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如何设立股权
A. 有限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B. 请问公司设立时,股权如何分配
这些技术性因素不是全部,甚至是次要的。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团队分配股权,根本上讲是要让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这是最核心的,也是创始人容易忽略的。想创业现在有很多很好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就不错,能实际解决问题。有一种说法是大股东保持30%-50%左右的股份比较好,考虑到公司治理的问题,避免一股独大,独断专权。另外一个大股东20%-30%之间,既有动力又有商量,达到治理和利益的平衡。
C. 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分配股权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生产项目,提交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新设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流程:
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它是每个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新设立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新设立公司的公章+法人章
办理程序:
1、向设立公司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2、根据营业执照信息以及法人、经办人信息填写信息登记表格,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规范进行填写,并在表头处加盖新设公司公章。
3、向质监局工作人员上交信息登记表格以及营业执照原件(交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交验)复印件。
4、质监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验证,并进行证件打印办理。
在取得工商执照后,在30日内带上工商执照、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公司章程、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验资报告、会计上岗证就可以分别去办理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了(联合办证的,只需要办一个证就可以了)。
国税:带上工商执照、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公司章程、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验资报告、两个会计的会计上岗证和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这些复印件各一件,且都要在上面加盖公司的公章,带上公章。
地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带上公章。
D.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如何设立公司股权
众所周知,在中国公司分为两类: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如何设立公司股权的时候,你应该先确定你要设立的公司类型,并且还要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缺点,这样才能为下一步公司股权,做出合理的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常见的设立股权方法:
1、人数方面:不超过200人。
2、金钱方面:社会募集、投资人投资、货币、实物抵押等都可以。
3、股权分配: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份有限公司在分配股权的时候,公司创始人的股份,不能少于占股份总额的35%。否则,公司容易被乘虚而入,失去市场主导权。
以上就是我查到的一些资料,对公司股权分配和设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E. 有限公司怎么进行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1、股东之间转让的,双方达成合意即可;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F. 公司如何分配股权合理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股权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法律依据】
《公司法》。
G.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如何设立
1. 公司名称(工商局核名,现在大多都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上核名)
2. 注册资金多少,股东股份占比多少(投资人(股东)可以以贷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是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建议以货币出资即可,其他的实物或者知识产权等程序复杂)
3.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是谁、监事是谁(身份证复印件)
5. 公司地址(租赁办公楼,最好每个月都有房租发票,这样可以给公司抵税)
6. 公司章程(在工商网站下载范本进行修改即可)
7. 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很重要,有些地方需要取得批文之后方可经营,有些则是托管第三方等的就不需要批文)。
H.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