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如何放弃股权债权
㈠ 股权转让新股东不承担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股权受让人知道股东没有如实出资,而受让股权的,公司可以请求股东或者股权受让人承担债权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㈡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按转让协议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转让协议只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如公司转让已经通过公司债务人的,对公司债务人有效。公司转让经公司债权人同意的,对公司债权人有效。
㈢ 公司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方法如下:
1、投资者退出方式:
(1)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
(2)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
(4)股权回购;
(5)国内股权交易;
(6)离岸股权交易。
2、股东退股的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企业股东如何放弃股权债权扩展阅读:
股东退股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的投资构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旧公司法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公司法》严格遵循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旧《公司法》第3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退股的规定,即是资本三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如果允许股东退股无疑是对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的破坏,从而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㈣ 股权转让法新股东不承担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新股东不承担债权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该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㈤ 股东放弃债权的税务问题
其一:资本公积不缴纳所得税,因为这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不是收入。
其二:此时资本公积要缴纳所得税。因为这是收入。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此前,甲公司将500万元差额先作“其他应付款-股东”处理,是公司对股东的欠款,股东放弃债权属于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股东赠与的,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㈥ 股东对企业放弃债权需要纳税吗
问:对公司以借款方式向投资者借入的资金因该投资人放弃债权,先将该项借款转为资本公积,再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也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博主答:《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对向投资者借入的资金转为资本公积,如果确属股东放弃债权,无需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延伸问题:1,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对此类债权人放弃的债权收入是否计入到资本公积?还是应该计入到营业外收入?2,此类情形应该属于债务重组收入。
㈦ 企业未年检,挂名股东如何放弃股权。
跟老板商量,转让你的股权给他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是,这不等于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具体而言,小股东退出公司有如下途径: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推荐不用经其他股东同意的退出途径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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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下面的法律解释!一、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1、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其中有两项事由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和股东会决议解散。因此,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008年5月1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公司法》的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其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谢谢采纳。
㈧ 股东不干涉经营,不承担债权债务是不是放弃股权
股东不参与经营并不影响他享受股东分红权益,不承担债权债务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来要求其承担,但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于公司只要出资义务尽到了,就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再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对外承担债务的,可以依照破产程序来处理
㈨ 公司股权转让中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中转让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承担,原则上与转让前后的两位股东均无关。因为公司有法人资格,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㈩ 变更公司法人和股东,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了断
对外而言由仍然不变,仍由该公司承担。内部而言,在转让时,对以前的债权和债务必须有约定的。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0)企业股东如何放弃股权债权扩展阅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