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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对老板有什么好处

发布时间: 2024-11-15 00:56:36

①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有什么好处

对创始人而言,为公司设置ESOP股权激励有三点好处:

  • 首先,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有助于人员稳定。

员工激励计划以企业未来的股权价值作为激励目标,辅以对员工服务期限、业绩指标等与员工工作表现相挂钩的具体要求,真正做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与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人员稳定,在“主人翁”意识的驱动下,实现员工与企业的中长期利益及价值取向统一。

  • 第二,促进员工之间的良性竞争。

企业通过设计个性化的员工激励方案,通过不同的激励形式和行权方式或条件,可以实现对不同性质的工作岗位和不同程度的工作表现进行区分激励,将员工的绩效与相应的激励目标和激励手段进行绑定,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从而有效地刺激员工持续提升绩效,通过公平竞争的机制实现企业与优秀员工双赢的结果。

  • 第三,减轻企业(特别是早期企业)的现金压力。

由于企业的股权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并且该价值将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可以将激励工具作为现金等价物,充抵一部分的员工报酬/薪资,此时企业给员工的行权价往往是极低的。

初创企业在早期阶段普遍亏损的情况下,不必过分担心股份支付的问题,而一旦进入为上市准备的财务报告期,则需要听从律师和审计师的意见、谨慎对待。

② 老板给了我公司股份有什么用

很多公司老板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都会分给员工股份,通过让出部分股权,利用股权的长期潜在收益激励员工,从而保证企业财富的持续增长!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很多人以为股权激励会让老板很吃亏,其实不然,股权激励并不是分老板兜里的钱,而是通过一种奖励机制,刺激员工创造更多的利润,让他们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企业做股权激励不只是一种福利,而是通过设定预期绩效目标,来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然后分出来一部分给员工。所以说要先有贡献,然后才有激励,对应的是成长。具有约束性股权激励,不仅有激励性,还有约束性,因为对于激励者来说,只有好好干,才能得到他想要的。股权激励使老板和员工之间建立的是利益共同体,通过这种方式,能让员工自发地去工作,因为他的股份和公司的股份绑在一起,即便不考虑公司只考虑自己,也会去努力工作。所以股权激励是有内生力的,同时也有约束性。
让员工有独立人格股权激励的实施可以让老板有独立的人格,也让员工有独立的人格,对企业有共同的参与意识。可以让老板和员工收获更多的自信和信任,建议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让老板和员工之间相处时都有了独立的人格,人和人之间也更加平等,更加信赖。
股权激励可以说对企业的发展很有帮助,虽然放弃权力是痛苦的,但对一个组织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现象。通过这种主人意识的培养和唤醒,会让企业快速培养起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团队。它可以让员工安全,也让老板安全。当你真正了解股权激励的本质,你会放下内心诸多的不舍和顾虑,不会让实施股权激励的最佳时机擦肩而过。如今企业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或者由人才组成的团队,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力量。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如何留住团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对企业团队采取相应的股权激励机制,是当下创业公司普遍的做法。市面上很多做企业应用的SaaS也有些做股权激励的。橡树云员工钱包就是国内专业做员工激励的SaaS。橡树云虚拟股账户如何激励员工?橡树云是员工钱包的创导者,是以激励为核心的企业管理软件云(SaaS),核心价值是为每个企业员工提供一个员工钱包,让每个员工有属于自己的积分账户、现金币账户、虚拟股账户、期权账户、企业年金账户等,实现管理员工在企业的数字资产.还提供了以激励为核心的应用生态,包括如团队协作软件、绩效管理软件、CRM软件等,这些软件也正是员工钱包的数据来源,让协作、绩效、销售等工作能实时体现对员工工作的认可,并奖励对应的积分、现金、股票或者期权等,让管理更具有激励效果。
虚拟股账户(长期激励)帮助企业做好股权激励,动态管理每个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是留才的重要方式,也是长期激励的有效工具。虚拟股可通过奖励获得,也可通过主动认购获得。虚拟股认购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释放虚拟股认购,员工可以根据自己需求进行虚拟股认购,支付方式可以设置成现金币支付或人民币支付。虚拟股交易虚拟股可设定交易锁仓期,到期后可挂售,该功能可关闭认购权,虚拟股认购可以要求必须持有认购权来限定认购人群和认购优先级,对于企业中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一定要有股权激励等措施趣激励,员工如果没有被重视和激励,可能会根据自身掌握的技术自主创业,或者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获得更高的收益。那么企业不仅面临着人才流失的影响,也面临着市场份额丢失的风险。企业可以使用股权激励软件来给员工做激励,方便操作。能够解放老板和HR的压力。
持有公司股份可以可行使以下权利:
1、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
5、建议和质询权;
6、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7、新股认购优先权;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③ 股权激励的利大弊小

