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如何做动态股权
1. 小公司是否也要做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自己做估计是比较短板而且有风险的,建议你最好找专业的机构做,推荐学习泰山股权管理学院的课程,他们带落地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2. 中小型企业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最重要的三件事是:定工具、定数量和定人,即“如何激励、激励谁、发多少”的问题。中小型企业进行股权激励,从方案设计的角度,同样也是需要重点考虑这三个方面。
对于非常早期的境内公司来说,我们都会建议采用股票期权的方式,因为未来无论境内外上市,都有解决的思路,但是早期就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过程就会比较尴尬,因为在随后公司发展的进程中,人员可能进进出出,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
通常是在公司融A轮左右时,核心团队会跟投资人讨论员工激励期权池的比例。事实上,这个阶段考量员工激励期权池的大小其实没有特别多的科学依据,主要参考市场普遍的实践以及公司本身的股权结构。
在决定激励对象的问题上,公司的决策权很大,市场数据仅仅是做参考。如果不对员工进行分层,而从整体看激励计划的覆盖范围,从A轮开始做激励计划的公司,激励对象的覆盖范围可能会达到60%甚至更高。
3. 为什么说中小企业更要做股权激励
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道理显而易见,因为筹码决定忠诚。要想员工忠诚于企业,必须给他们足以抵抗诱惑的利益。忠诚,通常是相对于情感来说的。没有绝对的忠诚,只有彼此的依赖。所以,当你渴望员工对你忠诚时,请问问自己,你的筹码足够大吗?你给了员工忠诚于你的理由吗?
4. 中小企业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股权激励工具
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股权激励现状的分析,加上中小企业缺乏实施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的条件,探讨中小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为此,笔者在我国中小企业股权激励的现状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各种股权激励机制尤其是虚拟股权制度,提出两种新的激励方式:
1.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薪虚股制。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是一种稀缺资源,他们自身特殊的人力资本,决定了他们在企业具有不同于一般人力资源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的中小企业,起初并不重视这方面人才的引进,老板意识与情结难以割舍。但经过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已经逐步走出了家族式的管理怪圈,向现代企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之路积极探索。年薪虚股制,是年薪制与股权激励机制的集合成果。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给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方式。年薪制与股权激励机制的结合,能够使得企业经营管理者参与企业剩余利润的分配。具体的方式,就是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分享报酬的一部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而将其余部分转化为虚拟股份,同时规定这种股份的持有期限,到期后一次或分批以现金形式兑现。这一激励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引入了保证金制度,通过一定的杠杆效应可以成倍放大激励强度。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要想取得丰厚的报酬,必须使经营业绩高速增长。同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业绩下滑,也会面临零报酬的风险。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不能上市,股票不流通,对股票净资产定价来决定企业业绩的激励机制难以实施,这时企业可以选取关键财务指标来代替以股票作为计量标准,这样的评价在企业监管到位基础上会更有效。这样的激励措施,对防止中小企业中出现的
“搭便车”现象以及股权僵化问题有积极作用。
2.针对企业广大员工,实施虚拟股份制。员工是企业的基石,尤其是中小企业,自身规模相对较小,员工的作用体现更为明显,我国中小企业要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只注重对高管的激励是不够的,还应照顾到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虚拟股份,不同于虚拟股票,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持有者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具有很好的内在激励作用,不断激励持有员工通过自身努力去做好本职工作,促进企业不断盈利,从而获取更多的分红收益。这样的激励措施,能够有效克服“搭便车”现象,同时对于提高员工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有很大促进,进而也会制约企业单方面以股权激励为幌子筹资的行为。对于股权筹资,腾讯众创空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由于这两种股权激励都不是即时性的激励,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完成企业所制定的业绩目标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股权利益,它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紧密相联。
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关注最多的已经不是要不要实施股权激励的问题,而是如何选择股权激励方式以达到最佳激励效果的问题。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分析并借鉴国内外的股权激励模式,开放性的提出我国中小企业可以选择的股权激励模式。当然,模式都是固定的,实施却是灵活的,要充分有效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来为中小企业服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随着国内外对中小企业研究的日益增多,我国中小企业在运用股权激励机制来促进企业发展的道路上会取得越来越丰硕的成果。
5. 谁说小公司不适合股权激励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做股权鼓励很多公司都会问到经邦,问经邦股权激励的老师说,我们公司适不适合做股权鼓励,公司如今刚开始乃至还没挂号注册等等,事实上经邦有个观念,即是股权鼓励伴随着全部公司的开展。
1.草创公司期间
或许一个公司草创的时分你想经过股权来招引一些合伙人,或许你老板懂推广但不明白技能,懂技能不明白办理,懂办理不明白商场,所以特别想希望一个合伙人来补偿某方面的缺乏,所以股权是一个招引合伙人的利器。
2.公司迅速开展期间
第二个期间即是公司迅速开展的时分,股权鼓励是经过啥呢?经过新老交替。经过股权鼓励招引新的人进来,经过股权换兵权,换一部分老的人员的岗位和权力呈现,完成人员的新老交替、办理晋级。
到了上市前的时分,做股权鼓励很多公司都会做,他是为了优化治理构造,为对接上市做准备,当然上市后,或许将来公司继续的竞争能力的提升。所以不相同期间其实都跟股权休戚相关,草创期就像咱们共产党相同,就像爬雪山、过草地、建造根据地的时分,这时分最主要是一批核心力气,包含像一大的时分二十几名共产党建立的人员,不即是咱们的合伙人吗?
