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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股权冻结后怎么去办

发布时间: 2024-09-15 03:30:45

① 有一个做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公司让我去面试,这个行业现在前景如何

现在房地产融资难度加大,这个名字的背后是要你出去拉到私人的钱以股权的方式支持他的房地产项目。请你注意几个风险:
1、你的优势在哪儿?他看中的你哪方面的优势?如果答案是狗屁都不是,低薪+高提成,你就谨慎点吧;
2、小心落入非法集资的圈套。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是灰色地带,200人、100万是个门槛。如果5万、8万的都可以,你就走人吧。

② 公安局异地封锁犯罪嫌疑人资金账户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人民银行 林业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民航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农业(渔业)厅、局、委,林业厅、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用航空局各地区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加强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监管、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公安机关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2013年9月1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保护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

合。
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
(一)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第三条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冻结财物。对于境外司法、警察机关依据国际条约、协议或者互惠原则提出的查封、冻结请求,可以根据公安部的执行通知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法律和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二章 查 封
第五条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涉案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及涉案的车辆、船舶、航空器和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必要时,可以一并扣押证明其财产所有权或者相关权益的法律文件和文书。
置于不动产上的设施、家具和其他相关物品,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扣押;不宜移动的,可以一并查封。
第六条 查封涉案财物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民航等有关部门协助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明确查封财物情况、查封方式、查封期限等事项,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并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
涉案土地和房屋面积、金额较大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
第七条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作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再续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查封自动解除。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续封决定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在查封期间不予办理变更、转让或者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第十五条 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应当只对与案件有关的部分进行查封,并在协助查封通知书中予以明确;对依照有关规定不可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可以进行整体查封。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接到协助查封通知书时,已经受理该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的转让登记申请,但尚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查封登记。
第十七条 对下列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房屋,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进行查封:
(一)涉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犯罪嫌疑人购买的已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犯罪嫌疑人购买的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第十八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不同权利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有关单位接到公安机关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对涉案财物予以冻结,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泄露有关信息。有关单位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当事人查询时可以予以告知。
第二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或者投资权益等其他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的期限可以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是超过一年。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需要延工冻结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
第二十七条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
第二十八条冻结股权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上市公司股权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在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中载明公司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冻结数额或者股份等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内容。冻结股权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九条冻结保单权益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保单权益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冻结保单权益没有直接对应本人账户的,可以冻结相关受益人的账户,并要求有关单位协助,但不得变更受益人账户,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
人寿险、养老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提供基本保障的保单原则上不得冻结,确需冻结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条对下列账户和款项,不得冻结:
(一)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二)特定非金融机构备付金;
(三)封闭贷款专用账户(在封闭贷款未结清期间);
(四)商业汇票保证金;
(五)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
(六)党、团费账户和工会经费集中户;
(七)社会保险基金;
(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九)住房公积金和职工集资建房账户资金;
(十)人民法院开立的执行账户;
(十一)军队、武警部队一类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种其他存款”和连队账户的存款;
(十二)金融机构质押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债券、股票、贷款;
(十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等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特定股票、债券、票据、贵金属等有价凭证、资产和资金,以及按照业务规则要求金融机构等登记托管结算参与人、清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在交收或者清算结算完成之前的保证金、清算基金、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
(十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不得冻结的账户和款项。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第三十六条 对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制作清单,随案移送。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对于随案移送的财物,人民检察院需要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解除原查封、冻结措施,并同时依法重新作出查封、冻结决定。
第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对涉案财物解除查封、冻结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和解除查封、冻结财物的通知之日起三日以内对不宜移送而未随案移送的财物解除查封、冻结。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检察意见中涉及查封、冻结涉案财物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除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以内对侦查中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解除查封、冻结。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对涉案财物加强管理、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私分、调换、抵押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处置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造成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损毁或者灭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冻结措施的;
(二)明显超出涉案范围查封、冻结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冻结不解除的;
(四)贪污、侵占、挪用、私分、调换、抵押、质押以及违反规定使用、处置查封、冻结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申诉。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存在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对申诉、控告事项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应当责令下级公安机关限期纠正,下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必要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就申诉、控告事项直接作出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查证属实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国家赔偿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协助执行的部门和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③ 房地产商股权质押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的工具,可以用它来填补现金流现金流,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不过,其潜在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对股票的影响是趋于有利方面还是有弊方面的问题,还是要根据现实情况入手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则可视为利好,毕竟有利于开疆扩土。另外,你所质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话,也就是说市场上有的该股的股票数量已经减少了,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那么就是拉升该股所需的资金量减少,那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就比较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如果上市公司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反而就让公司财务的窘况浮出水面,会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倘若真的发生了股票下跌的情况,并且跌破到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引发不好的反馈,换言之,市场对该股票的太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导致股价的可能下跌。

总的来说,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补充现金流,还可以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由于股权质押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等等,因此对股票的影响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最终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大家不要盲目做出判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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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百亿房企名门地产爆雷,它究竟做了什么让大家公愤的事

要说中国最坑的企业,那这个称号莫非房地产企业莫属了。近些年来有关买房被坑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也让人们担心“买房乱象”何时休?

百亿房企名门地产暴雷,它究竟做了什么让大家公愤的事情?

郑州命门天京项目过去一年没有建设进展,命门天京项目位于郑州主城区中心的东明路、农冶路交叉口。是集高端酒店、写字楼、SOHO公寓、集中商业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有4000多户。目前已有少量项目售出,但与陈女士遭遇类似问题的业主不在少数。

据明门地产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公司资金链出现一些困难,明门天京项目停工是真的,而且已经很久了。目前,他们正准备复工,力争按期交房。据此人介绍,合同交付时间是2022年底,还早,不容易得出‘未完成’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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