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股权怎么控制公司
1. 为什么控制大部分股权(25%)就能控制公司
控制大部分的股权一般在50%以上,达成控制。20%~50%一般认为属于重大影响,除非在公司的董事会里有半数以上的从己方派出的董事,能决定公司的经营、财务政策。总之,股权不是重点,重点是能否控制公司的经营、财务政策。
抛售股份可能就不能继续控制该公司了,或不能产生重大影响了。
2. 如何用最少的股权控制自己的企业
一、控制权之争:合伙人制度与A/B股权结构
去年的12月15号,香港交易所宣布,修改现行的上市规则,允许存在双重股权结构的新兴企业上市。这个宣布出来以后,很多人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为什么这么讲?因为2013年的时候,阿里巴巴本来是要在香港上市的,但是港交所当时特别顽固,坚决不同意同股不同权这种事情,所以才让阿里“远嫁”了美国。否则,如果当时阿里在港交所上市,那么现在的港交所,全球十大市值企业独占两员,岂不是风光无限?所以这里面,就牵涉到一个股权和控制权的问题。
你可能知道,一般的上市公司,是同股同权,一股就意味着一票。但是,现在的创业公司在上市之前,为了快速地发展,可能会经历多轮融资,那么创业团队的股权就不可避免地会被稀释。有时候,甚至可能大权旁落,失去控制权。
比如说,大家很熟悉的乐视入主易道,就强势地派驻了新的管理团队,导致创始人周航最后出走易道。还有,比如俏江南,当时鼎晖向俏江南投资了2亿元,但是中间也是因为各种波折,最后张兰被迫净身出户,离开自己一手创办的俏江南集团。所以说,资本和创业者之间的控制权之争,其实是这些年,资本市场上的一个焦点。
阿里巴巴的情况跟很多创业团队一样,在发展壮大之前一定会经历多轮融资。它大概经历了4、5轮的融资,又经历了 B2B 业务在香港上市、退市这么几个轮回。所以到2013年准备重新上市之前,马云团队的股份已经被稀释到了10%左右,远远地低于日本软银集团和美国的雅虎。但是,管理团队不愿意丢掉控制权,所以在重新上市之前,阿里的 CEO 陆兆禧就和港交所谈判,他想引入阿里的合伙人制度。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让现行的管理团队拥有董事会里多数董事的提名权,比如说董事会现在有9个人,我们合伙人可以提名5个,也就是提名董事会里面的多数。所以,即使管理层只有10%的股份,也可以把阿里巴巴的控制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
但是,港交所不支持这个合伙人制度。阿里管理层就认为,这是他们的底线。最后双方就谈崩了,阿里就远走美国的纽交所。而且在2014年以218亿美金的募资金额成为美国股票市场有史以来最大的 IPO。而且到了2017年底,阿里的市值已经突破4500亿美金,是全球的第九大公司。
阿里为什么会落户纽交所呢?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纽交所允许A/B股制度存在。A/B股制度,说白了就是同股不同权。公司在发行股票的时候发行两种,一种叫A股,一种叫B股。A型的股票就卖给我们这些普通的公众,B型的股票由管理层持有。B型股票的投票权是A型的10倍,也就是咱们拥有的是一股一票,人家是一股十票。你看,这样一来,马云团队用10%的股权就完全可以控制住企业了。所以这种制度的本质和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是一样的,就是让创始团队能够用较少的股份来控制公司。
这种股权结构,要是在原来那种资本为王的时代,是想都不敢想的,但是宏观形势变了,科技密集型企业也兴起了,所以慢慢地也逼得交易所开始改自己的规则,美国的金融创新做得好就是在于这些地方。美国在1992年的时候,就提出了新的上市标准,允许上市公司设立不同的投票权,在这之后很多创业企业都是采取的这个制度。比如说谷歌的两位共同创始人加上他们的 CEO,三个人持有谷歌大概三分之一的B类股票。这样一来,他们就稳稳地把谷歌的决策权拿在自己手里。更有趣的是,谷歌的创始人在上市之前就给自己的投资者写信,说新投资者对于本公司战略决策的影响将大大地小于他们在其他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影响,就是“傲娇”地表示,我们是最懂自己企业的,我们知道怎么更好地运营自己公司。当然了,事实也证明,他们确确实实是对的。
二、分散投行权力的联合承销
除了阿里、谷歌以外,还有 Facebook,它采取的是双重股权制加表决权代理的结构,确保扎克伯格的绝对控制权。Facebook 跟其他的公司一样,它也有A类和B类两类股票,B类拥有10票的投票权,A类仅有1票。扎克伯格拥有的是全部的B类股票。然后在 IPO 之后,扎克伯格还拥有超过半数的投票权,这样就保证自己对公司的绝对的控制力。而且 Facebook 还跟多家的投资者签订了一个叫表决权代理协议。它就对这些股东说,你们要买我的股票,就得同意,在某些投票场合授权扎克伯格,代表股东的所持股份进行表决。所以,Facebook 的这个案例里面,扎克伯格的绝对控制权更加地稳固。
京东也是一样的。京东2014年在纳斯达克上市,同样也是发行了A/B两类股票权,而且这一次更好玩,B类股票的投票权是A类股票的20倍。所以,“大强子”用了更少的股权,就牢牢地把京东商城控制在自己手里。除了双重股权结构以外,现在在明星企业的上市过程中,你也会发现另外一个趋势,就是对单个投行的依赖越来越少。
