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如何做股权梳理
Ⅰ 公司的股东人数很多,究竟该如何分配股权才能合理
无数的案例和教训告诉我们,创业过程中一定要有一个领头羊,这个人负责全局,在股权上也是大股东,如果股东比较少,占股70%、60%、51%都可以;如果股东比较多,怎么办,这个时候如果股权比较分散,那么至少也要是相对大股东,也就是是单个最大的股东,并且他的股份比第二股东和第三股东和第四股东的总和要多。
大股东>二股东+三股东+四股东
2、股东数量很多的时候,就不要直接持股了
2.1、大股东代持,由大股东代持其他股东的股份,减少直接持股的股东,直接持股,未来股东变化比较麻烦。
2.2、建立持股平台,把其他股东都放到持股平台中去,这样也能减少直接持股的股东数量,即便未来小股东有变动,也只是在上层公司变化,不会影响主体公司。
3、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不要太多,所以题主的考虑是对的,当股东数量过多时,利用双层持股结构就轻易解决了这个问题,公司创始人要保持控制权是有很多的方式的,直接持股占有大股权比例、双层持股控制方法、董事会控制方法、一致行动人协议控制方法等等都可以实现。
股东人数较多的时候。也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来进行股东的管理。比如说投资型股东或资源型股东,可以进行投资协议的约定,他们只享有投资收益权,无管理权、所有权。确定收益权的估值,确定他们的出资额,来确定最后的投资收益权比例,约定退出机制,量化资源型股东的贡献,来兑现股权。
总结一下,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不要太多,当股东数量很多的时候,可以考虑利用双层公司架构和协议约定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公司的创始人要保证控制权,当然有很多方式,比如直接持股,占有大股,通过公司双层架构设计,通过“同股不同权”的约定设计,还有董事会控制、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委托等等,都可以实现控制权的设计。做好股东的管理、股权架构的设计,对于多名股东的公司特别重要。
Ⅱ 多人合伙公司股权分配问题
平均分不好。这样做的企业都没有好结局。
依照能力、经验、和资金能力来构建股东结构,这个是现代企业的推荐的公司治理机制。
Ⅲ 多家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融合
进行并购重组,但主要采用以股权支付形式,这样就能达到目的,最直接的就是采用以股权增资,这样的结果会形成多子公司的集团,也可以采用吸收合并,这样只形成一个法人实体。
Ⅳ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如何分配股权
最近打算跟同学创业,期间思考了很多问题,其实,我能想到创业中涉及到的一系列问题也算不容易了,这都得益于平时看新闻并积极思考的结果……
我最先纠结的一件事是:我和同学如何分配股份?期间请教了某个创业公司的 CEO,跟他聊到夜里1点多,当我问他:“我跟同学都占 50% 行吗”,他直接回答:“绝对不行,一个公司必须要有一个占大头的,一个说得算的,也就是老大,否则跟风险投资没法谈……”
后来看一些资料,归结起来有如下几点:
1,投资人的持股不建议超过30%;
2,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不能超过3人;
3,初创团队中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因为低于50%的股权经不起稀释;
4,初创公司的股权设计:
1)忌讳江湖方式处理,结构与利益不明细;
2)忌讳股权平均或分散,没有“带头大哥”作为决策中心;
3)忌讳股权比例配错,非关键人员拥有大股权比例。
在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创业时,共同创始人之间的股份分配,大多数时候并不是按照出资额、技术和智慧成果来进行权衡的。
