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股权如何拿回
A. 人民的名义 股权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打官司
导演没有安排有律师啊。
B. 《人民的名义》大风厂股权纠纷案,怎么一眼就看出有问题
因为没有开董事会决议!对股权这块看中可以跟我详聊
C. 股权转让以后如何拿回
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A、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B、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D. 人民的名义中的一个问题
《人民的名义》陷抄袭门,原作者索赔1800万 !上海浦东法院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并要求停止电视剧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小说出版、销售。原告刘三田原为中央电视台媒体从业人员,她表示《人民的名义》中许多桥段与《暗箱》极为相似,主线完全雷同。
E. 《人民的名义》里的股权质押到底合法吗
老总未经员工同意,无权质押员工那部分的股权。应该认定为无效
F. 《人民的名义》将大风厂的股权判给山水集团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啊,合法了后面就没法演了,还抓什么坏人,怎么把大BOSS钓出来
G. 股东怎样才能合法取回公司投资求答案
怎样才能合法地取回自己对公司的投资? 最近办了一个公司股权转让的事情,在办事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公司老板(或股东)对于公司的撤资和抽逃资金问题,认识不清,法律意识不强!有时,甚至游离在刑事犯罪的边缘! 有些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不想继续合作开公司了,想取回自己投入的资本金。应该怎样才能取回呢?有些人通过撤资或抽资的方法,这些方法要么违法,要么达不到取回资本金的目的。因为,股东在出资之后,其出资的资本金就成为了公司资产,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是不可以撤回和抽逃的。但通过股权转让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是可以取回(或称找回)的。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我出资10万元和别人成立了一个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万元,现在我不想干这个公司了,这10万元怎样才能要回来?你可以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别人,获得股份转让金;也可以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降低10万元,这10万元你就可以取回了。当然,股权转让或减少注册资本都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撤资或抽逃资金的行为轻则追究民事和行政责任,股东应当在抽逃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并可被工商部门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补齐出资。更严重的是,抽逃资金数额巨大,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判处5年以下由其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在此,提醒公司老板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要回(找回)出资,无需冒刑罚风险撤资或抽逃资金,还请在撤资或抽逃时三思而后行。
H. 如何收回赠与的公司股权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实现对“开除股东”,或者回购股权有约定,一旦符合了这个约定就可以依据约定收回股权。比如说甲、乙、丙三个股东实现有约定,那么谁违约了谁就按约定被开除股东身份。但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即便甲、乙占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形成决议要开除丙也是绝对不行的。
如果股东实在不和,又没法开除股东,可以以“公司陷入僵局”为由要求公司散伙。《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解释(二)》解释了什么是“公司陷入僵局”可以解散的标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除此之外,有限公司不得回购股东的股份。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于股改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