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企业如何体现股权
『壹』 三人一起创办企业,股权如何分配原始股100股平均分配,以后怎么扩股
法律可是不规定这个的。这是你们三个人自己的事,自己约定。
法律规定,你们必须有章程,章程里面有议事的程序,章程必须在工商局备案成功,其实备案的时候,工商局会程序性审你们的章程的,要是有不合法的地方就不会同意备案。只要你们按照章程议事,决议的结果就是法律上有效的。
比如,你们规定讨论增资扩股时,过50%通过有效,那方案只要有50%以上的人通过就有效了。如果你们规定要80%通过才有效,那就只能是达到80%以上通过才有效,否则就是非法。
『贰』 刚成立的公司的未来五年股权规划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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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横向设计:侧重经营团队
对创业公司而言,启动资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创始经营团队的稳定性。从世界著名企业在创业阶段的股权分配来看,他们都强调创业经营团队的控股权,这是稳定创业企业中核心骨干的关键因素。
苹果公司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
网络最初股份分成三部分:一部分为创始人持有,一部分由风险投资者持有,还有一部分是员工持有的股票期权,其中,团队核心人物李彦宏50%与徐勇16%,占有绝对控股地位;
奇虎360创建初期,董事及高管持股占比高达86.55%,而资本方股份则相对较少;腾讯2002年经营团队也占59.8%的绝对控股地位……
这些成功的企业在创业初期无一不是经营团队持大股,天使投资的资本方占小股。所以,一般行业单一天使投资方原则上不超过20%比例。这种股权结构设计既是创业团队责任承担的需要,更是与资本方共同合作的需要。
原因在于,一方面,创业企业在起步阶段能否发展比较好,主要依赖于创业团队的贡献,资本方的作用相对有限。经营团队能否全身心投入到创业事业中,是创业初期能否成功的重要保证。而且,后面融资时,许多资本方投资创业项目,往往会把团队骨干放在首要的考察要素,可见经营团队对于创业企业的核心作用不容小视。
另一方面,经营团队更多的是看重长期的价值回报,而不是短期的利益。所以,更要调动经营团队把创业当成自己的终生事业,把创业企业做到极致。与资本的目的不同,经营团队作为项目发起人,必须关注整个过程,只有坚持到IPO才能算是创业企业初步成功。
因此,对于创业企业在初期股权结构设计中应更关注经营团队控股权,而不是资本方的控股权设计。反之,如果过于偏向资本方控股,创业团队就难以规避为资本方“打工”的定位,也可能难以真正全身心投入到创业当中,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纵向设计:考虑多轮股权融资
随着创业公司逐步成长,其发展可能会遇到几种情况:有些资本方会在种子期、成长期等不同时期退出,从而更换新的资本方;公司需要通过多轮股权融资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源与能力不足问题;需要再吸纳核心人才和其他资源。因此创业企业在股权设计时要考虑到未来股权结构,一方面要给未来人才预留新增股份,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多轮融资新资本方进入带来的股权结构变化。
从一般创业企业的股权结构变化规律来看,创业公司一般会经历五个股权融资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IPO。因为资本进入、员工持股等因素,往往初始经营团队的股权比例随着公司进展、规模扩大而逐步下降,而资本方的股权比例在逐步增加。
京东创业团队从70%的股权降至20%的股权比例,2007年获得第一轮天使投资是1000万美元,代价为30%左右的“A类可赎可转优先股”。2009年初,B轮风险投资为2100万美元,2010年9月C轮风险投资为1.38亿美元,后续腾讯12.4亿美元进行了上市前的最后融资。当发现创始团队股权稀释轨迹后,方知原始股的珍贵。所以,创业公司在IPO之前都要考虑股权的多轮融资,不能轻易分配股权,创业公司在未来股权结构上应留有更多的变动余地。
三、静态设计:股权与投票权适度分离
在多轮融资后,创业团队的股权在不断稀释,如何保障在企业内的话语权?创业企业在股权结构设计时需要适当把股权与投票权分离。
分离方式可以采用AB股双层股权结构,即AB股投票权与实际股权比例不一致,其中B股投票权往往是A股投票权的多倍设计方案,一般为A股的10倍投票权。如,京东经营管理团队尽管上市前股权比例只有23%左右,但是投票权高达56%,而上市后更是由于经营团队有5.56亿股B股,其投票权相对其他A股的10倍,加上其他股东放弃的部分,经营团队投票权达到了83.7%。
四、动态设计:合理的进退机制
由于创业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除了经营团队外,资本方进与退都与各自的风险承担能力、期望利益回报比例相匹配。有些资本方是长期持有者,有些资本方是短期利益追求者,仅为过客。这就需要经营团队在对外融资时,给予不同投资者、不同时期的进退机制。初始阶段每股出资少,资方风险也相对少,但是越接近IPO,每股出资增多,资方风险也逐步加大。
当然,在此过程中还有相当资本方获利退出或者追加投资,这些都要随公司的发展而设计合理的股权进退机制,从而满足创业企业在不同时期安排合理的资本进退方,从而达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目的。
