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个人股权交什么税怎么算
㈠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交税计算方式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的收益属于转让财产所得,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㈡ 股东转让股权要交什么税
法律分析: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的税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当转让方为个人时,只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当转让方为个人时,只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㈢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哪些税
1。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 2。 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1。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2。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2。 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1。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价款的 2。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3。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4。 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5。 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 6。 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7。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二)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 近期同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的除外) 2。 资产评估净值份额 3。 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5。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㈣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哪些税
个人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两个税种: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
法律分析
个人股权转让人为个人,应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这是付费的。如果是免费的,还得交税。必须有印花税。转让人为自然人股东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让凭证。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来说,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低价、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1、印花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属印花税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其税率为所载金额万分之五。2、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转让收入-原值-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㈤ 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谁缴纳?什么时候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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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股权转让这个话题频繁出现,许多企业都有这个需求。这个词平常也会经常听到,但是小编提醒股权转让是要缴税的,而且是交好几种!大家一定要弄明白,不要等到税局上门盘问才知道漏缴税了。
接下来。精准会计小编为您详细说说股权转让要缴纳哪些税?
一、 印花税
首先引出的是印花税。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
1.谁缴税?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换句话说,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需要注意的是,被投资企业不用缴印花税,也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由股权转受双方自己完成。
2.什么时候缴?
印花税可以按次申报也可以就按时间段汇总后统一申报,即跟增值税一样,按月或者季度申报。一般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都是按次申报,签完合同协议之后,带着合同去税局就可以啦。
3.缴多少?
税率:万分之五
计算公式:应纳印花税额=合同所载金额总额*5/10000
㈥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近,小和接到一些咨询,询问股东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今天,小和就来给大家梳理一下个人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一些问题吧!
一、需不需要交税?
需要!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二、谁来交税?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即,A将股权转让给B,那么A为纳税人,B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三、什么时候交税?
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由纳税人(出让方)或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在次月的15日,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另,如果是分期付款的,在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时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5)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已经完成的;(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四、交多少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即:个人所得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另,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一般为合同约定价格,或者是在债务处理过程中抵消相应债务的价格。同时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取得的与转让相关的各类款项,如违约金,补偿金,资产以及权益等都应计入股权转让收入中。
“股权原值”:如果股权通过现金出资方式获得,那么股权原值为实际支付价款与相应合理税费之和;如果股权以非货币形式取得,那么股权原值为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入股市非货币资产价格与相应合理税费之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下,股权原值为转增额与相关合理税费之和。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五、在哪里交税?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如,A向B转让甲公司的股权,向甲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六、税务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有: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4)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也就是说,在有以上这几种情形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不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等凭证载明的数额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而由主管税务机关自行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㈦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公司股权转让时缴税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㈧ 个人之间转让股权要交什么税
法律分析:个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0%)和印花税(0.5‰)。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和印花税(0.5‰)。一般而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在份额上有所差别,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内容进行规定,如将股权与决策权分离,就决策权问题进行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