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出项目伙伴投资关于股权怎么分配
我出项目,伙伴投资,关于股权怎么分配?
双方协商吧。朋友之间的合作,双方协商比较好,没必要公事公办。一般寻找投资方进行项目投资,投资方股权比例至少在51%以上。项目要看有没有前期投入,如果仅凭一个方案,最多估价以后以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如需更多股权,可以向投资方申请垫资。
Ⅱ 三个人合伙,都出钱,一个人全职,股权如何分配
今日,我们将探讨一个关于合伙企业中股权分配的问题,通过一个简化版的背景故事进行阐述。A拥有一家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B则是一家广告制作公司的负责人,凭借其人脉关系,为A引荐了一个项目。由于A在项目执行能力上的局限,他邀请了C的加入,一同操作此项目,总投资额为100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A出资50万元,主要负责维护甲方关系;B出资30万元,但不参与项目的实际操作;而C出资20万元,作为项目从头到尾的操盘负责人。
面对股权分配的难题,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项目是长期运营还是短期合作?后期的需求主要是依赖A的人脉资源,还是需要开拓新客户?
基于这些信息的限制,我们可以从常规角度出发,提供两套股权分配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按照出资金额分配股份,比例为5:3:2(A出资50万元,B出资30万元,C出资20万元),这样股权分配较为直观。在项目初期,按照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当项目回本后,可设立额外奖励机制,其中20%的利润作为奖励给在公司全职工作并做出贡献的股东,这包括C。剩余80%的利润,则继续按照股份比例进行分红。此外,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建议由C负责项目决策,因其既出资又全职工作,能更全面、准确地把控项目的进展。
方案二:引入资金股、人力股、资源股的分类。假设人力股占主导地位,资金股次之,资源股则为补充。按照此分类,将人力股比例设定为50%,资金股为40%,资源股为10%。A和B作为非全职工作股东,股份比例为资金股:A 20%,B 12%;人力股:C 50%;资源股:A 10%。最终的股份比例为A 30%,B 12%,C 58%。此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力在项目中的重要性。
需要强调的是,股权分配并不仅仅基于股权比例,分钱方式也应综合考虑每位股东的贡献。方案制定需经过深入沟通与协商,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平衡。
Ⅲ 我有个项目,希望找人来投资,如何分配股权请教高手!
股权分配的问题要看你和投资人协商的结果了。
一般入股的形式有三种。
一种是资金股,这种的比较好理解,也比较好分配。
第二种是技术股,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专利产品或是有独门生产配方的,可以进行技术性垄断的项目,股权的分配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及标准,需要你和投资人协商来定。
最后一种是管理股,这一般都是用于企业家为了留住管理型人才的无奈之举,主要体现是企业法人暂时无法提高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及生活待遇的情况下,许以股份(一般称之为干股或是分红股,只做分红用,无法按股份抽取相应资金或进行买卖)管理股权的分配一般由投资人指定比例。
结合你的提问。我简单的给你做个回答。
1.你的要求合理,可以出计划,实施。
2.具体操作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这里没办法说明白的。看你个人悟性了,连这都做不到,还想企业盈利和上市了?
3.按照你的情况,如果投资方是全额投资的话,你出技术和管理,一般情况下你的股份可以占到30%左右。根据你的项目的市场垄断性和盈利百分比,在这个分配比率上,也会有左右10%的调整!
从你的提问可以看出来,你现在处在20到25周岁之间。不知道我猜的对不对!所谓的管理,应该还处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你很难给投资人信心的!
还有,这么有深度的问题,给0的悬赏分。也太小抠了吧,你将来会不会亏待投资人这个问题就不深究了。
看看我关于创业提问悬赏多少分吧!

Ⅳ 项目股权应该怎样分配
法律分析:1、以积极的态度处理好股权结构的问题。在创业项目刚开始的时候,项目的效益没有充分显现,项目合伙人往往对于股权如何分配,如何动态调整合伙人股权分配比例,以及如何建立合理退出机制等有关股权结构的基本问题不太在意,也许是觉得无所谓,也许是抹不开面子来谈清楚,但总之这样会给公司的发展埋下隐患。
公司的股权结构本质上是一个如何切蛋糕和合理分配利益的问题,这个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一刀切的做法,只要参与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谈清楚,形成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就好。关键是大家协商的时候都明了股权结构安排的游戏规则及其背后的意义和根据,谈得科学和透明。
2、股权分配原则不能简单地按照出资比例和平均分配办法来进行。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对于传统公司较为适用。平均分配办法则会导致公司在发展重要关头出现疑难问题时往往会没法达成最终统一意见。对于这种股权分散的公司,投资人也会视为一种禁区。所以一般来说公司是要确定一个持有最大股权的股东,承担起最大的责任。
3、持股模式大致有三种:直接持有、创始人代持、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就是工商登记合伙人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创始人代持就是该部分股权不显名,挂在创始人名下。持股平台就是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一般合伙人),被激励对象作为LP(有限合伙人),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也是大多数创始企业做股权激励时采用的方式。
4、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投资人会要求创始人对公司员工实行期权激励。但早期的员工往往并不是特别看重股权,而更看重所能拿到的实际工资,过早的发放股权激励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在通常情况下期权池的来源是创始团队成员之间确定好股权比例后,同比例稀释出一个期权池。
5、股权一定要分批授予。合伙人投入的要素在不同时期的估值是不同的,比如创业初期资金比较紧缺,资金的权重高,后期融资多了不缺钱,权重就下降了。股权一定要按照时间或者项目融资进度分批授予,这样就不会出现合伙人做到一半离职后还能拥有稳定的股权增值,这样对团队其他人的付出是不公平的。
有关股权结构的各种讨论确定后要第一时间落实到纸面上。创始人签订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伙协议,约定好各自相应的股权比例,未来的分配方式以及退出机制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公司法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对于股权结构所涉及的情况尽量做出完善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