做股权的目的即是为咱们招引一批合伙团队。
第二个迅速开展期的时分,就类似于咱们共产党的抗日战争的时分,国民党,当然咱们共产党一起,一起抗日战争,一起也不会忘掉在后方大力地开展自个的部队。
3.公司上市前
到了上市前,就类似于咱们的解放战争,或许从本来的游击战变成正规战、阵地战,很多东西要对接起来。上市后就类似于建国后,又要经过党员的建造,坚持继续的先进性,有的要退掉,有的要纳进来,坚持你的继续竞争力。所以股权鼓励跟公司全部的继续周期都是休戚相关的。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6年专注于做股权这一件事。
6. 中小企业股权架构怎么做合理
一
何为股权架构?
1
谁能成为合伙人
今天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家都讲合伙人,但其实法律的合伙人和法律上的股东是有差别的。合伙人在法律上针对的是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相对应的是公司,所以合伙人和股东在法律上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这里讲的合伙人是一种俗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实际上是有限公司里的股东。但因为现在创业火热,大家有点约定俗成,所以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中国合伙人》里的合伙人。
所以关于合伙人适合的标准,我看了很多案例之后,自己也总结了一下,认为有3个标准。
第一,要有创业的能力。
第二,要有创业的心态。
第三,要找到一起吃苦坚持的人。
以上几个标准是大方向上的,涉及到具体的还有以下5个标准:
一、理念要认同,要同舟共济。
二、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取长补短。
三、各自能独当一面,在某方面能撑起来。
四、需要背靠背的信任,相互之间没有什么顾忌,可以相互托付。
五、共同出资。这个有必要跟大家重点说一下,现在创业注册公司一般不要注册资本,但是公司成立以后,可能为了拉某个技术入伙,又因为公司现在没钱,就以股份的形式,而不要求出资。比如为了先把Demo或者App做起来,不要求技术出资,直接给15%,甚至30%的股份,让他以技术入股。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让技术先在原先公司待着,等到公司成长、融到资后再辞职,我认为都不可取。
如果是后续加入的合伙人、中途加入的合伙人,那一定要坚持“先恋爱再结婚”的原则。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你可以通过法律文件的方式跟他说清楚,如果做我的联合创始人,我可以给你什么样的待遇,但是这个条件目前还不生效,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给你生效。这个时间也就三个月左右,差不多也能完成真正的了解和磨合,这就是所谓的“先恋爱再结婚”
2
股权的理解和分类
股权有两种理解,一种比较通俗,就是10%、70%、90%,这是法律登记上的股权。你占有公司多少法律上的股权,就代表这个公司里有多少比例是属于你的。
第二种理解叫创业股权。这个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可以与大家交流一下。这种股权举个例子,你我他三个人按照721模式合伙,虽然都有出资,占有20%的股权,但是对不起,这个20%,还只是在你名下而已。它是一种企业成长的股权,这20%是你的没错,但不是说你前期投入了,这个公司就必然成长到什么阶段,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成长的过程,都有它的成熟期,也就是企业只有在成熟阶段以后,这个20%才真正是你的。
这具体法律上的股权分类
第一种:实打实的股权,在工商局登记的30%、60%等股权。
第二种:限制性股权。就是你一开始就出资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兑现机制。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你转让、质押和处理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是限制性股权。
第三种:期权,就是期待性的权利。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做一个激励核心员工、高管,各种VP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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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原则
涉及到股权架构的基本原则,主要有5点。
第一: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所以对于CEO来说,你需要清晰知道每个人每个岗位在各个阶段的不同,对于贡献和股权架构设置也就不能一刀切。
第二:效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是资源,比如人的资源,产品、技术、运营和PR,甚至是融资;其次是这个架构要便于公司治理,特别是涉及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能够在议事规则下迅速做出比较高效、正确的判断。最后结合第二点,这个股权分配架构需要考虑决策,就是要有一个老大,能让任何事情决策更加高效。
第三:便于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是控制权。
第四:有利于资本运作。这个主要涉及两个层面:融资和挂牌IPO。
第五:避免均等。很简单,避免55开,或者333之类的,这种结构非常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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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蛋糕怎么切
很多人来找我们律师的时候,大都会问合伙人份额怎么分。我的回答都是标准的,任何一个事业不可能靠几个合伙人、几个“O”做起来,一定要靠很多伙伴、VP和高管,包含全体兄弟姐妹。
