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股权控制权不丢失
1. 为什么稀释股权丧失控制权和不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不
在权益法下母公司销售无形资产给子公司,在我理解应该是按照正常销售来核算的呀,为什么在利润的基础上还要加上折旧呢?应该如何理解呢?
5、在轻1,316页,有一个子公司少数股权增加稀释股权的解释,这道题也是稀释股权,为什么轻4的答案和轻1的描述不一样呢,轻4的答案是丧失控制权
轻1,是没有丧失控制权
6、为什么丧失控制权要按照新增资金部分享有的众多创造比例减去(增股扩张部分享有的份额),丧失部分享有的长期迅速腾空股权投资,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为什么要计入投资收益,而不是资本空间公积?
7、轻1,316页,为什么在稀释股权后没有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增资后的净资产的份额减去增资前的净资产的份额,其差额冲减资本公积,为什么和稀释股权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不同啊?为什么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投资收益?应该如何理解?
8、为什么稀释股权丧失控制权和不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不同,分别应该如何去理解?
2. 企业怎样设计股权结构
横向架构:以不同股权类型为基础
1、一元股权架构:一元股权架构情形,主要是同股同权下的设置。同股同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权临界点,即66.7%、51%、33.4%。
2、二元股权结构:二元股权结构情形,是在同股不同权下设置,国外较普遍应用,国内上市的企业不适用。比如创始人只有1%的股权,就算企业上市99%的股权分出去了,签订了投票委任书,决策权与控制权仍掌握在自己手里。
3、多元股权结构:根据4C理论将股东分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分别授予股权。
纵向架构:以不同持股形式为基础
1、直接持股:表示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部分是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直接登记部分的股权是指各自已经成熟的股权+未成熟的股权;
2、大股东代持:表示该部分股权仍然登记在大股东明下,股权不显名,该部分是指未成熟部分股权;
3、持股平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被激励对象作为LP,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且纳税成本相对低,是目前做股权激励时采用最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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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并购中的股权结构设计及控制权研究,思路怎么写
1、先从公司法上分析
2、从公司治理上分析
3、从公司章程制定上分析
4、至于控制权,控制方法主要是从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上入手;
5、若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的下的控股权达到51就可以,特殊三分之二以上;若是股份公司则根据情形,若是上市公司百分之十几就可以达到控股状态;
6、公司章程特别约定,投票权委托,一票否决权、特殊投资领域的投票权、投资限制等都可以形成控制权
4. 做股权激励怎么避免公司控制权丢失
股权激励是个很好地工具,但是实施之前如果没有很好地做好规划后面会有很多严重问题威胁企业经营,建议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找正规的,市场上目前做的好的华一世纪、单仁都还可以。
5. 怎样设计 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的原则layout:
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可以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去区分。
效率,根据个人的资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权,资源互补、优劣互补,取长补短。需要有个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决策。
二、法律上的股权分类layout:
根据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比例合理划分股权。
限制性股权。一开始就出资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兑现机制。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转让、质押和处理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是限制性股权。
期权,就是期待性的权利。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做一个激励核心员工、高管,各种VP的方案。
三、
6. A轮,B轮,C轮融资,如何做到股权不被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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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稀释过程中,建议创始人“设立双层股权结构”以保持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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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设立双层股权结构?
双层、多层结构上市公司实证分析
一般来说,发行公司债券要求很大的公司规模和较低的负债率,而很多成长性公司资产比例低,很难发行公司债券。它们急需资金发展,投资者又看好这个行业,因此 创始人在公司融资的时候稀释自己的股权是常用的手段。公司融资会使得公司创始人的股权被反复稀释,以至于公司股权与投票权相分离就是一个普遍的选择。如今,接受“双层或多层股权”的国家并非只有美国,加拿大、新加坡、以色列、日本、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挪威、瑞典和瑞士等国家也接受。
1、谷歌的双层股权结构
2004年,谷歌在上市时就采用了双层股权结构,其中A种股票每股有1份投票权,B种股票每股有10份投票权。只有创始人谢尔盖·布林、拉里·佩奇和前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三人持有B种股票。这种设计使得三人对公司的控股权超过50%。两位创始人表示,双层股权结构是新生代技术公司的一种发展趋势,符合谷歌上市时的经营理念,可以保护公司不受短期压力干扰,给公司长远发展带来更多灵活性。
2、FaceBook的多层股权结构加“投票协议”
2009年11月25日,Facebook宣布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将所有股份分为A级和B级两个级别。两种股票的唯一区别就是代表的投票权不一样。同时,若持有B级股票的股东在上市之后选择出售股份,那么这些股票将被自动转换为A级股,以此确保现有股东的表决权不会因IP0而稀释。根据Facebook招股书,截至2011年12月31日,Facebook上市前共发行了1.17亿股A级股和17.59亿股B级股。公司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持有5.34亿B级股,占B级总数的28.4%。这个比例并不能确保扎克伯格的绝对控制权,因此其双层股权结构的设计还加入了一个表决权代理协议(Voting Agreement),前十轮融资中Facebook的所有投资者都需要同Facebook签订这份表决权代理协议,同意在某些特定的需要股东投票的场合,授权扎克伯格代表他们进行表决,且这项协议在IPO完成后仍然保持效力。这部分代理投票权为30.5%,加上其本人所拥有28.4%的B级股,扎克伯格总计拥有58.9%的投票权,具有对Facebook的绝对控制权。
3、赴美国上市的网络的双层股权结构
在中国公司中,网络首次在海外设立采用双层股权结构的离岸公司,进而让离岸公司赴美国上市。其具体实施方法是,上市后的离岸公司股票分为A类和B类,其中在美国新发行的股票属于A类股票,每股有1份表决权,而创始人股票为B类股票,每股为有10份投票权。
根据网络招股说明书,在网络赴美上市前发行的B类股票中,Google持股2.6%,DFJ持股28.1%,IDG持股4.9%,Integrity Partners持股11%,PeninsulaCapital Fund持股10.1%;李彦宏作为创始人及CEO持股25.8%,另一位创始人徐勇则持股8.2%,其他4位高管共持股3.7%,普通员工持股5.5%。两位创始人共持股34%的B类股,再加上10倍投票权,因此他们能够控制公司,在公司赴美上市后也能贯彻他们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