出资额:在天使投资和创投机构比较密集的科技业,大量的创业项目是从一开始就拿到投资的,创始人几乎没有放钱进去,或者即使放也是名义上的非常少一点点钱。
技术:互联网业是一个创新频度高、小企业成长快的行业,同时互联网技术的演进速度也是非常迅速的,互联网技术的门槛,与硬件为主导的传统科技业相比,是日益降低的。因此随着互联网公司的不断涌现,独有的技术专利和技术机密在互联网行业越来越难形成竞争的门槛。
智慧成果:互联网业是一个拼进化速度的行业,因此一个绝佳的创意或既有的智慧成果,如果没有配上强大的执行力和自我更新能力,是很容易死得很惨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共同创始人之间,影响股权分配比例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经验和资历的丰富度。设想:十年从业经验、有过创业背景的 A 和在大公司工作了四年的 B 共同创业。
对公司未来成长的贡献。设想:一个偏渠道运营、技术门槛不高的互联网公司,有商务推广背景的 A 和有技术背景的 B 共同创业。
获取资源的能力。设想:与大量业内优秀人才交好、熟悉产业上下游各环节,容易获得风投机构信任的 A,和一直埋头苦干、鲜少抬头看路的 B 共同创业。
对产品/用户/市场的精通和了解。设想:一个做互联网消费级产品的公司,有在腾讯四年的负责核心产品运营经验的 A,和有在外包公司六年的项目管理经验的 B 共同创业。
热情、专注、坚定的程度。设想:疯狂地花时间去思考/研究/打磨/优化产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怀疑他也能坚持下去的 A,和想法不多、但容易被鼓动、执行力超强的 B 共同创业。
人格魅力、领导力。设想:A 和 B 共同创业,谁更能吸引人才加入、鼓动团队的士气、给大家持续注入愿景和理想、即使在最艰苦的时候也能保持团队的凝聚力。
来自上海知志者回答
Ⅳ 现在的大公司都是如何进行股权分配的
现在的大公司都是如何进行股权分配的?
公司这个词语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陌生的 ,但是我们也没有真正接触到一个公司,他是怎样运营的 ,公司的内部结构是多么的复杂,是多么的壮观 。想要运营一个公司,需要哪些相关的一些手续,或者是需要一些相关的技能,这些都是我们不了解的 。
股权分配对于企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存在,一个企业有效的股权分配,不仅可以提高员工们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快速的使自己的公司发展壮大,所以我们必须要进行合理的股权分配,让股权分配可以造福自己的公司,造福整个社会。
Ⅵ 三人合伙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a 技术优势b 业务优势c 资本优势请问谁来做法人代表?股份如何分配?比如c投入了10万,以后解散了这10万归谁所有?公司谁说了算?请不要复制粘贴常篇内容,来点实际性的东西,望有经验的人给点建议,谢谢. 如果是只有C投资资金的话:法人代表应该是C.股份如何分配:要看C对A和B拥有的优势对公司的发展和运作的重要性来衡量,分配股份的多少.如果进行了股权的分配各人就应该承担和享受相应的利益及风险.公司谁说了算原则上是有控股权的人,也可以公司董事会决定.本人觉的就上面A.B.C三种人各有的优势应该B做公司的负责人,因为新开业的公司应该以市场开拓为主.至于公司解散或倒闭应该按照各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来承担资产和债务. 合伙买卖没有干 最好提前股份制 按股份比例提成. 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有技术股份和现金股份 注册金为100W,资金股60W,技术股可以作为软货币成为另外的40W股份,这样,公司的法人就是现金出资人,而具有业务优势的,可以按照各方协调后获得公司的部分干股,这样公司就成为股份性公司,无论盈利或者亏损还有债务,公司都可以按照股份分成来调解。至于谁说了算,就看公司章程是如何确立的。 晕啊!看上面知道了只有一个人实物投资! 你自己不知道自己值多少钱啊? 投钱的感觉你们值多少钱? 自己协商去啊!这些东西可大可小!
