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后股权怎么继承
1. 鑲′笢鍘讳笘鑲℃潈濡備綍澶勭悊
娉曞緥鍒嗘瀽锛氬彲浠ョ敱鍏剁户鎵夸汉缁ф壙鎴栬呰喘涔板叾鑲′唤銆傛牴鎹鍏鍙告硶锛岃偂涓滅殑鍚堟硶缁ф壙浜烘湁鏉冨埄缁ф壙鑲′唤鍜岃偂涓滆祫鏍硷紝闄ら潪鍏鍙哥珷绋嬪彟鏈夎勫畾銆傚湪鍏锋湁浜哄悎鎬х殑鏈夐檺鍏鍙镐腑锛屽叕鍙哥珷绋嬪彲鑳借勫畾鑲′笢鍘讳笘鍚庣户鎵夸汉涓嶈兘褰撶劧缁ф壙鑲′笢璧勬牸鑰岃佽繘琛岃〃鍐筹紝鑻ヤ笉鍚屾剰鑲′笢缁ф壙浜虹户鎵匡紝鍒欑敱鍏鍙稿叾浠栬偂涓滄垨澶栦汉璐涔拌ヨ偂浠姐
娉曞緥渚濇嵁锛氥婁腑鍗庝汉姘戝叡鍜屽浗鍏鍙告硶銆 绗涓冨崄鍏鏉 鑷鐒朵汉鑲′笢姝讳骸鍚庯紝鍏跺悎娉曠户鎵夸汉鍙浠ョ户鎵胯偂涓滆祫鏍硷紝鍏鍙哥珷绋嬪彟鏈夎勫畾鐨勯櫎澶栥
2. 合伙人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需要确定自然人股东股权中,属于遗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中,首先确定股权的一半归其配偶所有,另一半股权属于其遗产。
2、在自然人股东遗产的范围内,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继承股东资格确定
(1)自然人股东配偶、各继承人协商,签署协议确定股权的处理。根据协议确定的股权份额确定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分配。自然人股东配偶、各继承人根据协议内容,向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及股权比例。
(2)自然人股东配偶、各继承人未能就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遗产分割。自然人股东配偶、继承人根据法院判决,向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及股权比例。
(3)在公司拒绝进行股东变更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相关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