股权激励带来的好处
一、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留住人才、约束管理人才、吸引聚集人才。

例如,华远地产股权激励制度采取股票期权为激励工具,激励对象为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激励额度为总额3000万股,其中高层管理人员共持有100多万,职工从1万股到10多万股不等,行权期规定员工认股证的执行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获授一年后行权,四年后方可卖出,分配依据为基于服务年限、职务实行分配。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之前两年的平均员工流失率为15.7%,实施之后两年的平均员工流失率降为12.1%。

二、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降低人力薪酬成本和激励资金成本,还有利于实习公司的快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例如1,万科公司的业绩奖励型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万科公司不超过员工总数的8%,股权激励计划提取激励基金的条件为同时满足公司年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5%和公司全面摊薄的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2%的双重要求,而当年万科2011年的年销售收入增长41.4%,净利润增长率超过了32.1%,而年净资产收益率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18.17%,当年即为股东创造了96.25亿元的净利润,达到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例如2,普尔500公司,高管的薪酬构成中有超过50%的为期权收入,且期权收益占薪酬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见图)。2006年,美国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上的大公司中,划占7%,长期激励计划占65%。其CEO的薪酬构成是:基本年薪占17%,奖金占11%,降低即期工资权重,参照公司业绩进行的期权收入由1992年的25%增加到2000年的50%,甚至出现了类似“一美元”工资出现。

三、股权激励有利于合理分配公司发展后的利润增值部分。

例如,中兴通讯(34.50,+0.09%)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兴通讯)是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国政府重点扶持的520户重点企业之一。2006年,中兴通讯被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门确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

中兴通讯从2006年开始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开展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包括高管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 其中前2年是禁售期,后3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 若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 解锁期分别为禁售期满后的第1、2、3 年, 解锁数量依次为不超过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20% 、35%和100%。中兴通讯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是各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的低值为准) , 如果该指标不能达标, 当年无法申请解锁且日后不能补回。除此之外, 无论是公司还是激励对象, 一旦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将失去授予或解锁资格,这无形中也形成了对公司和员工行为的约束。

中兴通讯2007 年和2008 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94%和12.36% ,达到了解锁条件。首次解锁的股票共计14 559 708股。截止到2009 年7 月2 日, 中兴通讯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 274人(包括19 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60%以上是公司研发人员。对研发人员的激励起到了稳定研发队伍的作用,对公司的3G 业务的业绩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2009 年上半年, 中兴通讯在全球无线特别是3G 市场上的份额获得提升, 公司继续保持稳步增长趋势。

股权激励结出的苦果

我国对企业经营者实施股权激励,是借鉴国外经验引进的“舶来品”,初衷都是想借此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把企业搞好。可是,如果不进行系统的股权激励设计和控制,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而且还会结出不少苦果,有的苦果还会苦不堪言。

一、最常见的“苦果”

在考察大量股权激励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发现股权激励实施后导致的以下几种“苦果”是最令股权项目实施者头痛的:

(1)高管的所得大幅上去了,企业效益却大幅下降;

(2)辞职套现,成了不少高管的首选;

(3)股权激励变成股权纠纷

1、高管的所得大幅上去了,企业效益大幅下降

股权激励这个“舶来品”一度受到中国企业追捧的同时,却出现了企业高管收入大增,而企业效益大幅下滑的不良后果。据统计,2006年初到2008年3月21日,仅沪、深两市就有9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在此期间,大部分企业高管层的所得上去了,而企业效益却大幅下降了。

例如,伊利和海药两家公司高管所持股份,分别达到股本总额的9.681%和9.88%, 2006年4月伊利(40.18,-2.50%)高管潘刚获得1500万股,当时行权价格为13.33元,他获得的股权激励是他当年薪酬87.4万元的100多倍;格力电器高管朱江洪和董明珠经过二次股权激励,两人合计占激励股份总数的百分比,由第一次的42.08%提高到了46.76%,身价按当时算超过了1.9亿元,称得上是一夜暴富。而企业的效益如何呢?很不理想。如,2007年伊利营业利润亏损971万元,海南药业则约亏5000万元。

2、辞职套现,成了不少高管的首选

上市公司的高管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和经营者,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最清楚、对公司股票的实际价值最清楚、对公司发展的前景也最清楚。当通过种种手段或是乘着股海顺风,眼看公司股价己涨到了顶点,这时,他们想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使企业怎样进一步发展,而是手中的股票怎么办?