所以基于共同打拼这一点,考虑问题的思路就不再是怎么分,而是分给谁。一般来讲,我们律师都会根据你的行业,给你一个建议,应该拿多少的期权值出来,比如数据统计,现在一般是10%到16%,或者到20%都有,而奇虎360拿出40%,应该说是比较慷慨的,换个直观的说法就是,他们公司现在随便一个高管或者部门主管都是千万级富翁。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是华为,他们说自己是全员持股,不过法律上讲的话只能叫全员激励。华为是用现金价值的方式来激励,而不是实打实将所有的公司员工都作为股东。但这个可以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考虑股权这个蛋糕怎么切的时候,首先要照顾的是员工份额,留多少才能持续吸引后续的优秀人才加入?这个是需要提前分出来的,那作为律师来讲,我们建议10%到20%都正常,15%、12%,在资本市场比较认可的是12%,但比较折中的方式有15%。
第二个需要考虑给新的合伙人预留。刚才说了,不是所有团队都能从刚开始的时候就找到齐整合适的创业团队,中间还会有各种各样的联合创始人需要引进。一般我们会根据测算建议你先预留15%,会相对合理一些。
所以扣除了以上预留的两部分,才是创始合伙人的股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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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的份额分配
从企业刚创立就给它估值,哪怕是通过资本市场去估值。比如一个互联网项目,注册资本是100万,刚开始的估值是500万,去融天使的时候估值1200万,这种情况下你出资30万,就只能占6个点。这是第一个需要考量的因素。
第二个因素是要有一个老大,即CEO,对公司有更多担当和责任,特别在前期是为了决策效率。企业的发展与CEO的能力直接挂钩,所以CEO在一个创业项目一定要大股,始终能够控制住这家企业。
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合伙人了,这个需要多方面综合考量,因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各有优势,有资金、资源、专利、创意、技术、运营和个人品牌等。而资源的话,包括融资的资源、数据的资源等,在前期会很重要。
每个阶段大家都要科学地评估,有个全面的认识,现在的互联网创业跟以前的创业确实不一样,有很多不确定性,但是在合伙人问题上,在项目规划里,平衡了各种资源、人才和发展阶段之后的科学评估,会比较适合。
第四个方面就是要在合伙人股权分配上有一个明显的梯次。在刚才讲过的不要均等的基础上,实现梯次,这种梯次不是CEO60%,剩下的40%,还有三个人,每个人13.33%,这也不行。比如CEO老大、CTO是老二,然后依次各种“O”,按照20、15、10,或者15、12、8、5这种梯次,会在以后方便很多。
合理的股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
提问/回答/建议
问:我们项目融资现在已经A轮了,需要吸纳一个联合创始人、一个非常厉害的CTO进来,那该给多少股份合适?
答:这样的问题,我一般都会先问这个人进来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能不能用钱来解决,接着才会看轮次。在北京,产品还没有就引起CTO,给人15%-20%是正常的;天使轮之后,产品已经有Demo了,那这个CTO可能要在股份上打五折了,原来15%,现在只能是8%、6%,或者5%;在A轮以后,就可能只给3%-5%了;如果到了B轮,可能就只给期权了。所以这就是刚才讲到的,股权都是动态分配的,你要根据你的阶段不断做评估,因为你的融资阶段不一样,企业的估值也是不一样的。
建议:CEO给50%-60%都是正常的,但是联合创始人,不管有多少个人,一定不要加起来超过30%,你还需要预留10%-20%的职权期,这算比较科学的股权架构结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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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的法律设计
就互联网创业来讲,股东协议应该有这么几个机制:
第一:股权兑现机制,也叫股权成熟机制。比如刚才讲到,我这个项目成熟期是4年左右,我在里面占20%的股权,但是在这过程中我认为太辛苦,无法再坚持下去,无论是迫于生活压力、失去兴趣还是什么原因,反正我不再跟着一起玩了。这个时候出现的问题是:我要走了,但工商局登记里,我的名下还有20%的股权,这如果一直到上市IPO,对于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对于股权兑现机制,它的核心就是:登记在工商局的股权是你的,但一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按照时间和阶段的发展,你个人对公司的付出来不断评估兑现。
以上是第一个机制:涉及回购。另外需要考虑的第二个机制是股权的动态调整。比如公司未来是要往云计算、大数据方向发展的,但现在还不会到那个层次,相关的人需要成长,那就可能涉及到我给技术本来是10%,但是现在先给5%,等到你也能达到再给5%,或者你达不到就用这5%来给别人。所以这个是一个动态的可调整的机制。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股东里有夫妻离婚,因为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就会导致公司相应变动,所以关于离婚可能要有提前的约定,一种是谁创业归谁,你这个项目与配偶无关。
第四种情况是继承,这个一般不会被关注,但是又很常见,比如股东去世之类的,他的继承人就会成为股东,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这个项目不对路,聊不来,那可能就会影响公司的决策和发展。所以对于继承相关的情况,协议里也应该有一些权益可以清算的条款,这样会比较科学。
第五种情况是犯罪,就是创业项目中的创始人因为各种工作的原因或者个人的原因犯罪,如果这些犯罪可能影响到项目后续的资本运作,或者是因为被关押导致公司决策受限,那也要在股东协议中考虑到。
二
控制权
1
控制权分为哪几类?
