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怎么认定
❶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股权表现形式、股权转让和流动性、股东人数限制、公司设立难易程度、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以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划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则是以等分形式划分,股东的表决权和偿债义务也是按照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划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一般只能在股东之间转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流动性较强。
在设立条件、设立程序和融资难易程度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发起人,且需要经过批准才能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需要有一个以上的股东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一般由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等组成。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❷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转让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❸ 公司控股权和绝对控股权
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控股权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百分之五十,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有67%的股权,就有公司绝对控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❹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时是怎么分配股权的
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