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购入股权怎么处理
1. 1元转让公司股权是否可行
可行的。如果公司净资产为负,可以以1元的价格转让股权。如果公司净资产为正,则合理的交易价格应为股权价值转换为净资产。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划拨1元。无论以何种价格转让股权,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无论以什么价格转让,都必须依法纳税
拓展资料: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相关方法核定。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所投资企业连续3年以上(含3年)亏损;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2. 我想问一下股权1元转让税务风险吗
股权1元转让税务风险,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正常的股权转让,以一元转让,转让方不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方因此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但是,如果想要以此规避税务的话,是行不通的。
一元转让股权在转让资不抵债的公司中是很有优势的,有利于企业的整体税收规划,但是,也会存在一些税务风险的问题,有的经营者通过一元转让股权逃避税负,所以,税务机关会进行合规性审查。转让方应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规避税务风险。
3. 1元转让股权!合法性与税务风险
1元转让股权!合法性与税务风险。
1元转让股权可以吗?答案是:可以。因为1元的股权转让款是转让方、受让方协商的,公司的股权价值虽和净资产有关、但也和未来盈利能力、行业前景因素等有关。民商领域,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国企的股权和资产转让属于除外情形。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股权交易价值的确定是需要评估的)。
1元转股权发生在哪些情况下?我们先看看公众公司:【海昌华案例】曾经的新三板公司海昌华,就有过1元转让股权的情况。交易中以1元受让的受让方--嘉仁九鼎、嘉盛九鼎、德益轩辕是当时增资进入海昌华的机构股东。因为对赌失败,海昌华实际控制人的第一、第二大股东以1元价格将海昌华的相应股权转让给了该三家机构。除了公众公司,普通民企之间以1元转让股权也是屡见不鲜。
1元转股权大多发生的情境:要么是共下一盘棋或者兄弟单位扛雷的,经常发生在目标公司的净资产为负数时,多为整体性策略或财务安排;要么不是“真正”的股权交易,而是发生在股权过户担保(股权让与担保)或者对赌等场景下。
1元转让股权有风险吗?有。它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经营风险及税务风险。先说受让方的经营风险:如果是一个实物,甲给了乙,乙的财产增加;如果是股权,由于股权未来受经营与市场的影响,表面看为1元、近乎无偿,实则可能给乙后续招致损失,乙的损失也是对价。
再看税务风险:2021年6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发文强调:个人转让股权前,需要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先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国家将税务部门和工商登记部门联动起来,堵偷逃漏税问题。
哪些情况,税务局会认定为交易价格偏低或不合理呢?
1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不具备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不合理情形。
因此,如果用1元转让,需要结合自身交易模式向税务部门解释其具备合理性。常见的两情形是,未实缴出资股权的转让、股权(代持)还原。此外,对于受让方来说,以1元获得,待再转让时,受让方的身份转变为转让方,则届时需要就股权的增值/溢价部分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