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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错股权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5-01-30 21:12:10

『壹』 第37问:前期股权分错了,后期如何处理

股权设置不合理这种错误,很多企业都有犯过。 有的企业能够在知道错误之后及时改正和补救,领导人带领企业继续前进。

有的企业因为股权设置不合理,最终引发合伙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方、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股权战争,最终导致企业走向灭亡。

出现这种内部爆发股权战争闹剧的本质,是因为没有一个合理的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如同两个人闪婚,相互之间不是特别了解,结婚后才发现不是同一类人,这时想到离婚,但离婚也不一定很容易。能不能离得了还是个问题。

那么,如果出现股权设置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1,协商 

不管你是希望对方走,还是可以让对方继续留在公司,你都要去与对方协商好价格,让对方愿意把股份退出,或者降到一个合理的区间,包括以后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股权上下浮动

2,增值扩股,同比例稀释

这个前提是建立在他的股权没有超过三分之一,同时也不愿意接受你的协商。那么,你可以通过虚增股份的方式来同比例稀释, 当然他也可以购买虚增的股票,但一般情况下他是不愿意的。

如果他股权超过三分之一,虚拟增发是做不了的。并且你想解散也得经过三分之二的股权比例同意才行。因此,解散公司都不行。

3,学习

用股权顶层布局的方法,不用修改协议,不动公司章程,不改变股权比例,如何在股权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损失的控制权挪到自己的手里。这种方法是有的,重要的是你去学习,哪种方式学习都行,请教高手。

因此,

1,不管与谁合伙,都要约定一个退出机制

前文讲过,资金型,资源型,能力型,顾问型的股东都有退出的方式,有约定的价格,包括回购方式

这个退出机制必须得有,不是每个人都能陪公司走到最后的,哪怕创始人也得离开企业, 退休了就得离开,交给下一个接班团队。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根据之前约定的退出条款,企业可以按照当时的估值适当的溢价回购退出人手中的股权。这样可以平衡退出者和留下来的合伙人之间的利益,确保企业能够继续沿着既有的脉络前进

3,设定高额违约条款

如何合伙人中途退出,却拒绝公司回购股权,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违约条款,或者一元钱回购条款。这样保证了退出机制的顺利实施

大家合伙创业,都是希望最后共同品尝胜利果实,但是中途退出的人员调整是不可避免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走到最后。  同时我们也无需道德绑架,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是我们要确保人员的进出和股权的变动不影响创业梦想的实现。

『贰』 离婚后股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股权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有2种情况,分别是:1、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2、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一般会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来处理。如果是以夫妻双方名义一起投资,双方各占一定出资比例的,那么离婚时就需要按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叁』 股权并购纠纷怎么处理比较好

一、股权纠纷一般都是如何处理
产生股权纠纷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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