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跟公司离婚股权退股
⑴ 公司退股一般怎么退
企业股东退股的流程主要是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股东退股的分类;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
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解体。具体到立法技术上,可以采用定义加列举的方式来确定。
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时,当公司经营或表决长期陷入僵局时,当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欺压时,当股东由于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⑵ 股东退股怎么退
股东退股方式:股权转让: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当规定异议回购的权利。
1. 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已连续五年实现利润,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合并、分立或主要财产的转让。
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得按同等比例减少注册资本,即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退出公司。股东可以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股东注册资本的方式退出。
拓展资料
1.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情形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股东退出公司是指在公司存在期间,股东根据特定原因收回其股权的价值,从而完全丧失其会员地位。 公司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制度。公司参与者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者的利益。股东的退出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会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从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偿债能力。如果股东与公司串通,通过股东撤资逃避债务,也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根据修改前的公司法,股东投资有限公司后,将与公司紧密联系,不能像股份公司的股东那样“用脚投票”自由进出公司。
2.然而,经济生活的实践对股东退股提出了各种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了股东投资的预期。当股东投资公司时,他们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有自己可以接受的期望。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他们的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出公司的想法,以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股东的死亡。股东投资公司后,依法享有股权。衡平法是一项重要的产权。股东死亡时,其权益应计入继承,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国的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当这些继承人不愿意或不适合成为公司的股东时,继承人就希望将已故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股东离婚。当股东的婚姻发生变化,夫妻离婚时,会提出股东权益的分割。由于夫妻双方已经反目成仇,配偶作为非股东,永远不能参与对个人诚信要求很高的有限公司。此时,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提取,变现并交付给非股东配偶,这已成为对非股东配偶的强烈要求。 小股东受到控股股东的挤压。资本多数是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基本原则。
⑶ 夫妻双方闹离婚,但公司只只一方名下,有权利退出股份吗
谁退股?没有讲清楚,可以电话咨询,徐春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