一般来说,在 IPO 的时候,企业在承销商中间会找一两家作为主要的承销商。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主承销商的位置就很特殊了,对于发行价格、数量的影响都很大。比如说2004年,腾讯在香港上市,当时高盛是作为主承销商。它帮助腾讯确立了上市的地点,发行的价格,还有数量等等。到了阿里巴巴2013年上市的时候,世界已经变化了,它当时雇用了35家承销商,主承销团队由瑞士信贷、摩根斯坦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银行、高盛、花旗等6家大投行组成,而且每个投行,分管完全不同的部分。比如说瑞士信贷和摩根斯坦利负责招股说明书,还有监管上市以后有一个禁售期的工作。摩根大通就负责估值和发行。花旗银行负责对所有承销机构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高盛负责股价稳定。
这样一来,6家投行各司其职,也就没有一家投行能够了解整个的状况了。阿里巴巴就把整个的发行承销的过程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防止了这种过度依赖某一家投行的情况。
当然,联合承销可能也有问题。比如说会使得协调的成本过高,所以这些投行也抱怨,增加了他们额外的工作。但问题是,好女不愁嫁,阿里巴巴当时定的路演是10天,结果只在仅仅2天的时间,所有的认购都已经完成了。现在你会发现,近年来,多家拟上市公司都是采取的联合承销的模式,京东和搜狗也是采取的这种联合承销模式。这就是我在课程中一再跟你强调的,这个世界是钱越来越不值钱,创业者独一无二的人力价值越来越值钱的时代。
世界潮流在变,企业的核心价值,企业的边界都在变,投行自然也在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课程里一再地跟你强调,动态演化的过程。所以你如果拿一个固定的逻辑来套用金融市场的话,会永远陷在追赶的迷雾里面。
3. 通过股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三大方式
通过股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要能够直接控制公司股东会。股权比例等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下,股权比例2/3以上股东对公司具有绝对控制。股权比例1/2以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相对控制,但对公司的形式变更、注册资本增减、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改、分立合并解散等公司法规定需要2/3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的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联合其他股东,股权比例超过2/3以上才能实现股东意图。股权比例1/3以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是安全控制,拥有一票否决权。及对于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的公司重要事项,若大股东想达到意图,同样需要联合其他股东联合其他股东。
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相等,此情形在有限责任公司被公司法所允许。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要求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7种方式对公司实现控制:1、通过章程特别约定通过章程约定实现对公司的控制。2、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3、某项重大事务或某些重大事务共进退类似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4、被授权委托代理全部或部分事务其他股东放弃表决/投票权,将其表决/投票权授权于有关股东。5、同股不同权或AB股方式例如,拥有1%的股权,可拥有34%甚至更高的表决权;例如AB股,AB股其实就是同股不同权。将股权分为A股和B股两个层次,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B股只有1票投票。
4. 股权结构控制问题
C企业直接持有A企业21%的股权,通过B企业间接持有A企业5.187%=39%×13.3%,C企业合并持有A企业26.187%的股权,即分红比例,其持有的表决权为21%。仅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做到绝对控制。在此,需要明确,“控制”体现在表决权比例,而非分红比例上。
B企业的控制权
根据提供的信息,B企业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D企业,持股22%。C企业及其董事长、高管合计持有B企业46.8%的股权,考虑到他们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就算是一致行动人(需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无法决定B企业的绝大多数事项。一般情形下,51%至66%的表决权视为相对控制,67%以上的表决权视为绝对控制。
