可退出公司,其他股东必须清算其权益;(2)规定当某股东和其他股东发生矛盾,不愿与其他股东合作继续经营公司时,该股东可以退出,并视为已得到转让股权的许可,其他股东应收购其股权,并就收购款项及相关所有者权益等承担连带责任;(3)规定当公司连续两个财务年度不能使利润达到净资产的5%时,只要任何股东提出公司解散,视为已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议,公司得依法进行清算等等。根据公司的行业,股东等具体情况不同,可预设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股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技巧,保障自己退出的机会和权益。股东在合作协议中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可取的。我们建议应由公司章程设定股东退出公司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为宜。中国政法大学的赵旭东教授认为公司设立后,原合作协议即告失效,股东不得依据协议对设立后公司的相关事项提起诉讼。
2、为有效保护了持有不同意见的小股东权利,对大股东滥用权利进行了有效制约, 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退出机制,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退股的限制与第三人利益保护。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新《公司法》没有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规定。笔者认为对股东退股应当做出限制:
(1)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
(2)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
(3)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
公司的股东退股注意事项
小型公司的大多数是几个朋友或亲友们作为股东而成立,共同出资、出人力,出经营管理、出业务资源等,但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可能因为经营意见不合或经营策略改变导致各股东无法继续,故而部分股东退出公司经营,俗称“退股”,但从其操作手法并非公司意义上的退股减少注册资本,其实质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一、退股为什么是股权转让而不是减少资本金。
大多数小型公司在成立之初,多是找中介代理公司垫资注册,名义注册资本金50万元或100万元,但实际投入仅仅10万元或20万元等。如果严格按照减资程序处理,必须首先要缴清注册资本,小型公司股东是无法做到的。所以,股东退出公司经营比较简易办法就是原股东将手中股份全部转让其他股东,即实施股权转让。
二、股东退股型股权转让的要点
(一)退出股东的注意要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过去多数退股案例中,约定公司承担退股付款责任,与事实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是不符,如果诉至法院,法院将是按无效合同处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受让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财产是其个人的主要财产,一般优选做法是:受让股东承担付款责任,公司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从而保障连带付款。
(二)受让股东的注意要点:
(1)务必划清退出股东的技术、业务资源、商业秘密利用的情况,必要情况下可以约定限制竞业条款。
(2)约定商业信誉维护。很多退股案例中,退股原因是合伙人不和,那么退股后就可能存在故意中伤、甚至诽谤原来合伙人或公司的情况,而小型公司来说任何一点点信誉损伤都是致命的,故有必要严格约定商业信誉维护,不得有任何中伤和诽谤行为。
(3)约定部分退股款作为保证金。约定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保证公司能够平安过度,避免因为股东退股后不当行为造成公司的不当伤害,督促退出股东遵守退出约定,不得竞业,不得侵害商业秘密。不得诽谤等等。
⑻ 公司回购股权是减资吗
法律分析:1、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2、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3、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4、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⑼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跟减资的区别
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⑽ 公司股权回购和减资的区别
股权回购是引起公司减资的原因之一,但公司减资并非都是由于股权回购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