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退出机制怎么解决
Ⅰ 如何设计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1、进入机制:
进入条件:要做好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先得想明白我们认为的合伙人,是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公司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
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也是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人。合伙之后,公司的大小事情,合伙人之间都得商量着来,重大事件,甚至还得合伙人同意。公司赚的每一分钱,不管是否和合伙人直接相关,大家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
2、退出机制:
退出条件: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
其中常见的退出方式有以下三种:
1、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2、除名退出(无偿回购):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
3、期满退出(现价回购):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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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相关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Ⅱ 如何设计合理的股权退出机制股东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合伙创业中,股东股份的退出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很多合伙创业的团队,往往只在乎了前期的设计(股份分配问题)但是对于股权的退出问题,却往往并没有做出安排,以至于在最后留下了隐患,这里有四个原则可供大家参考:
1、提前设计退出机制,管理合伙人预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父子亲兄弟都有分家的时候,有能力的原因、有发展理念的原因、有个人家庭的原因等等,谈好“分家”,才能放心大胆创业,使不上劲、不愿意使劲、闹矛盾,大多数都是因为机制不明确,预期不明朗,提前设计退出机制,最后走到分家的一天,大家有章可循,好聚好散。
四种方法应用的场景不同,也可以再做变形,激励一定是和目标相匹配的,你要确定你的兑现节奏,你就得确定你的激励目标是什么?如果注重短期目标,那么在第一年就要加大兑现力度。另外整个兑现的时间长度,4年是一个极限了,也有2年和3年,1年就太短了。
干一年人就离职了,起不到多大作用 ,激励的时间太长了,比如5年,你想想现在有几个人会在一家公司干5年的?这是违背人性的事情,除非你的公司是华为,别人都求着来你这里。创业黄金法则:先小人后君子,先分好家,后才能干好活。
Ⅲ 股权退出机制
想要知道如何设置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你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所谓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公司,你把你的股权激励给员工了,如果员工出现离职情形或者离开情形。
你怎么能够实现股权激励的退出呢?
换句话说,他走了以后,他原来激励的股权,我们应该怎么收回来?或者他已经获得的股权,应该怎么来进行套现?这就是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
为什么要设置股权激励退出机制呢?
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强,尤其是基层的员工,它的流动性尤其强。所以我们在员工出现流动的情况时,或者员工可能出现流动的情形时,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机制约定清楚,当员工出现某些情况的时候,你要走,我激励给你的股权该怎么实现退出,这也就是我们要设置股权激励退出机制的一个原因。
如何设置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呢?
一般来说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他还没有拿到的激励股权,也就是说他会丧失行权资格。我们需要在股权激励协议里面明确约定,在哪些情况下,在他还没有拿到的股权激励股权,在哪些情况下,他会丧失拿到还未激励股权的资格。
第二种情形就是,他已经行权了,也拿到了一部分的激励股权,这部分激励股权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就要设定一个条件,就是,如果他单方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为违章以及其他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已经行权的股权,公司要进行收回。
当被激励的员工出现这两种情形时,也就是说,出现了股权激励退出条件时,我们必须要确定的另外一个因素就是,他退出时候的价格。我们都要约定一个退出的价格,或者说收回的价格。
可能有一些创业者朋友会有疑问?如果我们没有约定一个明确的退出价格,会出现什么法律后果呢?
假如说你是公司的一位高管,他因为股权激励在公司持有100万股激励股权,按照公司的估值,这100万激励的股权,可能就对应的是100万人民币。如果我们在他退出的时候,没有进行一个价格的约定,很有可能在他离职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真正的支付他100万的现金。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一旦公司的员工出现大面积离职,你就要考虑到你公司需要付出的现金代价有多大。
我们在了解了退出的条件以及退出的价格后,下一个问题就是,应该按照一个什么样的程序来实现股权激励的退出。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在股权激励协议里面约定一定的退出程序。但是因为篇幅的原因以及时间的复杂性,我们没有办法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到。所以通常的做法是我们在协议里直接约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认购权,员工不再享有。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具体的需要根据公司情况来定。
我们最后总结一下,如果你的项目要做股权激励,或者正在做股权激励,必须要有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因为他关系到公司股权的稳定性问题。要约定清楚退出的条件,退出的价格,退出的程序,以及不退出的违约责任。只有这样,你的股权激励才是一个安全的股权激励。
Ⅳ 如何设计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
进入与退出机制
进入机制:
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
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
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
退出机制:
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
一、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
我们认为: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1.
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
2.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
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
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
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7.
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
二、
除名退出(无偿回购)
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
1.未满
年主动辞职的;
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转让、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
8.股东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
三、
期满退出(现价回购)
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
参考方式:
10年期满情形:
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后主动辞职、当然退出或者退休的,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现价回购:股东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额。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进行选择:
1.由公司一性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红利;
2.由公司每次回购其股权总数额的20%,分五年逐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股东并有权根据
每次回购时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其拥有的股权数额享受红利分配。但如股东在五年内死亡的,公司将现价回购剩余的股数,红利不再发放。
股东必须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选择,并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默认为股东选择第一种回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