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美股权工作怎么样
A. 创业股权融资怎么分配
以创业为起点、上市为终点,把一个创业公司成长过程中的每一次股份变化都汇总起来,看看这“股份拼骨图”是如何发生变化的?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玄机?
假设1:一个创业公司从一个idea到上市要进行三次融资:
A轮:证实模式;
B轮:发展、复制模式;
C轮:形成规模,成为行业龙头,达到上市要求。
假设2:公司发展需要不断有精兵强将加入,公司要不断拿出股份给团队成员。
假设3:每一轮VC的资本进来,公司大约要稀释25-40%。
假设4:公司业绩发展好
每一轮融资的估值都是在前一轮价格的基础上往上翻番,这叫溢价,VC的术语叫作Up round;但是创业公司免不了风风雨雨出现坎坷,有时候公司的钱烧光了,业绩还没有起来,急需有人投资,这样的公司在谈判桌上没有份量,对方愿意投资,但是估值很低,甚至低于前一轮的价格,创业者别无选择,也只好认了打折价让新的投资人进来,这种情况叫Down round,有点“贱卖”的意思。
让我们来看看明基公司的“股份拼骨图”吧:
创业公司开张时应该发多少股票?这是很多创业者在成立公司时碰到的第一个现实问题。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建议初创团队先发约10,000,000股。在这个基础上,经过三次融资以及团队的期权,到上市的时候,公司的总股数会达到100,000,000到150,000,000之间,如果上市时每股定价为8-10元,这家公司的市值会有8-10个亿,只要估值超过发行价,马上直逼成为人人眼红的Billion dollar公司。
把股数定一千万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将来给员工发期权的时候,拿出0.5%来,对一家总股数是10,000,000的公司来说就是50,000股,而对一家总股份为100,000的公司,仅仅是500股,哪一个更加吸引人?!记住,将来给员工股份,别给百分比,给股数!
原始股东结构
B. 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与退出都有哪些坑
刚成立的创业团队该如何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尤其是创业合伙人的股权结构,一直都是一个最为困扰创业者的问题。当然里面的坑不仅多,而且深。
在我们服务创业企业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各种版本合伙人股权战争的故事,也帮创业朋友处理过各类股权战争的事故。我们发现,合伙人之间之所以频繁爆发股权战争或闹剧,是因为他们既没有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也没有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这就好比是,两口子不明不白结了婚。婚后发现,双方完全是两个物种,想离婚时,却发现不知道该怎么离婚,甚至这婚还离不了。
一、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即结婚机制。
要做好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先得想明白什么是合伙人?我们认为的合伙人,是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公司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
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也是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人。合伙关系是接近于婚姻关系的[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合伙之后,公司的大小事情,合伙人之间都得商量着来,重大事件,甚至还得合伙人同意。公司赚的每一分钱,不管是否和合伙人直接相关,大家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一).合伙人股权进入的坑
请神容易送神难。
下述人员均可以是公司的合作者,但建议创业者慎重将下述人员当成合伙人,并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大量股权。
(1)短期资源承诺者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刚开始创业时,有朋友提出,可以为他创业对接上下游的资源。作为回报,朋友要求公司给20%股权作为回报。
创业者把股权出让给朋友后,朋友承诺的资源却迟迟没到位。
这肯定不是个案。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短期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短期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一事一结,而不是通过股权长期深度绑定。
(2)天使投资人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公司早期创业时,3个合伙人凑了49万,做房地产开发的朋友给他们投了51万,总共拼凑了100万启动资金。大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简单直接高效地把股权给分了,即合伙人团队总共占股49%,外部投资人占股51%。
公司发展到第3年,合伙人团队发现,一方面,当初的股权分配极其不合理;另一方面,公司想引进外部财务投资人。多个投资人做完初步尽调后,表示不敢投他们这类股权架构。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i)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ii)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购买股票的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3)兼职人员
之前由创业朋友提到,他通过朋友介绍,在BAT公司找到个兼职的技术合伙人。作为回报,公司给该兼职技术合伙人15%股权。
起初,该兼职技术合伙人还断断续续参与项目。后来,参与很少。半年后,停止了参与。创业者觉得,花了大本钱,办了件小事,得不偿失。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我们建议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股权来源于期权池),而不是按照合伙人的标准配备大量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们出于成本考虑,也为了激励员工,在创业刚开始3个月,总共才7名员工时,就给合伙人之外的4名普通员工发放了16%的期权。做完激励股权后,他们才发现,这些员工最关注的是涨工资,并不看重股权。早期员工流动性也大,股权管理成本很高。