总之,创业企业股权设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股权设计将是一个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的过程。创业公司的特殊成长模式决定了其股权结构设计往往不可能完全按照初期设想推进,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资本投入、外部人才资源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利用发展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同时,还要考虑社会资本市场的综合发展态势来设计合理的上市时期。既要为未来的股权设计奠定基础,又要考虑股权设计不至于影响经营骨干的内部团队合作,更要考虑适合资本市场的融资与上市需要,最终形成不同时期创始人、经营骨干、资本方默契但又可变的股权合作模式,使得创业企业获得超出常规的价值与利益,进一步带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叁』 新创立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我和我老公正在筹备一个公司。公司的业务是借助于互联网提供健康咨询和服务。我们已经设计好了整个项目的流程和盈利模式,接下来准备组建团队并注册公司。 1。我们目前的团队包括ABCD。A和B是我和我老公。我们是项目的创始人,我的特长是整合资源,寻找投资商、开拓市场渠道和客户。我老公B是健康专家,他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上的咨询和解决方案。我们准备前期投入现金50万。加上我们自带的一个系统价值300万,我们估价以150万作为专业技术或无形资产投资。 2。我们这个项目必须要搭建一个网站和开发两个系统。其中一个系统由我们自带。网站的技术力量很重要。我们找到了一个网站的创始人C。我们相信C的技术团队会给我们搭建一个高质量的网络平台。C本人愿意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加入,前期的系统开发和网站搭建不需要我们投钱,开发费用我们预估为50万。 3,我们这个项目需要最少200万的启动资金。投资商D在前期的投资是200万。投资商在市场拓广上很有渠道。基于以上情况,我和我老公作为一个自然人,请问我们的股权该如何分配呢?是公司注册时就分配好,还是把一部分作为期权给团队C,因为C在前期公司注册时还不能保证将平台搭建起来。万一他们在公司注册时入股后交出来的网站不符合要求,我们就很难控制了。股权分配时要预留一部分给今后加入公司的高管吗?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肆』 准备成立两人公司,公司股权该怎么分配
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资金股权的确定得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得看投资人的个人特性了,机构投资则更多有一套价值评估的系统,这些评估方法很多。因此,我们也应该首先从人的角度来对待投资资金占的股份比例的问题。比如一个投资者的控制欲特别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谈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转到如何通过扩大盘子让团队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资者是特别豪爽的,或许您可以获得控股权
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我的建议是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而不是按照人来分的。
『伍』 新成立的公司股权结构应该是怎样的
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投资人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同时,实际中,存在许多隐名股东、干股等特殊股权,这些不确定因素加剧了公司运作的风险.当公司运作后,各种内部矛盾凸现,在矛盾中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就是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所以,实践中许多中小投资者忽视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的调整,最后在公司内部矛盾中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而这种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风险损失的边缘.因此,余祖舜律师认为: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一、股权结构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 许多投资者都知道,股权比例是取得公司管理权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权结构设计理解为简单的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下面的探讨就没有实际意义了.股权结构设计是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通过对股东权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体系。 二、股权比例与公司管理公司决策 股权是一种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所有权.公司管理权来源于股权或基于股权的授权.公司决策来源于股权,同时又影响公司管理的方向与规模.有些投资者仅仅是投资而不参与公司管理,有些投资者同时参与公司管理.而股东只要有投资,就会产生一定的决策权利,差别在于决策参与程度和影响力.所以,股东的意见能否形成影响公司管理运作的决策意见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决策权的首要基础是股权比例.