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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股权代持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 2024-12-17 17:14:08

① 股权代持是否合法如何避免风险

法律分析:合法。措施:(1)保证股份代持协议为有效协议,实际出资人主张权利的基础是股权代持协议的有效。(2)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公证。针对上述所提及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在股权代持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法责任,以防范上述风险。另外,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公证。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加大违反协议的成本,使违约方的行为得不偿失,有利于对意图违反协议的一方双方予以震慑。(3)设立股权质押担保。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将显名股东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显名股东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4)将股份代持协议要告知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利害关系人。如果条件许可,应将股份代持协议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此时若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② 如何规避股权代持风险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网友咨询:
如何规避股权代持风险?
律师解答:
1、建立合作前,建议对相对方做背景调查,以便查漏补缺,做好风险控制管理。
2、依法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口头约定不可取,建议签订书面协议。
3、股权代持协议中明确出资情况、代持关系、委托事项及处理规则,并对名义出资人的告知义务、风险承担及投资收益进行约定,并设计好违约条款。
4、隐名股东尽管享有投资权益,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隐名股东应当将股权代持协议向公司和其他股东予以披露。
5、双方配偶出具认可股权代持的书面声明,防范婚变或者死亡要求分割代持股权的风险。
6、实际出资人要求名义出资人的配偶作为见证人在代持协议上签字。
律师补充:
基于某些原因,比如规避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便于在工商机关登记、规避股权转让限制、财不外露思想、规避投资主体限制、员工持股等。实际出资股东不愿意在工商局进行登记,而选择另一个人代为持有自己的股权,并且约定这个受托人从工商局进行选民登记,相当于借用别人的名义,拿自己的钱进行投资。我国对代持的法律规定不是很多,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股权代持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
股权代持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的。主要存在以下几点法律风险: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3、名义股东有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其不能以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③ 如何规避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是集财产权流动、资本募集、资源优化配置等内容于一体的资本融通手段。但在实务中,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做法非常草率,很多情况下转让双方仅靠签署一个转让协议就完成了股权转让的整个交易。那么如何规避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

如何规避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福建凡圃律师事务所刘莹莹律师解答:

一、主体资格风险。防范: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

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防范:土地与房产的价值主要查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其权利状况决定了土地和房产的价值;

机器设备要查看其原始采购凭证,扣除适当折旧后,评估其净值,对于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获得的机械设备,在未付清全款之前,所有权都不归公司所有。

三、债权债务风险。防范:律师在做尽职调查时,应该要求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管理层对债权债务、特别是可能有的债权债务做出书面承诺;

同时要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划清双方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

四、行政司法风险。防范:司法行政风险主要从法院、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及律师事务所咨询。

五、转让的程序风险。防范:律师在做尽职调查时,可以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该面签。

六、其他风险。防范:律师在尽职调查中,补贴要看到原始的正式文件,环保问题要有相关的环评文件,质量和技术监督问题主要看企业的质检证书。

福建凡圃律师事务所刘莹莹律师解析:

在转让方是实际出资人的情形下,应注意取得和保留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证明材料,包括股东会决议、书面说明或者在转让合同上的签字确认。当然,为了避免上述外部障碍,最好在投资目标公司初期即披露股权代持情形,并由其他股东作出书面承诺,不可撤销地同意并配合实际出资人在将来任何时间提出的显名化要求。若转让合同签订时仍未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书面证明的,应在合同中约定非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交易的,由实际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福建凡圃律师事务所职业

④ 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处理比较好

之前我们分享了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这里我们再来看看看如何规避代持风险。

1、签署正式、明确、完整的代持协议

签署正式、明确、完整的代持协议是规避代持风险的方法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方式。设立代持股时,一般双方都会签署正股权代持协议,在代持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进行约定。主要是围绕着如何支付获得的分红、股权收益以及逾期的时候如何承担责任,如何支付代持人的报酬,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的情形;这些都需要约定的明确、细致一些。

比如说需要约定:行使权利的内容以及依据、行使权力的程序、支付款项的时间,代持人在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时候需要进行表决的时候,哪些情形要根据实际出资人的指示进行,哪些情形可以自行决定,实际出资人需要怎样指示,代持人遇到突发情况是否可以灵活决定,哪些签字需要得到实际出资人的明确同意,指示或者同意的方式是怎样的(书面还是电话等方式)。

⑤ 如何防范股份代持带来的法律风险

1.投资人与名义股东签署《委托代持协议》这样类似的文件,确认实际投资人的身份和权益,也可要求其他股东在上述协议上见证签名。便于日后实际投资人顺利转正。
2.在代持股份的情况下,实际投资人虽然没有显名于公司股东名册,但关于股东的各项表决最好创造条件让自己参与行使,这样有利于自己和其他股东形成熟识关系。
3.可以通过在章程中增加股东转让股权时的程序性条件,使实际投资人有时间对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进行干预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为了防止“名义股东的配偶主张共同财产”,应事先要求名义股东的配偶出具确认书,确认其配偶自实际投资人处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这样会减少日后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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