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股权凭证
⑴ 农村股权证遗失了怎么补办
农村的股权证书已经遗失,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以及当地的政府机关进行补办,一般来说都会给你相应的补办手续,只要你准备好相应的证件。
⑵ 农村的股权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农村发放股权证书是为了证明股权户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股权户有了它,就享有很多权利,尤其是享有分红的权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解体后还能依法分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剩余财产。农村股权证如果遗失,可以补办,股权户要及时申请补办,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⑶ 农村股权证在哪里补办
可以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补登记。农村股权证的全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确实是将往常的产权制度改革信息导入系统,其中的一个步骤确实是将股东信息导入系统,建立家庭关系,方便以后打证发证。土地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
农村股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到户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会给股权户发放农村合作社股权证,用以证明其享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参加收益分配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有效凭证;
2、农村合作社股权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证单位发放给股权户,实行“一户一证”制,由发证单位以股权户为单位统一发放,须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
3、农村合作社股权证应载明: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名称,成员(股东)姓名、性别、住址,法人代表(签名),发(换)证日期;股权记录;股权变更记录;分红记录;其他相关事项;
4、办理农村合作社股权证,应当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成员(股东)名册、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及其他规定的材料进行初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⑷ 农村股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农村股权证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股权户可以向发证单位申请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流程如下:
1、股权户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遗失或者作废的声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材料、证明;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补办的材料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备案;
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将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新的股权证编号;
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打印新的《股权证》,发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新的《股权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发放给股权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⑸ 农村股权证怎么补办
可以补办,到村委会开证明后,到你们的农村股权交易中心办理。
⑹ 股权证丢了怎么补办
股权证丢了补办:
如果是不记名的股权证,是不能补办的。
如果是记名的股权证,由最后一次登记人带上身份证等证件去证券公司补办。
简介:
股权证是持有该股票的证明,不管上市不上市,它都可以转让、抵押、赠与等流通。如果是不记名股权证,肯定是不能补办的了。如果是记名股权证,按理来说是可以补办的,但肯定手续复杂。因为记名股权证每次变更持有人,都是要登记的,所以最后一次登记的人就是合法持有人,即可以补办。
⑺ 股权证丢失了如何补办
法律分析:1. 如果是不记名的股权证,是不能补办的。2. 如果是记名的股权证,由最后一次登记人带上身份证等证件去证券公司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⑻ 单位发的股权证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是不记名的股权证,是不能补办的。如果是记名的股权证,由最后一次登记人带上身份证等资料去证券公司补办。股权证是拥有该股票的证明,不顾上市不上市,它都能够转让、典质、赠与等流通。如果是不记名股权证,肯定是不能补办的了。如果是记名股权证,按理来说是能够补办的,但肯定手续复杂。因为记名股权证每次变换拥有人,都是要登记的,所以最后一次登记的人就是合法拥有人,即能够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