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股东竞买同一股权应该怎么做
① 股东是否可以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拍卖股权
法律分析: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转让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② 股权转让由两个股东增加为三个股东,分录怎么做
公司实际收到的投资款与注册资本股东持有的金额不一致,是因为原股东把一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了,把其中投资转给新增股东。
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收到投资款转入实收资本,实际收到的投资款高于注册资本的,记入资本公积。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会计分录如下:
借:实收资本—A
贷:实收资本—B
(2)两个股东竞买同一股权应该怎么做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满足的条件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
3、公司股东会对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作出同意的决议。
③ 公司股权的拍卖流程 公司股权拍卖要注意什么
A、上市公司股权拍卖应注意的六个问题:
1、审查上市公司股权拍卖的法律依据;
2、确定拍卖保留价;
3、按照型关规定的要求发布拍卖公告;
4、注意竞买人持有股份的限制;
5、注意对竞买人资格的审核;
6、上市公司股权拍卖的移交。
B、公司股权的拍卖流程如下:
一、接受拍卖委托
一委托人需提供资料,拍卖标的清单及瑕疵说明
以下资料由委托人直接提供,委托人需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求提供复印件资料的原件均需现场验证,复印件资料需委托人签字盖章有效。如果委托人非一方,委托人资料应分别提供,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签字或盖章。
⒈委托人资料
⑴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⑷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⑸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⑹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理的应提供:
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应提供境外公证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代理企业的法人代码复印件、代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⒉拍卖标的
⑴评估报告;
⑵拍卖标的清单;
⑶拍卖标的处置权证明。
⒊拍卖标的瑕疵说明
⑴对标的物现有状况相关问题及瑕疵的说明;
⑵对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事项说明(包括或有事项)。
⒋涉及股权拍卖的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被转股企业的相关资料:
⑴营业执照正本;
⑵法人代码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⑷企业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⑸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企业经营情况、股权价值说明;
⑹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⑺企业可公示的简介、音像资料。
委托人还应提供:委托人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拍卖标的的决议。
二拍卖人核查拍卖标的处置权及相关事宜:
⒈对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资格身份审查;
⒉拍卖标的权属的审查;
⒊审查评估报告及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实地调查或函调);
⒋拍卖标的存在的问题及瑕疵;
⒌涉及股权拍卖的应审查:
⑴被拍卖股权企业的股东构成和股本结构;
⑵股权的类型及币种;
⑶向被转股企业的主管部门备案,为拍卖成交股权转移做前期准备。
三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拍卖合同。
二、收取委托人保证金
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拍卖人必须收取委托保证金,存入拍卖人设立的拍卖专户或在拍卖人监控下存入由委托人与拍卖人共同设定账户。拍卖人出据收取委托保证金的收据。
三、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文件。
一拍卖人草拟拍卖公告文本。
二征得委托人书面确认后,在委托人指定或国家认可的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三拍卖公告发布时间为接受委托后三个工作日或以委托人确定时间为准(因媒体原因导致发布时间变化除外)。
四制作拍卖文件
⒈竞买须知;
⒉标的情况介绍(标的目录);
⒊标的相关证件,影像资料等;
⒋标的相关瑕疵说明。
四、拍卖咨询登记
一自媒体发布拍卖公告之日起,拍卖人设专人负责接待咨询登记工作;
二咨询介绍的内容仅限于拍卖文件资料及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标的资料;
三竞买人登记:
⒈提供竞买人资料并盖章签字
⑴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⑵企业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⑷自然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
⑸自然人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⑹竞买专营、专卖物品,须提供专营、专卖资质证明文件;
⑺境外公司注册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⑻境外自然人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⑼境外竞买人委托代理竞标的应提供经境外公证后的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⒉审查竞买人资格
⒊签定竞买协议
⒋确定竞买号牌
⒌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竞买人与竞买代理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
四竞买人在签定竞买协议时拍卖人必须收取竞买保证金,存入拍卖人设立的拍卖专户或在拍卖人监控下存入由竞买人与拍卖人共同设定账户。拍卖人出据收取竞买保证金的收据。
五境外竞买人开立临时账户所需资料:
⒈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投资者基本情况、拟开户银行及开户金额、账户资金用途等情况);
⒉境外法人当地注册登记证明或境外自然人身份证明;
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⒋自然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
⒌境外投资者委托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开户应提供依法办理涉外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⒍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⒉⒊⒋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五、布置拍卖会场。
一会场布置突出标的专场的特点;
二会场设定拍卖台、现场记录、现场见证或公证、现场监督、竞买人和来宾等专门席位;
三会场灯光明亮柔和,环境舒适;
四会场音响效果良好。
六、实施拍卖。
一拍卖会前2小时拍卖工作人员到场按分工进入角色,核准登记办理竞买人入场手续;
二按拍卖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开始公开拍卖;
三拍卖会主持人宣读会场注意事项及拍卖须知;
四拍卖师主持拍卖竞价。竞价前清点竞买人,介绍监拍人,由委托人出示保留价,公布举报电话;
五记录拍卖过程、进行现场摄录像,保证拍卖过程真实合法;
六竞价原则:价高者得。
落槌成交后由见证员宣读现场见证书或由公证员宣读现场公证书,由买受人与拍卖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