第一种:绝对控制,占股三分之二以上。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比如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类、解散等,这些重要情况是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来同意的,这是叫绝对控制。
第二种:相对控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占股50%以上,另一种是有很多股东,我相对占股最多。不过常规情况下第一种方式比较常见,所以很多创业公司创始人的占股往往是51%。
第三种:一票否决权,比如占股34%,虽然没有51%,也没有67%,但有些情况下必须2/3以上通过的话,我占股34%,那其他人占股66%就没用。所以这是一种非常直接、简单粗暴的方法,在表决上拥有绝对话语权。
2
控制权具体可以怎样来实现呢?
第一种:代持,比如昨天还有一个项目来咨询,有8个创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悬殊也就3个点。这种情况下,比较直接的方法就是让某个人,或者CEO代持。但我个人是非常不建议代持的,因为代持有几个问题:给CEO代持或让某个人代持,人什么时候没了都不知道;涉及道德风险。
第二种:表决权委托,比较常见于美国。表决权委托就是你让我给你代持我不干,但表决权可以给你,委托你来帮忙投票。
第三种:AB股,也叫牛卡计划,也可以叫双股权,是舶来品。简单讲就是公司里存在两种股权,但工商意义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表决权不一样。具体来说,我虽然占股30%,实现不了控制,但是我如果要求在表决权上放大,那也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所以总结来说,就是股票所有权和投票权分离,放大自己的表决权。
第四种:持股平台,这个是律师比较推荐的。刚才说到代持不靠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票权委托有时候可以撤销,并且是随时可以撤销,不是很方便。这个时候我们可能会做一个持股平台来实现控制,就是把一些零散、小额的股权集中起来实现投票权,或者有些人占股30%,可以放一部分进来到持股平台里。持股平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合伙。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建议还是放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因为治理方便,基本是GP(管理合伙人)说了算,其他人只要负责做就行。
提醒
持股平台的地点选择也很重要,因为现在来讲北京工商部门是不允许设置什么股权投资企业、乱七八糟的PE公司的。不过话说回来,全国很多地方也能注册,而且有不同的优惠政策,不同地点的优惠是不一样的,比如新疆、厦门自贸区和天津等,可以多方考虑一下。
3
公司创始人有哪些特殊权利?
创始人的特殊权利
第一:一票否决权。比如下列事项必须经过创始人、股东谁谁谁的同意,才能通过,这个就是一票否决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有控制权的方式。
第二:董事提名权。类似的可以借鉴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比如说董事会一般是奇数,设立的董事会至少是3个人,所以可以约定,创始人可以有权提名一半以上的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第三:董事长的任命权。不仅可以提名董事,还可以提名董事长人选。
7.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应该怎么实行
负责任的说,这种你应该去找专业人士付费咨询。
8. 中小企业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主要是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IPO公司大股东若将其持有的拟IPO企业股份以较低价格转让给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以较低的价格向IPO企业增资,上述两种行为均应视为股权激励,以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如要进行股权激励,企业至少应该是股份公司,另需要满足国家的强制规定。
9. 小公司需要做股权激励吗
是否需要股权激励是看公司的老板的,如果老板值得信奈的话,什么都好说,但是如果不好的话,就很难说了。
10. 我们公司太小,还没到这个层次,现在需要做股权激励吗
中小企业如果想成功实施动态股权激励,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强有力的股权激励工作机构。通常情况下,应成立董事会领导下的股权激励工作 小组,其组成人员由董事会从下列人员中任命: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人员、人力资源人员、外部专家顾问,董事长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股权激 励工作小组职责包括:起草《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核;根据《管理制度》考核激励对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拟订、修改《年度股权激励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实施《年度股权激励方案》;负责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执行股权激励制度的工作情况。更多具体详情可以去海洋质询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