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壹』 新三板怎么交易如何买卖新三板股票是否新三板就是股权转让呢
新三板交易制度:
一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二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三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四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五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六 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七 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新三板的买卖:
在新三板挂牌不等于上市,新三板企业不是上市公司,只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因为挂牌时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只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新股,原有股份只能通过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或通过做市商制度交易。
新三板属于创新业务,要到证券公司重新开通权限,需要带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到券商柜台办理就可以了。但是,个人投资者要求两年以上投资经验且证券账户资产500万元以上。
『贰』 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
3、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4、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叁』 新三板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1、协议方式:
一般,协议方式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
2、做市方式:
做市方式是在只有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能够成交,禁止投资者之间交易,做市商同时提供卖价和买价,以报价和投资者达成交易,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觉得做市商报价合理,亦可随时出货,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跃市场,增加交易量。
3、竞价方式:
也要有交易对手出现,但是公开进行,有人挂卖盘,价格合适,就有人买入,公开竞价,价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4、其他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
此种转让方式则是通过证监会批准,是在出现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转让方式。
『肆』 新三板原始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您好,
1、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一般都有个禁售期限,不能随便转让的。。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2、新三板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共有三种股票转让方式,分别是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和竞价转让。 现阶段,由于竞价转让方式的相关条件尚未明确,挂牌公司股票实际上可以选择的只有做市转让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考虑到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竞价转让的实施条件、竞价转让方式的确定及有关变更要求,将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3、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现在中国新推出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就是购买原始股的平台。
『伍』 新三板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新三板公司可按如下流程进行股权转让:
1、由该公司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修改,即记名股票转让;
2、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即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陆』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新三板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
3、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4、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柒』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1、股东和受让人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捌』 新三板股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以下规定: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九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