七 在拍卖人监督下,买受人、委托人及拍卖人签定拍卖标的转移协议;
八拍卖人向买受人和委托人分别收取拍卖佣金;
九拍卖会结束。
七、整理拍卖全部资料并归档保存
⒈拍卖人向买受人与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成交证明和拍卖资料,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标的转移手续。
⒉委托人与买受人履行标的交割及价款交付手续,须向拍卖人交付相关证明文件。拍卖人审验无误后结算双方的保证金。
⒊整理拍卖资料归入拍卖档案。
④ 股权被强制拍卖,另一个股东收回想做成一人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07年12月20日,本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委托函,已委托山西晋德拍卖有限公司对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2400000股国有法人股进行拍卖,此次拍卖主要情况如下:山西晋德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12月31日9时在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十层拍卖厅对上述股权进行拍卖,竞买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竞拍。(1)、竞买人应当具备依法受让国有股权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现金支付能力。(2)、竞买人应提出明确的上市公司重组计划及原业务经营发展和人员安置方案,且该重组方案应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大同市国资委的认可,并就主要安排与大同市国资委达成意向。对于该拍卖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12月20日
⑤ 股东可以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拍卖股权吗
法律分析:股东不可以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拍卖股权。股东拍卖股权的,应就其拍卖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给该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⑥ 公司一个股东有了纠纷过后法院说对其股东的股权进行拍卖的话,那是否要经过其它股东的一至同意
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但是他们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他们既不同意也不买,那么一样会拍卖.
⑦ 请问 相同股东的两个公司之间,股权转让 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受让人因此取得身份,出让人或是因此减少持有公司的出资额,或是丧失股东身份。股权转让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广义的股权转让是指因某种原因发生的股权变动,除了股东通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股权变动外,还包括非基于股东自愿而是基于法律事实引起的股权变动。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 ,国有股权的转让不仅包括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包括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进行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审批程序。但是国有股权转让的特殊规定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也需要经其他股东审批的程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 和第14条 的规定,只要属于国有股权转让,都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受让人;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转让人转让国有股权的,应当在转让前办理清产核资、审计与资产评估。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转让事项经批准后,先进行清产核资,然后进行审计,最后进行资产评估;其中,资产评估是在清产核资和审计基础上的评估。
⑧ 准备成立两人公司,公司股权不知道怎么分配
一人一半,公司股权每人50%,这样在发生事情的时候权力平等。
拓展知识: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同时,股权结构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反过来,股权结构也对外部治理机制产生间接作用。
(一)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影响
1、股权结构和股东大会
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互匹配,大股东就有动力去向经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控制股东手中掌握的是廉价投票权,它既无压力也无动力去实施监控,而只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私利。所以对一个股份制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着股东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实施其权利和承担其义务。
2、股权结构与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董事会的人选,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股东大会决定的董事会能够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由于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东可以通过垄断董事会人选的决定权来获取对董事会的决定权。因而在此股权结构模式下,中小股东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障。股权结构对监事会影响也如此。
3、股权结构与经理层
股权结构对经理层的影响在于是否在经理层存在代理权的竞争。一般认为,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易造成“内部人控制”,从而代理权竞争机制无法发挥监督作用;而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经理层的任命被大股东所控制,从而也削弱了代理权的竞争性;相对而言,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比较有利于经理层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更换。
总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股东、董事(或监事)和经理层能各司其职,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关系,使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发挥出来;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则相反。
(二)股权结构对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为内部治理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增加了“防火墙”,但即使外部治理机制制订得再完善,如果股权结构畸形,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也会形同虚设。但有被认为,很难说明公司内外部的治理机制谁是因,谁为果。比如,在立法形式上建立了一套外部市场治理机制,随着新股的不断增发或并购,股权结构可能出现过度分散或集中,就易造成公司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得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另一个例子是,由于“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的经营者常常为了掩盖个人的私利而需要“花钱买意见”,这就会造成注册会计师在收益和风险的夹缝中进退维谷,使得外部社会治理机制也会被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