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后如何复制店面
A. 请问股权激励和定向增发有什么区别
定向增发是用来募集资金,股权激励是用来激励高管的。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属于期权激励的范畴。
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 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目前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
B. 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和行权价格的关系 不要复制粘贴,那些我看不太明白,以我举的例子简单描述一下就行。
授予价格就是公司是按5元/股给你的期权,当你达到行权条件时,假如公司的股价涨到10元/股,那么在行权期,你可以有按5元钱/股买下股票的权利,至于现在涨到10元/股,那意味着你可以赚5元/股;但是假如达到行权条件了,在可行权期价格掉到1元/股时,你可以选择不行权,也就是不行使购买这5元/股的权利,因为很明显买下就意味着亏损了;
综上所述,授予价格是公司答应让你购买的价格,行权价格是你行使这个权力进行购买的价格,而这二者的价格其实是一致的;期权本身就是一种权利,给予你在未来某段时间可以按多少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力,这个权力行使的前提是你达到的公司规定的行权条件,然而当你拥有这个权力时,你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选择不行使,通常股票涨到超过可行权价格时,你才会行权,当股价低于可行权价格时,你肯定会放弃这个权力;
所以说期权只是一种权力,拥有它,并不代表你能赚钱。目的是鼓励大家把公司业绩做好,股价做上去,这样大家才会有收益。更多可了解网页链接
C. 终于搞清楚股权激励怎么回事了
真的不好说,不过看后半年走势不错,估计1到2月应该差不多。不会放着钱他们不转的吧,呵呵如果有疑问还可以问我哦
D. 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后怎么办
这要看公司的个人安排,一般员工在离职以后可以继续拿到股权激励。
【法律分析】
我们需要区分员工离职的情形,如果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劳动制度或其他纪律并离职,那么一般处理方式为:已行权部分由创始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果采用创始人代持的方式)、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果采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期权企业的方式)以最低对价回购,未行权部分不再授予。如果员工未违反劳动制度或其他纪律而离职,则已行权部分可以由公司考虑让其继续持有或收回,未行权部分不再行权。
【个人建议】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与激励对象签订协议,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因此,员工离职后股权激励是否有效,取决于签订的协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激励对象在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买卖股票或者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行使权益时,应当遵守《证券法》。
第二十条上市公司应当与激励对象签订协议,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并按照本办法约定双方的其他权利。
E. 做连锁企业的,公司很多店面,做股权激励该怎么去分配股权才能让众多员工们没有意见,很苦恼。
连锁企业的股权激励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比较特殊且困难的问题,在总量上,股权数量过少,根本就起不到激励的作用;股权股数量过多,很可能导致激励过度,而且可能导致未来实行股权激励时受限。可能使老员工因为股权的存在而远远高于新员工的报酬。不利于连锁企业的长期发展,以前一个朋友也是做连锁企业的,去听过中国股权激励第一人专门关于连锁企业股权激励问题的咨询培训的课程,回来实施后效果显著,你也可以去听听,近期开班是在8月6日到9日,机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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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如何使用股权激励模式管理团队
【阿塔咨询】会给猫分鱼,就懂得了绩效管理