换言之,C企业无法代替B企业对外的表态,包括B企业在A企业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就A企业相关表决事项否与C企业保持一致表决态度。
A企业控制权
由于C企业无法完全控制B企业,故B企业在A企业中享有的39%的表决权,不能视为C企业享有。C企业在A企业中的表决权比例仅为其直接持股的21%,间接持股5.187%不享有表决权,只享有分红权。
综上,根据提供的信息,C企业以21%的表决权,无法绝对控制A企业。
5. 公司全部用挂靠人员股权怎么控制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放弃董事会的设置,仅设一名执行董事,《公司法》并授权公司章程对执行董事的职权做出规定,此种架构下,一般可放弃设经理职位,公司章程将执行董事的职权,宜界定为《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及关于经理职权的结合,执行董事主要行使的权力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注册公司代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权激励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那么股权激励可以采取哪些激励模式呢,大致分为5种:1,股票期权模式,2,限制性股票模式,3,虚拟股票模式,4,期股模式,5,影子股票模式,分别阐述如下:。
1,股票广州公司地址挂靠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授予时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格是多少,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授予时的期权价格,即可获得期权项下的股票,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格间的差额就是该员工的获利。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持有与出售作为激励工具的本公司股票等受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到一定的限制,限制一般表现在股票的获取条件和股票的出售,激励对象在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时候,以折扣价支付现金,但他们在限制期内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如果在限制期内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辞职或被开除,所授予股票一般会被按照授予时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
3,虚拟股票模式。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在起初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单位,并以授予时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或一广州代办营业执照定程度折扣作为将来的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
4,期股模式。
期股是由公司授予一定数量公司的股票(期股)锁定在激励对象的个人账户中,在锁定期内经营者不变现,但拥有这些股票(股份)的分红权,并可用这部分红利来支付购股费用,同时,只有受益人在达到预期经营业绩并在达到公司规定时间代办注册公司广州以后,才可将这些股本逐步全部变现。
5,影子股票模式。
激励对象的薪酬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公司的股票升值了,则激励对象就会得到与股票市场价格相关的一笔收入,这笔收入的数量是依照合同中事先规定的股票数量来计算的,而这笔股票的数量一般与经营者的工资收入成比例,通过影子股票的形式向经营者发放报酬,报酬金额的确定要借助于股票,但不实际发放股票。
6. 创始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小,如何控制公司,股权怎么设计
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但是可以在股权设置的时候确立创始人在公司的决策权是唯一的,不受股权限制就可以了。
7. 股权比例不能调整的情况下,如何拥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摘要 1、公司法规定,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投票表决权,分红权等的比例可以和出资比例不一样即可以出现某个股东出资比例少于50%,但是投票权大于50%2、还有新创公司为了吸引高素质员工,可以给予一些关键员工虚拟股份,有分红权但是没有表决权,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业绩,服役年限后可以转为实际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