对于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经过初步磨合的合伙人,可以尽早安排股权。但是,给早期普通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起到负面激励。员工很可能认为,公司是不想给他们发工资,通过股权来忽悠他们,给他们画大饼。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可以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而且激励效果特好。在这个阶段,员工也不再关注自己拿的股权百分比,而是按照投资人估值或公司业绩直接算股票值多少钱。
(二)合伙人股权进入的经验
很多人都知道,小米有个土鳖与海龟混搭的豪华合伙人团队。很多创业朋友们问,小米合伙人的股权是如何分配设计的。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小米目前商业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原因,合伙人股权架构肯定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其次,每个企业都有不可复制性,但做事情背后的理念与思路有共通性,可以借鉴。我们不会讨论客户项目的具体细节,但可以讨论下根据媒体公开披露信息,我们自己总结的小米做合伙人拼图游戏的理念与思路。下面是我们同事杜国栋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做成的一张小米合伙人构成的信息图。
从这张信息图,以及其他媒体报道,我们可以看出,小米合伙人团队的特点是:他们都是创始人自己找来的合伙人,或经过磨合的合伙人推荐过来的合伙人,合伙人之间都经历过磨合期;他们都是围绕小米的铁人三项核心业务“软件、硬件与互联网服务”分布;在小米很早期就参与创业,不领工资或领低工资;掏真金白银买股票,团队内部56名早期员工就投资了1100多万美元。
小米豪华合伙人团队无法复制。但是,小米寻找合伙人的经验值得借鉴:股权分配背后对应的是如何搭班子。先得找到对的合伙人,然后才是股权配置。创业者得去思考,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节点在哪?这些业务节点是否都有人负责?这些人是否都有利益?
(1)合伙人之间要在具体事情上经过磨合,先恋爱,再结婚;
(2)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发放股权。
(3)通过圈内靠谱人推荐其圈内朋友,是找合伙人的捷径。比如,如果公司想找产品经理,直接去挖业务闻名NB的产品经理;如挖不成,让他帮忙推荐他圈内的产品经理。相信业内人的眼光与品位。
二. 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即离婚机制。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们四人合伙创业。创业进行到1年半时,有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不合,他又有个其他更好的机会。因此,他提出离职。但是,对于该合伙人持有的公司30%股权该如何处理,大家卡壳傻眼了。
离职合伙人说,我从一开始即参与创业,既有功劳,又有苦劳;公司法也没有规定,股东离职必须退股;章程也没规定;合伙人之间也没签署过其他协议,股东退出得退股;合伙人之间从始至终就离职退股也没做过任何沟通。因此,他拒绝退股。
其它留守合伙人说,他们还得把公司像养小孩一样养5年,甚至10年。你打个酱油就跑了,不交出股权,对我们继续参与创业的其他合伙人不公平。
双方互相折腾,互相折磨。
这肯定也不是个案。
创业企业该如何做好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一)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给合伙人发放股权时,做足深度沟通,管理好大家预期:
合伙人取得股权,是基于大家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长期共同参与创业;合伙人早期拼凑的少量资金,并不是合伙人所持大量股权的真实价格。股权的主要价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比如,4年),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二)游戏规则落地
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
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
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
对于离职不交出股权的行为,为避免司法执行的不确定性,约定离职不退股高额的违约金。
三.其他的问题
我们摘取了创业朋友问到的四个主要问题。
1.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
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2.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他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一个原则”,是他们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
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他们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
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3.如果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的归属。
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
4.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该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2)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3)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C. 美容院员工想入股,想问下分红怎么算
分红入股系指既分红又入股,将分红与入股两者相连结的一种制度,亦即企业除将一部分的红利以现金或支票分配给员工外,并将员工应得的一部分红利,改发企业的股票,使员工不但分享企业盈余的红利,而且获得企业的股权。基此,可知分红入股兼具分红与入股的特性。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不可盲目地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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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初创公司如何做好股权架构