一个企业,就像一个家庭,只有靠不断的裂变和生殖,才能稳定和繁荣。
主人吩咐猫到屋子里抓老鼠。当它看到了一只老鼠,几个奔波来回,到底也没有抓到。后来老鼠一拐弯不见了。主人看到这种情景,讥笑道:“大的反而抓不住小的。”猫回答说:“你不知道我们两个的‘跑’是完全不同的吗?我仅仅是为了一顿饭而跑,而它却是为性命而跑啊。”
这就是典型的绩效管理问题。
主人想,猫说得也对,得想个法子,让猫也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于是,主人就多买了几只猫,并规定凡是能够抓到老鼠的,就可以得到5条小鱼,抓不到老鼠的就 没有饭吃。刚开始,猫们很反感和不适应,但随着时间地推移,也渐渐适应了这种机制。这一招果然奏效,猫们纷纷努力去追捕老鼠,因为谁也不愿看见别人有鱼吃而自己没有。因此,主人也轻松和安宁了许多,不再日夜睡不着觉了。
过了一段时间,问题又出现了,主人发现虽然每天猫们都能捕到五六只老鼠,但老鼠的个头却越来越小。原来有些善于观察的猫,发现大的老鼠跑得快、逃跑的经验非常丰富,而小老鼠逃跑速度相对比较慢、逃跑的经验少,所以小老鼠比大老鼠好抓多了。而主人对于猫们的奖赏是根据其抓到老鼠的数量来计算的。
主人发现了蹊跷,决定改革奖惩办法,按照老鼠的重量来计算给猫的食物。这一招很快起到了的作用。
这就是在销售上的按量提成和按额提成的典型应用。企业总部对于分支机构,分公司经理对于业务经理,业务经理对于促销员,都曾经走过这种由量提成到按额提成的演变和转变。这两种提成制度在企业的不同阶段都曾经有效地提高过中层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都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没有完全的好坏之分,只有 相对的适合之别。这是一种纵向的薪酬设置和绩效管理方式。
当然,薪酬设置和绩效管理还必须进行横向对比,也就是说它必须融入到整体行业环境中,否则,就会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或者招不到人才,或者留不住人才。
过了一段时间。主人发现邻居家的猫和自己的一样多,可抓到的老鼠却比自己多得多。他好奇地敲开了邻居家的门。邻居介绍说:“我的猫中有能力强的,也有能力 差的。我让能力强的去帮助能力差的,让它们之间相互学习;另外,我将猫们编成几组,每一组猫分工配合,这样,抓到老鼠的数量就明显上升了。”
主人觉得这样的方法非常好,就复制过来。可实行一段时间后,发现效果一点也不好,猫们根本就没有学习的积极性,每小组抓的老鼠数量反而没有以前单干时候多。
可是问题出在哪里?主人决定和猫们开会讨论。
猫们说:“抓老鼠已经很辛苦了,学习还要占用我们的时间,抓到的老鼠当然少了,但鱼还是按照以前的办法分,你让我们怎么愿意去学习呢?另外,分鱼时你知道我们是怎样分工合作的吗?我们常常为分鱼打架,还怎么合作?”
主人觉得猫们说得也有道理,决定彻底改革分鱼的办法。不管猫们每天能否抓到老鼠,都分给固定数量的鱼,抓到老鼠后,还有额外的奖励。
但是仔细一想,还是有问题。小组中有的猫负责追赶老鼠,有的负责包抄,有的负责外围巡逻,防止老鼠从包围困中逃跑。每个小组应该按抓到的老鼠数量来分配,但小组内部如何分配呢?鱼的数量是永远不变,还是过一段时间调整一次?分工不同的猫得到的固定的鱼的数量是否一样呢?这回主人可真的犯难了!
故事中的“主人”的困惑,正是许多企业都曾经碰到过或正在经历的难题。只有从真正意义上解决了这些难题,才能保证绩效考核不会流于形式或适得其反。
怎么样根据行业的薪资状况和水平制定企业的薪资体系?
一般来说,企业行业地位越低,薪酬状况就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企业行业地位越高,薪酬状况可以适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如果要找到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则要超越雇员的期望。
如何结合企业的特点构建企业的学习型团队?学习是根本,团队是支撑,文化是核心,氛围是保障,而最终的目的则是能够产生生产力和提高生产力。
虚拟团队和项目经理制在企业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内部沟通交易成本,不然就适得其反,一伙没有正式组织约束的人就会整天吵架和摩擦。
团队中的岗位责任制如何制定,才会更好地发挥个人英难主义的同时又能有效地促进团队的发展?从中国目前企业的现状来说,个人英雄辈出。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个人英雄并非好事,把一个组织或一个部门的命脉悬于一人之手,那可是很脆弱的。只有英雄领导的优秀团队才是企业真正的希望。
在专业分工的时代,每只猫都无法单独抓住老鼠,但每只猫都可以决定这个群体抓不住老鼠。专业分工的最大问题是管理复杂,需要群体协凋,已经无法论“鼠”行赏。这正是考核的过程导向要解决的问题。
事情开始向坏的方向发展。主人发现猫们抓老鼠的数量和重量开始明显下降了,而且越是有经验的猫们或团队,抓老鼠的数量和重量下降得越厉害。
主人又去问猫们。猫们说:“我们把最好的时间都奉献给了您呀,主人。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逐渐老去。当我们抓不到老鼠的时候,您还会给我们鱼吃吗?”