取得决策权的股东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东. 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含义,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取得控股股东的简单方式 1、直接实际出资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是最有效的方式. 2、直接实际出资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股权比例最大,再通过吸收关联公司股东、密切朋友股东、近亲属股东等形式,以联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势. 以上两种方式,均是在同股同表决权基础上进行的简单设计 四、表决权设计变更的控股股东 股东之间没有厉害关系,实际出资也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能形成股东之间的联盟,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公司进行控股呢?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通过公司章程,来扩大己方的表决权数,这样的设计就突破了同股同表决权的常例. 要实现这个股权设计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或技术优势或管理优势,通过这些优势弥补投资资金上的不足.通过这些优势换取表决权. 现实操作中,很多技术型、市场型、管理型投资者忽略这点,而使自己在公司的后续运作中难以施展手脚,从而使应有的技术市场和管理优势未在公司运作中实现利益最大化. 这种股权结构设计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规要求,在实际中需要做细致的操作设计方可达到有效的后果. 五、股东权利的弱化或强化 股东权利有自益权和共益权两方面,前者如盈余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等等,后者如表决权、股东大会召集权、质询权、提起派生诉讼权权. 常规的股权设计遵循的是同等出资同等权利.但遇有隐名股东,干股等情况下,如果不对股东权利进行弱化或强化,一旦显明股东、干股持有人依公司法诉求其完整股东权利时,损害的不仅仅是实际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将公司推向危险的境地.实际中,本律师也多有遇见.如有些干股持有人要求解散公司并要求分配剩余资产,有些显明股东以公司侵犯其股东权利要求法院撤销工商部门做出的公司变更登记,有些显明股东要求分配公司红利,------等等 所以在实践中需要运用章程、股东合同等形式予以约束明确相关股东之间的权利取舍.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初做相应的股东权利设计,才可以有效的避免今后产生纠纷. 股东权利的弱化或强化同样适用于公司吸收优秀的技术型、市场型、管理型人才进入公司.通过给予一定的股东权利,留住优秀人才,这已经是国外一些公司常用的手法.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在设计股东权利的弱化或强化时,首先要做到符合法律的的要求;其次必须以合法的形式予以明确,可以采用章程,可以采用合同;同时要把握好各项股东权利的精确设计,该弱化的权利必须彻底弱化. 六、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和表权事项的设计 公司法里只是慨略式的规定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职权及表决方式.而每个公司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公司在设计股权结构时,应该通盘考虑一些重大事项决策所归表决部门以及表决程序.有些封闭式的公司就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要求全体股东23的表决权通过以维护公司的人合性.有些公司甚至对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进入公司决策层管理层的表决比例或时限…… 有限责任公司体现了资合性和人合性,在公司成立之初,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己的投资目的、投资额、投资所占公司比例,结合自己的各项优势对股权结构进行深入的分析考虑,这样不仅仅只为股东个人利益,也为公司今后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股权结构设计是一项很细致、专业的工作,余祖舜律师可以为您设计不同公司成立目的之股权结构模式。 追问: 能举个例子吗? 回答: 简单的讲,公司的管理体制会受到公司的业务类型、法人治理结构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法人治理结构解决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委托关系;即股东(投资方)投钱到公司,但实际经营者往往并不是股东,而是委托他人经营。所以,第一步要解决的就是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理顺股东与实际经营者的委托关系。
『陆』 两个创始人成立公司后,需要融资,应该怎样释放股权
创始人融资后应持有34%以上股权。以保持股东会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
原创始人如果能一致行动,则应共同持有融资后51%以上股权。以保证对股东会一般表决事项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