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 ,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过来人支招: 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柳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王映初(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 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第一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 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柳阳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最大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 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 王映初创始人不在公司全职工作,这种项目我坚决不投,基本上这种兼职创业成功率很低。 设立防冲突机制王映初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一般都是建议,一是先做好股权集中,二是设立防冲突机制。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大家会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把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全部白纸黑字约定清楚。比如某个股东因为一定的原因必须离开,那他的股权应该收回来。按什么价格、以什么方式收回?比如他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内离开,要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后或者两年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会约定三到五年。 这些都得在协议书里面写清楚。 我们遇到团队出现内讧,基本上都不是发生在公司发展困难的时候,而是在公司情况好转的时候,比如拿到投资了,业务进展顺利了,大家都看到利益了。这个时候有些人会觉得自己的功劳更大,或者有些人会想要更大的自主权,这里面就往往会产生矛盾。 不需要为创业团队将来引进的新成员预留股份柳阳创业团队创立了一段时间之后,会有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入进来,给这些人的股份留不留都一样。留的话可能开始就已经考虑了需要吸收人,不留的话可以做一个增发。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都是大家做了一个同比的稀释。 要适时发放期权柳阳不同的公司不太一样,互联网类公司一开始设立,可能就会留有期权池,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会晚一些。时间点根据业务发展来定。 一般来讲,在业务已经可以看到比较明确的成长性的时候,发期权会是最好的一个时间点。如果发得比较早,虽然拿出了不少股份来做激励,但是其实员工没有感觉。 如果是在业务成长性比较好的时候给,能够让员工在接下去的时间切实感受到期权价值的增长。因为期权其实是一个双刃剑,如果价值不停地在增长,对员工的激励是很强的,但是如果给了期权之后,发现期权价值没增长,甚至是往下走的,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 天使投资占比10%~30%柳阳我们第一轮一般会投到10%到30%,差不多都在20%左右。对于天使来讲,可能低于10%大家都不太会投了。 天使投资不光是投钱,还要去关注和参与这个企业的发展。如果低于10%,可能在这个项目上面投入精力就觉得不太值得。当然有的人是撒网的策略,可能一个项目投三五个点都可以。 王映初一般在我们正常的案子里面,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确保董事会席位,要有足够的话语权。 早期项目投资人花的时间会比后期要多得多。花出那么大的代价,只占小股,这实际上是不划算的。
E. 创始人和员工股权如何分配
公平性以及公平的体现比拥有很多的股份更有价值。在稀释投资者的股份之前,创始人应当占有公司全部股份的50%。每隔5个层次应当包括10%的公司股份,在每层之中的股东应当平均分配股份。
只给员工股权不给投票权是不合理的,只有想法是非常没有意义的,没有人是不会不努力工作的 ,如果他被视作创始人 。
具体思路:
首先计算出你公司当前的估值(可以是上次融资后的估值,或者是最近其他公司期望收购你的公司的出价,又或者是未来现金流表现在今天的贴现价值等),无论你用哪种方法算,该价格都应该是你愿意将公司出售的一个价格。所以公司估值是第一个很重要的数据(我们假定其为2500万美元),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数据就是完全稀释股份(fully diluted shares)的数量,我们假设其就等于1千万已发行股份。
然后将你的新雇员分级。CEO和COO应该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这部分的股份奖励一般由董事会决定。一般的做法是分为4个级别:高级管理层(首席财务官,销售副总裁,首席营销官,首席技术官,人力资源副总裁等等),主管级别的管理层(工程师主管,设计主管等等),关键位置上的员工(如工程师,产品经理,营销经理等等),普通位置上的员工(比如接待处等)。
各个级别的乘数一般如下,不是硬性规定,也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高级管理层:0.5x
主管级别:0.25x
关键员工:0.1x
普通员工:0.05x
F. 初创公司究竟该如何合理设置股权结构
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小A志向远大,对自己这次创业信心十足。但他现在苦恼的是,公司的股权结构怎么设置? 过来人支招: 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 柳阳 (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王映初 (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 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CYE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第一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 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 柳阳 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最大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 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 只出资金的创始人其实就是一个民间的天使投资人,也可以给股份,但一个公司,出资的占什么样的比例,实际操作的占什么样的比例,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下子确定下来,其实也比较难。但是第一期小天使投资人,最好不要超过30%。因为如果太高,再做几次融资,主要的创始人很可能就不控股了。对创始人长远的激情会是一个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