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亏损如何处理
1. [财务会计]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亏损处理
07年度,B公司以可辨认资产等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实现的净亏损为5300000
归属于A公司的部分为=5300000*30%=1590000
账面值只有1200000,需计提减值准备部分要包括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
借:投资收益1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
长期应收款300000
余下的90000元做备案。
08年度以可辨认资产等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实现的净利润为700000。
归属于A公司部分=700000*35=210000
上年余下的90000元做备案
210000-90000=120000要先还原原计提的长期应收款的价值
借:长期应收款120000
贷:投资收益120000
2.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亏损怎么做账
如果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是成本法,那么是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或者亏损,投资方是不做账务处理的。只有权益法核算的时候,才做对应的账务处理。
目前新准则,达不到重大影响的投资从本来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核算的,现在已经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现在用成本法核算只有达到控股的投资,而达到控股投资,在年末是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到时候需要重新调整。所以平时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或者亏损,投资方是不做账务处理的
3. 长期股权投资 亏损 股权转让
首先确定法人C的计税基础:16万元的代价取得20万元的股权,计税基础是16万元。账务处理很简单:
借: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160000
贷银行存款160000
4. 长期股权投资亏损会计账务处理
1.借XXXK科目90万,借投资收益10万,贷长期股权投资100万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要同时结转
3.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结转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
5. 长期投资亏损账务处理
1.进行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万 贷:银行存款20万B公司
2.发生亏损:(金额接实际发生填列)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公司倒闭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金额接实际发生填列)
借: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投资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 (损失在借方,收益在贷方)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拓展资料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企业对外投资。长期投资之所以区别于短期投资,不但是投资期限的长短,更在于投资目的的不同。
长期投资(long-terminvestments)是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企业管理层取得长期投资的目的在于持有而不在于出售,这是与短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区别。
资料来源 网络 长期投资
6. 长期股权投资超额亏损的确认怎么理解
应该是这样理解: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比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应收款项,如果该应收款项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准备收回,则该应收款项实际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①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户余额-减值准备的金额)。
注意: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在其账面价值冲减至零时,其账面余额不一定等于零。
②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③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
这里说除外,您应该这样理解:
指的是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如果被投资方是发生了亏损,则投资企业不仅承担归属于自身的部分,还要负担协议规定的额外的损失。现实生活中,比如您买了一支股票,花了两万,最糟糕的情况是两万元血本无归。无论被投资企业亏得多厉害,您都不用再额外拿出钱。这就叫做减记至零为限。如果您买这个股票,当时签了协议,如果被投资方发生巨亏,那么两万元亏光,您仍然需要再拿钱出来,这就叫做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这里的除外,不是说不确认预计负债。
7. 长期股权投资亏损怎么记帐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或者盈利,投资企业不做会计处理,可以做备查账,只有宣告分配股利才做会计帐务处理,而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亏损,投资企业都需做会计处理账务。
8. 求助:长期股权投资全额损失的账务处理
税务把一些简单的事情越搞越复杂,拿文去说话吧
超额亏损的确认,应以长投账面价值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至0为限,仍未确认的应分担的被抽资单位的损失,在账外备查登记
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里的股权投资损失表现为股权处置损失,这种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还规定了税前扣除的限制性条件,即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所形成的损失,是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损失,而不是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损失。
《》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对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由于财税[2009]57号文件已明确规定了,股权投资损失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财税[2009]57号》第三十二条也作出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根据《(国税函[2009]55号)》第三条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的规定,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由于财产损失扣除政策属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因而,企业对于发生在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的股权投资处置损失可在发生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对股权投资损失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区分股权处置损失和股权持有损失两种情形,应以2008年为时间界限,正确适用国税发[2000]118号、国税函[2008]264号、财税[2009]57号以及国税函[2009]55号等文件对上述两种情形股权投资损失的当期扣除与结转扣除的不同规定,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应在纳税申报中进行纳税调整。
另:
损失要实际发生时才给予扣除,会计确认的投资损失不一定都可以扣除的.
查看一下国税发〔2009〕88号第六章内容
9.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亏损的问题
是括号里正确,你的理解不对咯,在企业发生亏损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440,因为已经有40的损益调整发放了股利,第四问确认的500损失,但投资账面只有440,所以由60计入备查账簿。
之后企业盈利,应确认110的收益,扣去60,应该只确认50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