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出公司股权没人接收怎么办
㈠ 合伙开公司想退股别人不给~
1,有限公司,股东撤资的方式有:
1),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2),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股东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不同意的股东。(二),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三),营业期限到期,股东不想延期的。
而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没有规定有时间的限制。
2,股份公司,股东撤资的方式:
1),将股份转让给别人。
2),当股东遇到公司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股份转让作出了限制:发起人股份在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自股票上市起一年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管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每年转让的不得超过持有股份的25%,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转让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当公司遇到以下几种情况的时候,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法院解散公司:(一),股东会连续2年无法召开,或者召开了达不成任何有效决议。(二),董事会长期冲突,通过股东会无法解决。(三),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其他严重困难。
4,解散公司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
5,开公司本来就是合伙行为,公司就是合伙的产物,不能因为一点点亏损,就将股权撤出,不利于公司的稳定。所以,你对照一下你的情况,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你还是继续干下去吧。。
㈡ 我想退股,大股东不接,我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您想要退出公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一种是其他股东收购您所拥有的股权。前者比较麻烦,而且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手续,一般公司的其他股东也不会配合您直接抽资,建议您采取后一种方式,即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果大股东不同意的话,可以提请法院诉求司法解散公司,司法解散是指当公司出现法律规定不得不解散之情形时,法院基于股东解散公司之诉请,剥夺公司的法人资格,判决公司强制解散以保护股东的利益。由于原公司法没有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解散公司,实践中公司内部决策和管理均实行“多数决原则”,往往导致双方既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僵局情形或侵害行为进行解决,更无法通过股份转让或减少资本等对公司或股东的利益加以保护。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实践中通常出现两种情况:
(1) 公司僵局。即在公司运行过程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分歧或纠纷,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中,导致公司机构因对方的拒绝而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会议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通过任何议案而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大股东欺压行为。公司在经营管理上虽未处于瘫痪状态,但大股东通过对股东会及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控制直接控制公司日常事务的经营,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当少数股东被压制,其参与分配股利的权利长期得不到实现,尤其当这种压制逼迫少数股东不得不以偏低的价格对其他股东转让其股权时,申请法院裁决公司解散即成为少数股东退出公司并得到公平补偿的唯一救济方式。
法院裁决公司解散,必须具备两项条件:
一是司法解散之诉须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
二是法院只有在对公司僵局或股东欺压行为“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才可以采取强制手段解散公司。
如果大股东对于退股不进行同意的话,那么股东只能过向法院进行申请要求法院对公司下达强制性解散的指令。如果退股不成的话,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向其他有意向入股的人进行转让,或者将自己的股份转卖给其他的股东也是一种选择。
㈢ 我和别人合开了一家公司,现在想退出,如果没人收购我的股份,我能退吗
没有人接受你的股份,你是不能退出的。有限公司有较强的人和性,你可以和其他股东商量,要求清算公司或者让他受让你的股份,这要看你们商谈的结果了
㈣ 我是公司股东,想退出公司,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要怎么处理呢
公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的很明确,具体可以看看如下网页:
另外,你应该好好看看你的公司的公司章程,那上面对于股权转让应该规定的更详细和清楚。
实在有问题,你可以去咨询律师
希望采纳
㈤ 我想退出股份,大股东说退不了,我该怎么办
股份可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只能转让股份,不能退股。原股东可以优先认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想退出公司股权没人接收怎么办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㈥ 作为公司股东想撤股但是无人收购怎么办
问题:我公司成立于1994年,现在的资产加上固定资产有将近5000万。我占公司股份的40%,现在我想撤股,但是公司的股东不收购,外面也没有买的人。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刘律师:首先应该看你的公司章程对于撤股的约定,其次,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撤股的条件。 孙律师:不能撤股,但可以起诉,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陈律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知你是否符合以上股东要求公司回收股份的规定。 相关知识——股权收购的目的 指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 它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 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还可合理避税)。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静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来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 。报明显收购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控制权 而投资的目的则可能是看准了此项投资未来有较高的回报革,也可能是为了加强积方的合作关系或为了令进入某个产业领域作准备,还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商誉、人才、销售网络)。 收购股权是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谤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 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根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 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
㈦ 想退出公司,但其他股东不愿意,怎么办
可以通过转让公司股权的方法退出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㈧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么处理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一、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二、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拓展资料】
股份价格评估的三种方式:
一、协商价格。协商价格是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谈判的结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份。采用这种方式省时省力,但提出退出公司的股东往往处于劣势,退股的股东可能会损失一部分利益。
二、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由于公司的财产价值是随时变动的,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可能会高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也可能会低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有时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是比较灵活的做法。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门机构构进行评估。
三、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就会成为最后的选择。在诉讼过程当中,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为了保证股东能够顺利退出公刮,大多数国家都确定了司法评估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