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股权证书怎么变更
A. 股权变更手续如何办理
一、股权变更手续如何办理
1、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具体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2、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
(三)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四)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六)产权交割事项;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九)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十一)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二、股权变更办理流程是什么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B. 工商局股权变更流程
法律主观:
公司 股东变更 流程: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领取《登记决定通知书》;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 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 经营范围 由 公司章程 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