要点,而《公司法》第142条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不抛,如果泡沫破灭,股价下来怎么办?最好的选择那就是辞职,辞职了,就能一次抛售套现。至于企业会受什么影响,这就统统不管了。据报道,在股价涨到顶点时,就有不少企业先后辞职套现,如三花股份公司先是原副总裁、董事任金士,董事王剑敏于2006年3月辞职,接着是原董事长张亚波2007年4月辞职。另据有关媒体透露:思源电器、新和成、德豪润达、科华生物、天邦股份、海翔药业等公司,都有不同程度存在着高管辞职套现现象。

3、股权激励变成股权纠纷

股权激励过程中,不合理或不严谨的操作会引发许多纠纷。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2007年,雪莱特两发起人股东对簿公堂。2002年,雪莱特董事长柴国生,为激励高管,自愿将名下占公司总股本3.8%的股份赠给时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李正辉,并规定李正辉自2003年1月1日起在雪莱特公司(2.08,-4.15%)服务时间须满5年,若中途退出,以原值除以服务年限支付股权。2004年,柴国生再次将名下占公司0.7%的股权赠与李正辉,而李正辉承诺自2004年7月15日起五年内,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公司主动离职,否则将按约定向柴国生给予经济赔偿。但李正辉于2007年8月25日辞职。一个月后,柴国生以未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为由,将李正辉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之前由原告赠予的上市公司5223886股并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为缺乏支付款证据,李正辉3.8%的股份应属柴国生“赠与”。但对于柴国生要求李正辉返还其受赠的全部股票不予支持。这是国内首个股权纠纷案例,之后这种股权纠纷案例不断再现。

二、结出“苦果”的原因分析

因何会结出这种苦果?原因当然很多,有主观、有客观、有上面、有自身等等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1、激励实施,既无条件也无约束

实施股权激励是有条件的,它需要一套严格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做支撑。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做股权激励,也并不是一个企业什么样的股权激励模式都可以做。所以,做股权激励之前,要对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做科学鉴定,否则,股权激励不仅不能带来预期效应,反而会造成恶果。例如,2009年初,浙江某化工有限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该企业做高档纺织印染剂研发、生产、销售,正处于高速增长期,也开始有风投接洽,上市也提到议事日程,由于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发展过快,还没有完善的公司制度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公司管理比较混乱,老板凭自己的精力已经远不能顾及公司的方方面面。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老板决定实施股权激励,初衷是:实施了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就是公司的主人,这样他们不用上级催促就会勤勉工作。但经过半年的实践,该化工企业不但没有实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工资费用迅速增加,企业利润急剧下降。

2、方案设计,既缺审查也无监督

公司能不能搞股权激励,什么时候搞股权激励,怎样搞股权激励?实施以后,谁来监督?或者即使有审查、有监督,却无规可循、无法可依。这将会导致与企业提高效益、效率不相对等的“高激励”、“过度激励”等现象的出现,伊利与海药都属于这种情况。

既有激励、又有约束,这才是一个完整和科学的机制。股权激励不像奖金,奖金的设定只需一个粗放的条款即可,而股权激励需要更完善、更规范、更科学的规则来维持其长期激励效果。方案设计不周全、不合理就有可能使企业陷入困境。例如,2008年,中关村东方华盛科技有限公司即将在中关村三板挂牌。公司原本有三个股东,考虑到挂牌上市后股份会有较大增值,公司CEO罗平认为这是一个为大家谋福利鼓舞士气的好机会,于是在改制过程中吸收近40位员工入股,其中入股最少的只有3000多元,占公司股本总额万分之一。可是,公司刚刚在中关村三板挂牌,便有个别小股东以急需用钱为由要求企业主收购自己的股份。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一年内,发起人不得转让股份。这些员工都是在改制过程中入股的,因此都是发起人,所以无法立即转让股份。企业主被逼无奈,只得先把自己的钱借给员工。

