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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权有什么权利

发布时间: 2022-04-01 01:06:03

❶ 股权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9)股东诉权。

❷ 10%股权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10%股权具有的权利是:1、依照顺序,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时,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股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在公司经营困难,可能损害股东权益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❸ 股东有哪些权利

1、知情质询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5、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资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结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股东只是按照其股权比例的数量在财务上分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注意: 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7、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提议召集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9、其他权利:

注意: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为“单独股东权”,在股份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为“少数股东权”,以维护小股东利益。

(3)有股权有什么权利扩展阅读:

相关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❹ ,持有一个企业5%以上的股权有什么权力

具体要看公司的类型,如果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算是大股东了,如果进行股份转让的要履行相关股权转让的手续。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东。
一般股东有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等

❺ 股权有什么作用

股权有以下作用:
1、股权是投资创富的主要工具
纵观世界及国内富豪榜,无一例外都是持有公司股权(或股票),股东对企业出资后,享有分红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购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经济性权利。在当下财富重新配置的伟大时代,企业上市实行IPO注册制改革,可以通过股权投资获得收益和溢价增值,实现财富增长,实现财富自由。
2、股权可用于企业融资
凡是做大做强的企业,大多是通过一轮又一轮的释放股权,不断的增资扩股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即便是企业上市,也是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融资行为。因此,股权可用来解决企业资金发展问题,并可用股权换取先进资本和先进理念的力量,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3、股权可以整合资源
通过股权合作可以获得对公司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资源、渠道、市场、资质或准入门槛等;通过股权众筹可解决企业的资金、资源、市场与客户难题;企业家还可以用股权换取和整合资源合伙人,解决技术、市场等问题。
4、股权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构建事业共同体
公司初创时期,通过股权链接到价值观一致、能力互补,志同道合的伙伴和合伙人一起创业。企业发展期和成熟期导入股权激励,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盟,激励和留住内部核心与骨干人才,把员工变成股东和合伙人,把公司转变为平台,构建事业共同体。对合伙人和员工而言,股权代表着身份,代表着奋斗,代表着财富希望!因此,通过股权激励让员工心甘情愿为企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公司的未来一起奋斗,打造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
5、股权可用于并购重组
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扩大规模,获得协同效应,往往会选择同行业并购或者跨行业并购重组,一次成功的并购重组可以迅速帮助企业扩大业务规模、增加人员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因此,通过股权的相互转让或股权置换,或通过股份支付等方式参股控股相关企业,完成并购重组,实现资本的增值。
6、股权可用于公司治理及控制权设计
股权最主要的权能之一就是管理权,具体包括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召集会议权、提案权、决议撤销权、请求解散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权等权利。在公司的治理机制及控制权设计方面,完全可以发挥股权顶层设计的威力,通过持股平台、金字塔形持股、多层股权、交叉持股及二元股权架构设计等方式,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创始人的控制权。
7、股权可以扩张市场,整合上下游合作方
企业可以用股权扩张市场,整合企业的上下游、供应商与合作方,通过增发股票、期权激励、交换股权、赠予股权等方式,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结成事业共同体。

❻ 股权的权利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等等

❼ 10%股权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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