于是,主人对所有的猫抓到的老鼠的数量和重量进行汇总、分析,做出了论功行赏的决定:如果抓到的老鼠超过一定的数量和重量,年老时就可领到一笔丰厚的退休金,而且,年老时每顿饭还可享受到相应数量的鱼。
猫们很高兴,每个人都奋勇向前,日夜苦战,努力去完成主人规定的任务。一段时间过后,有一些猫终于按主人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完成了目标。
但是这时,其中有一只猫说:“我们这么努力,只得到几条鱼,而我们抓到的老鼠要比这几条鱼多得多,我们为什么不能自己自创门户,自己抓老鼠给自己呢?”
于是有些猫离开了主人,开始自己创业之路。
如果说,有效的绩效考核和生物链能够形成企业的机会竞争力的话,那么,有效的企业文化和机制则可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企业来说,必须稳健永续经营;而对于企业的个体来说,人的精力和体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把最黄金的年华给了企业,而后半辈子却得不到保障,则每个个体无论如何是不能安心工作的。而企业也就形成不了自己的持续竞争力。正如故事中的猫们,如果主人没有解除它们的后顾之忧,它们怎么会一直拼命下去呢?而一旦解 决了后顾之忧,拼搏起来那可是冲着自己的后半生啊。
如果一个企业的营销系统不能考虑员工后顾之忧的话,员工要么就是靠自己的黄金年华和辛苦努力赚一笔钱就走,要么就是想办法从桌子下面去拿一些。而这两点对企业形成持续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都是致命的伤害。
一个企业,就像一个家庭,只有靠不断的裂变和生殖,才能稳定和繁荣。一个员工,就像家庭中的一员,只有经营自己岗位像经营自己的家庭一样,企业家庭才会欣欣向荣。一旦家庭成员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做父母的总会拼命为其提供一些便利条件。而我们的企业呢?对于想自立门户的员工,常是千般阻挠万般阻止。为什么 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内部创业的机制呢?既为自立门户者提供了平台,又壮大了企业的竞争力,而且,还少了一个潜在的竞争对手。
G. 华为的股权激励是怎样的
创业期股票激励:
创业期的华为一方面由于市场拓展和规模扩大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为了打压竞争者需要大量科研投入,加上当时民营企业的性质,出现了融资困难。
因此,华为优先选择内部融资。内部融资不需要支付利息,存在较低的财务困境风险,不需要向外部股东支付较高的回报率,同时可以激发员工努力工作。
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员工持股的概念。当时参股的价格为每股10元,以税后利润的15%作为股权分红。那时,华为员工的薪酬由
工资、奖金和股票分红组成,这三部分数量几乎相当。其中股票是在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进行派发,一般用员
工的年度奖金购买。如果新员工的年度奖金不够派发的股票额,公司帮助员工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股权。
华为采取这种方式融资,一方面减少了公司现金流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稳住了创业团队。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华为完成了“农村包围城
市”的战略任务,1995年销售收益达到15亿人民币,1998年将市场拓展到中国主要城市,2000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设立研发中心,海外市场销售
额达到1亿美元。网络经济泡沫时期的股权激励:
2000年网络经济泡沫时期,IT业受到毁灭性影响,融资出现空前困难。2001年底,由于受到网络经济泡沫的影响,华为迎来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个冬天,此时华为开始实行名为“虚拟受限股”的期权改革。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虚拟股票的发行维护了华为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能力,不至于导致一系列的管理问题。
H. 请问一些关于股权激励的问题,懂的请进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是两种情况。
一是你以技术入股,而且是实股,但是是以代持形式持有,由公司大股东代持你的股份。代持股是具有风险的,对于这种情况,你需要签订代持协议,并约定好你的权力和义务。
二是你拿的是虚拟激励股,比如干股,只具有分红权,不具有表决权、增值权,这种情况应该和公司签订协议,做好约定。你提到的很多公司实行的内部激励方案,如果是规范的方案,一定有相应的股权激励方案协议,口头承诺风险较大。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I. 怎么进行股权激励
法律分析:进行股权激励,首先要选好激励对象,应从战略高度对人才给予高度的重视,使激励对象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其次激励股票应分阶段授予,每个阶段可以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比例的股票。再次作为附加条件,激励对象每年必须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并设置未完成目标和严重失职的股权处理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