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释的股权如何收回
『壹』 如何吞并或稀释另一方股权
通过和乙方协商,让乙方将股权有偿转让给甲方,这是合法的途径。
『贰』 增资扩股如何稀释股权
增资扩股来股权进行稀释,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进行增资;通过股权转让。
一、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现实中也会有很多股东不同意增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因此进行股权稀释较通行的方法是增加注册资本。
二、通过股权(股份)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我国《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依据公司性质的不同,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权(股份)转让的规定并不相同。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
『叁』 股权稀释应该如何进行
引入新的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的时候,原股东的股份会被稀释,而且是同比例稀释。
原股东持股的变化有两种,第一种是股份转让,公司注册资本不变,转让股权的股东股份会减少,其他股东股份不变,第二种是增资扩股,一般引入投资机构都是采用第二种进行入资,同时产生股权稀释的情况。
在投资者增资后,注册资本会发生变化,投资者的部分资金计入注册资本金,另一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因为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原股东的股份会被同比例稀释。
最后简单说,融资方以钱买公司产品或技术以及整个团队。而股东却是产品技术或销售模式的创新及发起人…
而股东们为了产品的销售扩大及抢占市场份额,吸纳外部资金以壮大实力就必须割舍将来的市场远景红利来进行交换……
随着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逐步增大及饱和,以前的融资方(合伙人)渐渐实行退出机制,做到见好就收的目的。上市的目的就时就把融资人交给市场进行身份转换,此时的股份持有人就大众股民。
『肆』 如何对股权进行稀释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伍』 股权被稀释该如何掌握控制权
只要在给予激励对象的过程中采用虚拟股份激励,那就可以尽可能的减少股份的稀释,总的老说就是要保持一个适当的激励度。
『陆』 我股权被恶意稀释了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家国际旅行社(股份制)的创始人,考虑到自己年龄已过退休年龄,将企业交给培养的接班人。以后又将控股权转让给他,想让他把企业发扬光大。等他位置坐稳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挤出公司,公司不按排我的办公室,现在他想乘风投进来前要我退出20%的股份,并且是评价收购,他对我叫啸,如不退出,他可以把帐做平,让我永远封不到红利。我坚持不退,他现在又准备公司充资,稀释我的股权。我说扩资是按比例扩资,如果公司真的经营需要资金,我也会按比例进资。他又委托说客吓唬我,说我的资金进去回把我资金玩掉的,他可以乱投资,然后说经营失败,你投进的钱就会被他玩掉。他用这样的办法企图让我不投以达到稀释我股权的目的。请问律师,我怎么办?该怎样保护自己。
『柒』 如何稀释股权
对于创业者如何处理公司股权的问题,新东方的徐小平曾经说过:“遇到几个创业者,在股权结构上,一开始就让投资人占了控股权,丧失了事业的控制权,公司做起来后,却被投资人赶走。创业,本来就是为了做自己命运的主宰,却把控制权拱手送人,不make sense。即使你不得不融资,也必须像京东刘强东那样,股份让多少都可以,但一定要保留投票权。” 对于那些想成为亿万富翁的创业者来说,仅仅创立一个影响世界的企业,是远远不够的。聪明的创业者,不仅懂得如何管理团队和发展壮大一家公司,还要懂得如何避免投资人吃掉你的大量股权。 最近Groupon和Zynga上市不久,而Facebook也计划明年上市,对于这些创始人来说,有着良好势头的公司如何上市并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手上还有多少股权? 这些优秀公司的创始人在公司成长上有着天才般的运作技巧,但最终在“收获”季节,他们的“果实”大部分却流入了硅谷的那些投资人的腰包。 可能公司在创业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能在初创时期得到VC的大量资金支持,那对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甚至是救命稻草。而作为回报,公司的创始人也非常愿意拿出部分股权,甚至在重要时刻,拿出大部分股权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是,虽然VC虽然因为高风险所以要求高回报,但创始人应该意识到他在初期融资的时候未来会带来哪些问题,而大多数创始人忙着把公司做大做强,却往往会忽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捌』 如何收回公司股东的股权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回购,一是强制回购。
拓展资料:
严格意义上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关于公司回购股权(份),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均有涉及。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允许的股权回购,其目的在于确保异议股东的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的,对该事项投否定票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原告资格。
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并非诉讼时效。
(2)诉讼期限
诉讼时限问题《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九十天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项中止、中断或延长。如果股东在九十日内未提起诉讼,则其依法享有的回购请求权消灭,不得再主张。关于九十日的起算点,一般以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但如果股东因公司未有效通知而不知道股东会决议的通过,则可以自起知道股东会决议内容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