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虚拟股权如何设置
⑴ 三人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合理
三人合伙最佳股权分配是根据协商和出资情况而定的,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股权情况来进行认定,并且根据出资的情况来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三人合伙最佳股权分配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投资金额也没有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投资比例。三人合伙企业的股份分配是由三人协商决定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劳务支出比例来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可参考以下方法,股权分配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
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从而确定分配内容。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只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并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一家企业既有普通合伙人又有有限合伙人,是根据他们在入股前的约定,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划分的。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买者一般都是有限合伙人。关于企业里的董事会成员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主要还是看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决定的。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⑵ 三个人合伙开店股权怎么分配合理
三人合伙最佳股份分配具体如下:
1、三人合伙企业的股份分配是由三人协商决定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劳务支出比例来进行分配;
2、分配方案可碧乱参考以下方法,股权分配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橘消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
3、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悔伍档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从而确定分配内容。
合伙开公司分股的注意事项如下:
1、股权比例适当;
(1)起初不要给资源承诺者大量股权;
(2)不要简单的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3)不宜给兼职人员过多的股权;
(4)不要过早用普通股权激励早期的普通员工。
2、明确公司内部角色;
3、股权架构干净;
4、明确股权的权和利;
5、避免极端的股权架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⑶ 三个人合伙,股权该如何设计
三人合伙股权架构要点:杜绝平均分配股份,杜绝股份比例悬殊;
A>B+C,B或C<三分之一;
股东规划: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期权池,投资人;
股份规划:资金股+人力股+资源股
不同的行业分配的股权比例不同;
不同的合伙人,不同的资源配置,项目投资规模等等股权的分配方式都不同;
三个人合伙提几点小建议:
1、合伙人必合的五点:合思想合追求合能力合利益合分配
2、合伙人作为大股东在发展期保证有绝对控制权67%最好。最后相对稳定后股权稀释也要保证有51%的相对控制权。二股东不能让他拥有34%重大事件一票否决权,所以要低于34%。小股东小于二股东即可。
3、进退机制怎么设定,看他们是以什么方式进入:
几点建议:
1、资金型股东——溢价进入(按照公司估值进入,按约定回报和时间退出)
2、资源型股东——量化进入(按约定时间、约定业绩、约定对赌条款、约定目标进入,对赌条款退出)
3、管理型股东——全职进入(按照工作能力,贡献进入)
4、技术型股东——考核进入
5、顾问型股东——结果进入
⑷ 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的考虑因素:
在预留股权后,剩余的基本上就是合伙人可以分配的股权。关于分配比例,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
1、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2、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只有ceo取得相对多数的股权,才有利于创业项目的决策和执行。
3、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 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有些项目需要创意,产品仅是技术实现;对于具体情况,相应资源提供者,应占有相对多的股权。
4、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5、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以上讲的是原则,但其实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权比例。具体方法,囿于篇幅,不作详细说明,有具体需要的,另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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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合伙人怎么分配股权
合伙股权的分配方式如下:
1、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2、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3、如果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一般大多数的创业者会选择两个人平分股权;其中一个人控股,占股权51%,另外一人占股权49%。在此种情况下,公司的一般事项可以按照大股东的意愿进行实施;一个人占股67%,另一个人占股33%。在此种情况下,大股东有绝对的公司控制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⑹ 内部合伙人制度和股权激励方案应该怎么设计
企业要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合伙人之间的权责利必须进行很好的设计,经营权和股权必须合理设计,避免股权平分、过分集中,也要避免区分出钱、出力的合伙人的股权分配,员工股权激励一般在15-20%占比。
股权设计和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必须利用好∞利用不好,为企业埋下巨大的雷。推荐一家个人认为不错的律师事务所,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还不错,他们提供股权设计专项法律服务,有需要可以找他们。
⑺ 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是什么
如下:
1、一元股权架构。这种是指股权的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均一体化。在这种架构下,任何股东的权利是根据股权比例而区别的。这也是最简单的架构,需要重点避免的就是公司僵局的问题。
实务中存在几个表决权“节点”:一是一方股东持有出资比例达到33.4%以上的;二是只有两位股东且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1%和49%的;三是一方出资比例超过66.7%的;四是有两股东且各方出资比例均为50%的。
2、二元股权架构。是指股权在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之间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将股东权利进行分离设计。我国的公司法修订后规定,章程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当然,在股份公司下,只有不同类别的股东才能这样设计,同一类股票的权利应该是一致的。
合伙人制度不是万能的
合伙人制度是企业激励的顶层设计,是激励的工具和手段,而企业的终极目标是业绩的提升和经营战略目标的达成。
合伙人制度不是万能的,首先不适合国企,因为拿出净利润或超额利润分给员工是被禁止的,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除非国资委认可。
其次不适合天花板企业。天花板企业处于衰退期,企业只能转型或者关闭,企业在这个时候推出合伙人制度,一是转嫁经营风险,纯属耍流氓,二来员工也不会买单。
⑻ 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是什么
员工+顾问 15%,投资人 15%,合伙人 70%。
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GP,投资人或持股对象作为LP,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入股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股东结构形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和其他股东。
在上述股权架构中,实际控制人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一定比例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又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即有限合伙企业对目标公司的表决权也归实际控制人GP所掌控。
双层股权结构的优缺点:
主要优点:保证创始人及管理层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创始人及管理层对公司控制得越牢靠,就越有可能激发雄心壮志,实行百年大计。保证创始人及管理层的决策不会受到其他股东(尤其是一些短视的投资者)的干扰。
主要缺点:与传统的公司治理原则相违背。一股一票设置的初衷在于:不满意创始人及管理层的决策,股东可以投票否决。但是双层股权结构的出现打破了这一模式,并引起了诸多法律上的问题,尤其是上市公司。投票权垄断带来的堑壕效应,使得内部股东的控制权越大,越有可能采用牺牲外部股东利益的公司战略。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