3、股权兑现,既无法规也无制度

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曾被称为这是给经营者戴上了“金手铐”,使他们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长期行为。而现实的苦果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经营者仍是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甚至为了给自己谋利,高层管理人员有可能采用违规手法,虚报营业收入和利润,安然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安然事件使近600亿美元市值瞬间消失,投资于安然的各类美国工人退休基金和个人退休金受到灾害性打击。但是,就在申请破产的前一天,安然的高级管理人员却给自己加上了一项价值5500万美元的现金奖励,而一个星期之前他们还刚刚奖给自己5000万美元。

这个毛病出在哪里?就出在股权兑现,缺乏必要的、严格、合理的法规和制度上。另外,现行《公司法》中的规定是存在漏洞的。既然在任时不能全部抛售股票,那我就辞职。辞职了,法律就管不到我了。现行辞职套现的高管们,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实施股权激励的难点
非上市公司除了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存在的普遍问题之外,由于其未能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这使得公司股票没有市场价格,不能通过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实时动态地反映出公司价值,也使公司股票的流动缺少了实现的平台,变现能力不强。因此,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还具有其特有困难,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绩效评价分歧大

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是一个股权激励计划的基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是与激励对象所达到的工作业绩挂钩的,所以如何评价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成为了股权激励的先决条件。对于上市公司,其股票市场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所以它为考核员工工作绩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特别是在成熟有效的资本市场背景下,其作用更加明显。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在没有股票市场价格这一衡量指标的情况下,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考核办法,具体又怎样计算,怎样与期权激励挂钩,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最具挑战性的问题。不规范、不公平、不公正的绩效考核不仅不能使股权激励计划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相反可能还会给公司带来内部矛盾、挫伤员工士气、引发法律纠纷等后果。

2、行权价格难以确定

对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一般做法是以期权协议签订时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期权的行权价基础。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时其行权价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因此其确定的难度相对要大得多。美国的非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企业的价值进行专业评估, 以确定企业每股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作为认股权行权价与出售价格的基础。

目前在我国非上市公司的实践中,行权价与出售价的确定一般采用每股净资产值作为主要的参考依据, 也有一些企业的认股权的行权价格就干脆以普通股票的面值确定。显然,以每股净资产值作为行权价的做法过于简单。以股票面值作价更是价值失真、其客观性、公正性与准确性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3、持股结构难以把握

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广大员工利益的重新调整。企业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总额是多少?企业不同岗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的具体股权激励数量分别是多少?不同级别、岗位员工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企业用于后期激励的预留股份数量是多少?持股结构如何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这可以说一个操作难点。不合理的持股结构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的流失、控制力的丧失,甚至引发公司内部争权之斗。

4、行权时间和条件难以设置

股权激励的效用是体现在被激励对象将行权时所得到的增值,因此行权环节在整个激励计划中处于核心地位。公司作为激励主体其能否保证股份顺利变现以及对变现条件的合理设计将影响着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上市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出售而取得现金,并且增值部分来自于市场,不需要公司的现金流出。而非上市公司在这一点上又显得先天不足,其遇到的主要障碍是变现资金的来源问题。当大量股票同时要求变现时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和支付风险。因此,非上市公司在安排行权时间的时候,必须谨慎、周全地考虑以下这些问题:整个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是几年?行权期总共分为几个阶段?首次行权是什么时候?每次行权变现的股份比例是多少?行权的门槛是什么?等等。这些都应该予以原则性、规范性的规定,从而使股权激励计划起到一个长期有效的作用。

5、员工作为股东的进退机制难以理顺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管理者及其他员工将不断发生变化。有的员工会离开公司,也有新的员工进入公司。根据员工持有股份的初衷离开公司的员工就应该退出股份,新进的员工应该持有股份。由于是非上市公司,不能借助于股票市场中介买进或卖出该公司股票,股东的进退机制很难理顺。经营者离开企业,其在企业的股份如何兑现,是由继任者购买,还是由离去的经营者继续持股享受分红?即使由后继的经营者购买,能否按原价购买,退出的期股价格如何评估等等。

此外,非上市公司一般都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它与股份公司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人合公司,其中任一股东的进入与退出都应该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而股份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股东的进入与退出受到的限制相对少些。因此非上市公司的股东退出以及新股东的进入,操作起来比上市公司复杂得多。

6、难以让员工相信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建立员工与领导间的信任机制

上市公司会定期公布公司财务信息,使公众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而非上市公司一般不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的财务资料缺乏公信力,即使经过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员工对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及可靠性也会产生怀疑。如年度销售额、利润额、负债额、现金流量等,如果这些数据都难以让员工相信,员工就更不会信服其分红、股份计算的真实性,这会损害股权激励的权威性。另一方面,站在公司的角度,公司一般并不愿意将所有财务信息公之于众,而且也并非公布的财务信息越细越好。因此,非上市公司如何建立一种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以及领导与员工之间的信任机制,既能使员工获悉一些必要的数据并相信其真实性,又能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这也是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又一重大难题。

