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㈠ 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好处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问题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所形成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三分之二,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55%;国有股份占非流通股份的74%,占总股本的47%。
㈡ 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是什么意思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㈢ “股权分置”这四个字的字面意思是什么
以前我们国家政府都掌握了大多数企业的控股权,但这样是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的,现在国家通过实行这个股权分置,意思就是说把国家的那部分卖出来,让它在市场上流通。
㈣ 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讲个笑话,你就懂了。‘有一个山村,叫郭家湾,村长姓郭,叫郭法人。有一年初春,村长决定由村民入股成立一个养殖场。郭村长首先将自己家里100只土鸡蛋孵化出100只小鸡,作为100股发起养殖场,并吹嘘他的鸡是乌鸡,今后还会变凤凰,之后向村民两次筹集股份。头一次要求村民以一头猪作为一股,共有60户入股,入60头猪。第二次增发要求村民以一头牛作为一股,共有40户入股,入40头牛。养殖场很快发展起来,鸡鸣、猪肥、牛壮。年末,养殖场制订分配方案。将全年鸡生的共200只蛋分红,每股分一只蛋。这样村长分得100只鸡蛋,其它每户分得1只鸡蛋。由于村长入股的本钱也就是100只鸡蛋加点孵化费,所以他的本钱基本上收回。而且村长一年吃喝都在养殖场里面。第二年,村长要求减持他的股份50股,他将40头牛和10头猪牵走。村民眼看这么大的养殖场只剩下100只老母鸡和50头猪。而且村长在里面还有50股,只要他愿意,他还可以随时赶走50头猪。’
港人会觉得上面的事情只可能是笑话,而在内地,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就是这么做的。虽然公司中每一股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但那一股的持股成本却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可以把这个笑话续下去,看看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又过了一年,养殖场又有150只鸡蛋的利润。现在郭村长想牵走50头猪到市场上卖掉,就对村民说,上级决定养殖场要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方案是这样的,我们再分一次红,每股一只鸡蛋,我分到的那50只鸡蛋,送给你们10只,但我要把我的50股减持了,这样我要拿走50头猪加上40只鸡蛋。我的话已经说出来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你们同意也罢,不同意也罢,反正我要卖股份了。
村民们对村长的方案虽然不满意,但又无可奈何。村民们这次乱成一团,有的村民和村长商量能不能多补偿点鸡蛋,有的村民赶快卖掉自己手里的猪和鸡蛋,因为村长的猪和鸡蛋都是零成本的,猪和鸡蛋的价格会崩盘的。
㈤ 股权分置改革是什么意思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而采取的举措。
㈥ 股票里面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对其的理解如下:
1、股权分置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所有权制度,主要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包括在内地及香港上市的中国国有企业。这个制度安排在2005年之前已经实行多年,其中特别规定:上市的企业只允许其少部分股份(通常不到三分之一),在市场公开发行及交易,其余的股份则暂时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并只能由一个或几个法人持有
2、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一个权宜之计,当初主要是希望一方面保证国家对上市国有企业具有绝对的控股权,另一方面也担心中国刚刚建立的股票市场无法承担全流通的市场地图。
3、这一制度的实行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在内地及香港市场上市所遇到的思维观念及利益分配方面的阻力,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没有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起步可能晚很多年,但这一制度也导致了一系列的后遗症,包括市场供需失衡问题、股东利益冲突问题及企业控制权僵化问题。
第一,市场供需失衡问题。三分之二的非流通法人股,一旦被允许卖给个人投资者并在市场流通,似乎会导致市场上股票供应的剧增,如果对股票的需求跟不上大幅度增加的供应,可能会导致股价的大跌!
第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流通股与不流通法人股的长期法定分割导致上市企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面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明显及长期的利益冲突。
㈦ 什么是股权分置
一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问题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所形成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三分之二,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55%;国有股份占非流通股份的74%,占总股本的47%。
二 股改中的“除权”划算不划算?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第十六条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不计算公司股票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第二个交易日开始,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对如何理解这一规定,权威人士分析说,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通过后,获准流通的原非流通股并不是立刻可以上市流通,有一个锁定期,锁定期过后还有不同的期限和比例上的限制,即所谓“爬行流通”,所以事先无法算清一个除权参考价。实际上到了期限以后,会有多少非流通股、在什么时间段上市流通,也不确定,一个准确简明的除权参考价,就更难以事先算清了。
分析人士认为,在第一个交易日,市场可能会根据公司送股或转增股本比例的大小、此前该股票的涨跌比例等情况,在竞价过程中自动给出一个类似“除权”的价格。由于并没有一个指定的除权参考价,而送股或转增的比例一般较大且每家公司比例不确定,自然无法预设一个统一的涨跌停限制。当然,从理论上来讲,送股并“除权”不会减少公司股票的市值。第一个交易日不计入指数,可以避免指数过大的波动。
有中小投资者抱怨说,“除权”使自己手中的股票价格下跌,实际上没有得到补偿。对此,海通证券的分析师张崎认为不能这样看,送股不会改变公司的价值,但增加了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份额,降低了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如果股价不变,流通股东是白得了这些股票,如果“除权”下跌,流通股东在持股增加的同时,还享受了市盈率下降带来的股票价值。张崎强调,最重要的还是公司本身的基本面情况和成长潜力,好公司预先上涨或“除权”以后“复权”上涨的机会较大。对基本面很糟的公司来讲,送股再多也意义不大。如果是资不抵债,送给你的就是负资产了,而原非流通股股东获得了流通权,哪怕交易价格再低,也是赚了。
㈧ 国家进行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呢
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两类股份,持股的成本存在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造成了两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平。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
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改革我国股市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把国有股、法人股等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票变为流通股,保证股票市场健康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市有着重大影响,意义非凡,是对中国特色的股市动了一次大手术,并且手术非常成功。
在股权登记日,你买了股改的股票,就有权参加股改了,10股送3股就是你每持有10股,就有权获得公司未流通的股东送给你的3股股票,也就是说,你每10股增加了3股股票,而非流通股东每10股减少了3股股票。
㈨ 谁能告诉我股权分置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有什么危害,股权分置改革是怎么进行的,通俗点说
一、股权分置是指: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
二、危害:
股权分置问题一直都是困扰着股市健康发展的最主要问题。股权分置不对等、不平等基本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权利的不对等,即股票的不同持有者享有权利的不对等,集中表现在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权的不对等、不平等;二是承担义务的不对等,即不同股东(股票持有者的简称)承担的为企业发展筹措所需资金的义务和承债的义务不对等、不平等;三是不同股东获得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的不对等、不平等。股权分置使产权关系无法理顺、企业结构治理根本无法进行和有效,企业管理决策更无法实现民主化、科学化,独裁和内部人控制在所难免,甚至成为对外开放、企业产权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碍。
三、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改革我国股市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把国有股、法人股等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票变为流通股,保证股票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