Ⅶ 几个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现在我准备入股怎么股权分配
股权很简答,它就是一个百分比的事情,但股权也非常复杂,它折射人心人性。即使是同样的股权结构,但在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性格,不同财富观的人,也会取得不同的效果,我最近看了一篇文章《股权之道》作者刘国镔。他讲的几个3个人合伙股权常见不合适的设计方案。
我不能告诉你怎么做,但是可以告诉几种3个人合伙股权比例的弊端。
第一种情况:33分,3个股东,本来打算平均分配,但是除不尽,于是一个占33.34%,另外两个占33.33%。那个多一点点的股东,跟另外任意一个股东达成一致,即可超过三分之二,能够做出重大决策,而另外两个股东就没这“待遇”。
第二种情况,40:30:30,组盘时有大股东,但是大股东不大,容易引发股权纷争。 老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创业型公司的未来。老大地位不稳,公司动荡不安。40%/30%/30%。这里持40%的人是大股东,老大。而一旦两个小股东联合,很容易“逼宫”,导致老大的地位岌岌可危。
第三种情况,50:25:25. 组盘时有大股东,但是大股东不大,容易引发股权纷争。
老大在创业型公司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甚至,老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创业型公司的未来。老大地位不稳,公司动荡不安。
以上部分内容供你参考。
部分观点来自刘国镔《股权之道》
Ⅷ 公司股权架构怎么做
这4招股权架构,
让你1%股权拥有80%的控制权。
一、双层架构设计控制法,
假设a公司是载体公司,
在a公司之上成立有限合伙公司b公司,
投资人及员工在b公司做lp,创始人做GP。
二、协议控制法:
1.一致行动人协议,
2.委托投票权协议。
三、董事会设计控制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
创始人占有董事会2/3以上的席位,
新进董事和修改公司章程,
必须得到创始人的同意,
阿里巴巴的合伙制度类似这一种模式。
四、AB股制度。
AB股制度,
同股不同权,
A股B股一票,
B股一票可以10票甚至20票,
小米京东类似这种模式。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Ⅸ 怎样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梳理了公司股权结构,明晰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权责,使企业更高效
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关于制度
所谓出资人,就是向企业投入资本的人,即企业资本的拥有者,也就是股东。任何人的财产(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就变成企业的法人财产,投资者就享有出资人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资产受益、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和聘请经营者、转让股权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同其他所有制资产一样,具有明确的出资人代表。同时,国有资产也应该具有一般资产的产权要素: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要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必须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不是政府的行政机构,与所辖企业的关系也不是行政隶属关系,更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以国有股权为纽带,是股东与企业法人的关系,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既要做到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又要保证不越位、越权,对所辖国有资产享有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经营者选择权。否则,如果还继续沿袭隶属关系式的行政干预,“老板加婆婆”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就会将企业管死,退回到改革的原点。不仅如此,由于国资委比过去政府部门的权力更大了,问题也可能变得更加复杂,一旦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将更加严重。
完善出资人制度,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国资委每年必须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各级人大必须设立专门的审计、监督机构,对国有资本经营绩效进行评估、检查与监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本经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参与治理
尽管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本身并不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也处于实践探索中,但利益相关者治理已日渐成为各国公司治理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中,包括中小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探讨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与可行途径,已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紧迫任务。
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的公司债权结构,是建立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和有效监督机制的基础。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状况,控股股东极易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直接损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必须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状况。然而,国际经验表明,股权过于分散也会导致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因此,我国企业产权改革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多年累积形成的现实的产权状况,提倡和推进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在此基础上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
三、外部监管
这些机构在日本和德国典型的是银行,而在美国,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例如养老基金。我国的机构投资者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但总体规模不足、种类单一,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并没有在公司治理改进的事业中发出应有的声音。在中国股市中,机构投资者还只是一个“用脚投票”的交易者而远非以公司治理为导向的投资者。因此,创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机制并探索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四、建立制度
有效的公司治理需要有良好的制度体系与外部环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要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需要有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不仅需要健全的《公司法》,还需要严格的审计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严格的反欺诈法规以及高效率和高水平的司法系统、行政监管机构和自律性组织。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不长,相应的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行政监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公信力不够,司法系统效率不高。这些都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加以改进与建设,为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