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未分配利润如何重新认定
发布时间: 2024-10-07 17:33:22
Ⅰ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是,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散燃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皮掘孙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燃链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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