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如何行权
A. 如何实施股权激励
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的主要步骤包括授予、成熟和行权。
第一步-授予:
授予是指公司根据期权计划与员工签署期权授予协议,约定员工取得期权的基本条件,包括授予日期、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条件、特殊情形的期权处理等。
第二步-成熟:
成熟是指员工满足期权授予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服务期限或工作业绩指标。成熟条件中的服务期限通常的约定为分四年成熟,至于该四年内逐年/逐月具体的成熟规划,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思路具体建议。
第三步-行权:
行权是指员工按照期权授予协议的约定向企业支付行权价款购买相应数量的公司股份,从而完成从期权变成股份的跨越。
B. 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不同的行业、企业有其各异的业务特点、管理方式和人才诉求,对股权激励的诉求也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如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等,ESOP的具体方式也可能存在差异。
初创和成长期,企业和员工关注的是用什么激励工具,谁能拿激励,拿多少的问题,等到激励池划分好了,还有员工流动带来的动态调整问题。上市后,又会面临如何行权、如何变现、如何扣税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股权激励最普遍、最基础的两种方式是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其他的各种激励工具往往是在这两者基础上的演变和组合。
由于上市前股权价值难以衡量,同时也缺乏流动性,使得行权时点更加灵活的期权成为最常见的股权激励工具。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期权的行权价需要与当前股价保持一致,期权的增值属性会降低,行权价低于股价,有时可能沦为废纸,因此上市后的公司往往以限制性股票(RSU等)作为股权激励工具。
正由于这种种原因,ESOP在进入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时,都需要根据其实际特点作适配。
C. 常见的股权激励行权怎么设置
股权激励行权自己u会的,可以直接使用艾德权程的业务来设置,这个会比较好用
D. 股权激励如何具体实行
一个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包括了方案设计、信托&税务合规、数据管理和行权落地。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是整个股权激励计划的核心,一般由专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公司安排。
2. 信托&税务
这两项内容对专业度的要求非常高,企业一般需要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给到支持,时间建议在企业准备上市前开始张罗。
3. 数据管理
股权激励是伴随企业创立到上市的一个长时间跨度的事情,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场景众多,而且激励工具不同,产生的数据量也非常巨大。
4. 行权落地
股权激励牵涉到非常多的员工,若员工开始行权,将给人力、财务等人员产生非常巨大的咨询工作,纯靠人工解决费时费力,同样建议使用系统为员工的咨询和行权去服务。
E. 员工获得股权激励,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员工获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作为工资薪金所得,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权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区分本月的其他工资薪金,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1.一个纳税年度内仅获得一次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仅获得一次股权激励所得,可以按以下要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1)激励对象为获得股权激励所支付的款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应纳税额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权激励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因为年度业绩考核的需要和现有对禁售期、解禁期最低期限的强制性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般不少于3年。
(3)因一次收入较多,纳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行权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激励对象为缴纳股权激励所得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款而出售股票的,其出售时间、价格不影响上述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税额。其出售股票的行为应视为股票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的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
国税函[2009]461号文规定,上市公司应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或者同时兼得的不同股权激励形式的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在该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上表所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本年度内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一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3.对于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的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取得价差收益的,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股票期权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因特殊情况,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
5.对于可在授权日征税的股票期权,应按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财税[2005]35号文的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F. 什么是股权激励行权价
不少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时,行权价是指企业管理人员以这个价格买进公司股票,这个价格在很大程度是那是公司的目标。具有期权的管理人员只有努力把公司经营好。让股价超过行权价格,他才能赚钱。股价在股权激励的作用下,现实股价会在多方面努力下远远高于这个价格。
根据薛中行创立的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上市公司股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6)股权激励如何行权扩展阅读
在期权类股权激励中,员工为取得股权需要支付行权价格,即在授予时约定的,激励对象未来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员工购买期权时,是寄希望于未来公司股权价值高过此时约定的行权价格,此时,员工购买的期权的价值会通过公司未来股票价格和彼时约定的行权价之间的差额表现出来。
既然员工的逻辑是,价廉物美,还可获取长期收益,而企业的逻辑是,员工未来会给企业带来的增益,以及长期与公司共同创业的稳定,那么,即使员工需要出钱,这个价格也应当按照公司股权市场价值的合理折扣价购买期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激励行权
G. 股权激励行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激励流程中,考核行权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考核才能检验激励的效果,而行权则代表着激励对象通过了考核,达到了激励目的,所以可以行使激励对应的权利,即获得相应的奖励。在考核过程中,负责考核的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考核,不能掺入某些个人对考核对象的固有偏见,从而影响到考核结果。这类问题最好问问专业人士,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北京的尚辉律师团队,都是股权激励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做股权激励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