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产品逾期怎么办
1. 如果私募基金公司跑路应该怎么办呢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报案和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在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合同过程中不应有明确的还本付息的约定。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保底收益,那就涉嫌违法了。
2. 私募基金投资出了风险无法兑付怎么办
报警,然后说你被诈骗了,然后就到那个公司闹,不给钱就跟他们没完
3.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未能兑付时,投资者可依据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 审视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况,若确认,可视为合同可撤销的理由。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订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3. 若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除非当事人明确放弃撤销权。
4.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消灭。
5. 当事人因违约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4. 什么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法律分析: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北京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纠纷,怎么解决最好
很多时候人们并非害怕风险本身,而是恐惧于对风险的不知情、不可控。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天然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哪怕基金业协会强制规定管理人信息披露义务也无法完全抹平。
笔者遇到的多件私募案件,当投资人找到笔者时,他唯一知情的是他的基金逾期兑付了,至于为什么逾期兑付,有何解决方案,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统统不知情。当然,投资人手中也不会有被投企业的任何文件资料,投资协议、担保文件、回购协议等更是一个都没有。
所以,一旦基金延期兑付,投资人往往处于一种巨大的未知的恐惧当中。对此,我建议投资人先向管理人行使知情权。
听说上海的徐宝同律师这方面做的比较专业,算是国内比较好的基金律师,你也可以咨询一下。
6. 买的私募基金到期了不兑付怎么办
报警经侦电话是110,当然您的确定您的私募真的到期才行
7.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7)私募股权基金产品逾期怎么办扩展阅读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8.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向基金业协会举报 像证监部门投诉。 如果违约还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