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负责股权如何解决
❶ 合伙人一方因自己原因无力或无法承担共同债务,股权因如何处理
你的其他合伙人对你的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在经过合伙人同意后可以对外转让,情况不同,具体处理细节也不同,具体应该去看合同法或者咨询律师,认真一点还是很有必要的。
❷ 公司股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❸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如何处理
1、对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
对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夫妻各方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可能不一定是各50%,但经过离婚分割往往会使双方的持股比例相同。这是为什么呢?这里我们举一例来说明:甲男与乙女婚后注册一有限公司,甲男占80%,乙女占20%,无论甲男的80%还是乙女的20%股权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离婚时甲男得80%的一半以及20%的一半,即50%,乙女也是如此。
解决了股权分配比例问题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谁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果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股50%,共同经营,二人由过去的夫妻关系变为现在的合作搭档,像中复电讯的创始人邰武淳和前妻芦女士离婚之后对中复电讯的处理便是如此。
(2)如果夫妻公司中一方离婚前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可将公司股权全部部分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可给对方按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进行补偿,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3)如果双方都主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夫妻又反目为仇不愿意共同经营,可以采取竞价补偿的办法,让补偿出价高的一方成为唯一股东,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应当先将公司进行清算解散,二人直接分配公司最后剩余财产。
2、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夫妻股权如何分割
这种形式的有限公司,由于涉及第三人,关系较为复杂,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处理时可直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1、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协商股权的分割,由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股东;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进行折价出售,将出售的款项由离婚双方协议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三条 第一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❺ 夫妻离婚时,一方单独持有股权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单独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离婚时,必然涉及该共有财产的分割。对于因离婚产生的股权变动,应如何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结合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知道股权处理的原则:第一,确定股权的变动或分割比例。即通过夫妻协商一致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将原来一方单独持有的股权交由另一方持有或按照一定比例双方持有。但是,基于公司法在股权变动中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夫妻对股权变动或分割协议尚不能对公司发生效力。 由公司其他股东决定是否同意该股权变动,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股东又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夫妻对股权变动或分割协议才能对公司发生效力,夫妻双方可据此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 但是,如果持股配偶一方怠于将股权转让一事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由谁负责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法律没有明确。 夏俊峰律师认为,法院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并当面征求股东意见,此种情况下,非股东配偶也可请求法院收集其它股东意见。如果因没有联系方式或下落不明等客观原因,法院通知不到公司股东的,法院可以公告并对股权继续分割。第二,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变动,那么不同意股东有义务以同等价格收购该股权,可先对股价作出确定,通常可以由各方协商以出资额或公司净资产额作为价额标准。但是当上述标准无法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且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此时可以通过审计、评估等方式进行,从而夫妻共有的股权转化为其他股东收购股权支付的价款,使夫妻对股权的分割变为对股款的分割。 以上所述分割是在双方调解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分割股权,但双方调解不成,那么如何解决?这也是实践中最常见、最难处理的纠纷。 夏俊峰律师认为, 法律对于夫妻协商不一致并未给出解决方案,法院出于对公司资合性与人合性的平衡考量,法院不能强行分割股权,最好以折价补偿的方式解决。 实践中确定股权价值的方法很多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在评估前需要确定评估的范围和选定评估方法,并且双方都可对评估结果提出质疑。另外,也可由法院确定价值,双方的举证、质证,法院调查后认定。 如果法院为快捷地解除当事人的婚姻身份关系,防止久拖不决,离婚案件中股权分割也可另案审判,另诉股权分割主审法官多为经济庭法官,其对公司股权分割较为专业,富有经验。<
❻ 关于股权转让 如果一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转让方或受让方中的一方,则股权不能强制转让;如果是公司其他股东一方不同意,其可以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❼ 两人合伙各出资一半,一人负责业务,一人负责公司运营怎么分配股权
虽然出资相同,但切忌平分股权,否则公司未来决策容易出现问题。
比较合理的方式是运营决策的人占大股,但要明白一点,股权比例并不一定等同于分红比例。分红比例可以平分。
❽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怎么处理
离婚时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或者作价补偿;
2、一方不愿意持股,将股权作价补偿给不愿持股方;
3、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权的,均分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❾ 俩人合伙做生意,一方出资,一方负责管理,利润如何分配合理
合伙人不出资,错
你合伙人不出资,只是做管理。这个本身就有问题,如果是技术入股,或者资源入股,可以不出资。仅仅做管理,一分钱不出,这个是非常危险的信号。我的建议,不管多少,一定要出资。不要给合伙人感觉自己一点风险都没有,这样会导致他责任心丢失。而且CEO是首席运营官,不是首席行政官,你也在做事,那么你们两个人都是全职做,就不可能这么接近的比例。
股权比例要拉大
我不太认同前面的45% 55%这种比例,这是创业最不好的比例。要不你主导,你占67%以上,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要不他做主导,你作为投资人,签订股权成熟期,锁定他未来3-5年的职业生涯,你占30%以下,让他占大股。
签订好协议
工商变更只是一个基本约束,这种情况一定要签好股权协议。他不出资,只出签,那么不可能一次性将股份给完。而且还有投票权,财务管理权都要约束清楚。不然后面闹矛盾的地方太多了。不过我还是希望能遇到你这种出钱还出力,还给不少股份的合伙人。
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领导者
一个团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领导者。哪怕两个人关系极亲密,能力、级别、出资等相当,也应该分出主次,找出那个能够在创业遇到危难时刻担责任的人,否则就会出现案例中的情况,遇到问题没有人能做主,经常出现决策僵局。
那么团队领导者该如何确认呢?以下提供一个确认的方法(具体比例创业者自行微调):
1)每个人均分100股权, A和B的股权就是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假设是A拉B入伙的,那么A的股权就可以增加5%,A和B的股权就变为了105:100。
3)提出创业点子增加5%。假设A提出点子,那么A和B的股权就变为了110:100。
4)迈出第一步增加5%-15%。比如A已经申请了商标、专利,或者已经产生了一个早期的产品,增加10%,A和B的股权就变为了120:100。
5)公司CEO增加10%的股份,若A为公司CEO,则A和B股权变为130:100。
6)全职创业增加20%。若A、B都是全职创业,A和B股权变为150:120。
7.信誉和经验,增加50%。假设A已经成功运营过类似项目,那么A和B股权为200:120。
8)掌握很多社会资源,增加50%。假设A有很多的资源,A和B股权变为250:120。
9) A和B的最终股权比例是67.56%:32.43%,分配比例比较理想,A对公司享有绝对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