④ 股权激励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一、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他们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二、业绩激励
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
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等,对经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因而采用这些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经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引人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员工离开公司或“犯错误”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才。

⑤ 股权激励是利好还是利空

你好,对非上市公司来讲,股权激励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薪酬压力。由于绝大大多数非上市公司都属于中小型企业,他们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公司能够适当地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现金流出。与此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留住绩效高、能力强的核心人才。
下面请看分析:
一、先看一则实例。对于股权激励实施效果,某商学院联合调查之后,得出结果表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的长期业绩高于其他企业。
具体数据是:
1)连续四年平均资产回报率比同行业平均水平高2.6%;
2)四年中,股东回报率要比其他公司高出6.9个百分点;
3)82%的公司认为股权激励会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股权激励是在一种企业管理者在管理方式上运营的一种艺术,可以说股权激励是一种全面的薪酬和激励管理模式。从宏观角度来看是企业全面薪酬体系的一部分。对于员工的直接经济性报酬包括基本薪酬、短期激励(绩效工资)、中期激励(年底分红、奖金)和长期激励(即股权激励)。从股权激励的效应来看,运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对于核心的高层员工来说,他们是希望能与企业一同成长,适用长期的激励需求。所以,不能简单的从局部或者用单一的评断标准去说股权激励到底有没有用。
说有用,是因为它是一种商业模式上的顶层设计,是一种管理艺术,是企业管理方式上的创新,避免雇佣模式带来的低效,不是简单的员工股权的分配,股权激励更多是一种开放的力量,让个体的价值在公司的这个平台里不断繁殖,去除公司的管理模式的中心化,建立一种高效而且联动的合伙人利益机制。
现如今有三类人在做股权激励:
一类是律师,他们通常是为初创的微小企业做股权激励,他们做的股权激励更多的是从合规性的角度考虑。
一类是券商,他们通常是针对准备上市的企业,主要从资本运作的角度来设计股权激励,实现资本的套现。
第三类是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大的咨询公司主要服务国企或是大型企业,而小的咨询公司主要服务中小企业。
律师和券商实际上做的不是股权激励,而是股权分配。以为一份协议就是股权激励,实际上并不是,这是股权分配。
股权激励现在是一个广而热议的话题,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想通过股权激励来解决自身发展的问题。但是凡事都不是绝对的,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在这里也要浅谈一下股权激励的误区。
误区一:股权激励能“包治百病”
市场上很多人在神化了股权激励,认为股权激励可以治百病,有让企业起死回生的效果。但实际上影响企业发展因素太多,比如商业模式、市场变化、老板的决策方向等这都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要理性的去理解。市场上有这样一句话,商业模式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而股权激励是解决“为谁干,干好怎么分”的问题。我觉得说的很对,股权激励就是帮助企业完善其价值分配体系。经常有人问股权激励到底有没有用?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下定决心,方案合理,执行得当,一定有用。
误区二:完全免费赠与员工股权
因为激励实际上要体现出,做得好与做得差得到的回报应该是不一样的。而律师和券商在分配股权的时候往往没有考虑绩效因素。好比一个人去看中医,想通过中医更好调理自己身体,结果找到了一个庸医,或者自身有其他毛病,是中医不能解决的,结果中医的诊疗并无实质性的改善病情和身体素质。我们这时候去评价,中医是好还是不好呢?
误区二,只要有股权激励就能解决一切。而实际的情况是,股权激励只是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还需要前端的价值评估,需要对岗位的职责进行梳理,对岗位的价值进行客观判断,才有可能进行客观的分配,而不是拍脑袋。
误区三,所有企业都适合搞股权激励。实际上,股权激励的实施是有前提的,如果这些前提不具备,实际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以华为为例。华为实施的第一个前提是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业务有很大的增长性和发展爆发力,股权激励就是锦上添花;如果没有好的商业模式,股权激励是画饼充饥,没有意义的。
最后结尾在总结一下,股权激励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公司,虽然现在有很多通过股权激励把公司很的很成功,但这是与行业的特性有关。就像我们追女孩子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最重要的是三观要合得来。老板们做之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股权激励的规则,如果感觉做了没把握,宁愿不要做,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可以咨询股权激励的公司。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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