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股权 » 公司不按规定转让股权怎么办

公司不按规定转让股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4-05-18 06:14:03

⑴ 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条件回购股份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有责任公司不能回购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⑵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要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应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股权转让,又不愿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导致股权转让无法进行工商变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⑶ 鍏鍙歌偂浠借浆璁╁规柟鏈鎸夌害瀹氭椂闂村饱琛屽崗璁,鑲′唤绠楀规柟鐨勫悧锛

棣栧厛锛岃偂鏉冭浆璁╂柟涓庤偂鏉冨彈璁╂柟绛捐浜嗚偂鏉冭浆璁╁崗璁锛岃偂鏉冭浆璁╂柟璐熸湁灏嗚偂鏉冪殑鎵鏈夋潈杞绉荤粰鑲℃潈鍙楄╂柟鐨勪箟鍔★紝鑲℃潈鍙楄╂柟璐熸湁鍚戣偂鏉冭浆璁╂柟鏀浠樿偂鏉冭浆璁╀环娆剧殑涔夊姟銆

鍏舵★紝濡傛灉鑲℃潈杞璁╂柟涓庤偂鏉冨彈璁╂柟鍦ㄨ偂鏉冭浆璁╁崗璁涓瀵逛簬鍙屾柟灞ヨ屽悇鑷椤逛笅涔夊姟鐨勫厛鍚庨『搴忔病鏈夌害瀹氾紝閭d箞鎸夌収鍚堝悓娉曠殑瑙勫畾锛岃偂鏉冭浆璁╂柟涓庤偂鏉冨彈璁╂柟搴斿悓鏃跺饱琛岃偂鏉冭浆璁╁崗璁椤逛笅鐨勪箟鍔°備竴鏂逛笉灞ヨ岃偂鏉冭浆璁╁崗璁椤逛笅涔夊姟鐨勶紝鍙︿竴鏂瑰垯鏈夋潈鎷掔粷灞ヨ屽叾鍦ㄨ偂鏉冭浆璁╁崗璁椤逛笅鐨勫瑰簲涔夊姟銆

鍐嶈咃紝鏍规嵁鍏鍙告硶鐨勮勫畾锛岃拌浇浜庤偂涓滃悕鍐岀殑鑲′笢锛屽彲浠ヤ緷鑲′笢鍚嶅唽涓诲紶琛屼娇鑲′笢鏉冨埄銆傚叕鍙稿皢璁拌浇浜庤偂涓滃悕鍐屼笂鐨勮偂涓滃湪鍏鍙哥櫥璁版満鍏崇櫥璁板悗锛屽嵆鍏锋湁瀵规姉绗涓変汉鐨勬硶寰嬫晥鍔涖備篃灏辨槸璇达紝鑲℃潈鍙楄╀汉鎴愪负鍏鍙歌偂涓滅殑鏍囧織锛屾槸鍏鍙稿皢鍏跺撳悕鎴栧悕绉拌拌浇浜庡叕鍙哥殑鑲′笢鍚嶅唽銆

鏈鍚庯紝缁撳悎涓婅堪涓夌偣锛屽傛灉鑲℃潈鍙楄╂柟鐨勫撳悕鎴栧悕绉板皻鏈璁拌浇浜庡叕鍙歌偂涓滃悕鍐岋紝閭d箞鐢变簬鑲℃潈鍙楄╂柟鏈鎸夌収绾﹀畾灞ヨ屾敮浠樿浆璁╀环娆剧殑涔夊姟锛岄偅涔堬紝鑲℃潈杞璁╂柟鍙琛屼娇鍚屾椂灞ヨ屾姉杈╂潈锛屾嫆缁濆皢鑲℃潈鎵鏈夋潈杞绉昏嚦鑲℃潈鍙楄╂柟鍚嶄笅銆傚傛や竴鏉ワ紝鑲℃潈鍙楄╂柟鐨勫撳悕鎴栧悕绉板氨鏃犳硶璁拌浇浜庡叕鍙歌偂涓滃悕鍐岋紝鑲℃潈鍙楄╂柟灏辨棤娉曞彇寰楀叕鍙歌偂鏉冦傚嵆浣胯偂鏉冭浆璁╂柟鍜屽叕鍙稿凡缁忓皢鑲℃潈鍙楄╂柟鐨勫撳悕鎴栧悕绉拌拌浇浜庡叕鍙歌偂涓滃悕鍐岋紝浣嗙敱浜庤偂鏉冨彈璁╂柟鏈鎸夌収鑲℃潈杞璁╁崗璁绾﹀畾鏀浠樿浆璁╀环娆撅紝鏋勬垚鏍规湰杩濈害锛屾晠鑲℃潈杞璁╂柟鏈夋潈瑙i櫎鑲℃潈杞璁╁崗璁骞惰佹眰鑲℃潈鍙楄╂柟杩旇繕鍙栧緱鐨勮偂鏉冿紝浠庤屼娇鑲℃潈鍙楄╂柟閫氳繃璁拌浇浜庡叕鍙歌偂涓滃悕鍐岃屽彇寰楃殑鍏鍙歌偂鏉冩仮澶嶅埌鍏跺垵濮嬬殑鏉冨埄鐘舵併

浠ヤ笂娉曞緥鎰忚佷緵浣犲弬鑰冿紝甯屾湜鑳藉熷逛綘鏈夋墍甯鍔┿

⑷ 鍏鍙稿傛灉涓嶅悜宸ュ晢灞鍔炵悊鑲℃潈杞璁╁彉鏇寸櫥璁版庝箞鍔

鑲℃潈杞璁 鍚庯紝鍏鍙镐笉灞ヨ屽伐鍟嗙櫥璁版墜缁鍙浠ュ悜宸ュ晢閮ㄩ棬杩涜屼妇鎶ワ紝鐢卞伐鍟嗛儴闂ㄦ煡澶勫苟灞ヨ岀浉搴旂殑鐧昏版墜缁銆 鍏鍙镐笉鍔炵悊鐩稿叧鎵嬬画鐨勶紝鍙楄╀汉搴斾互鍏鍙镐负琚鍛婃彁璧风‘璁よ偂鏉冪殑 璇夎 锛屼絾涓嶅緱浠ュ叕鍙镐笉鍙樻洿鑲′笢鐧昏颁负鐢憋紝瑕佹眰鎾ら攢 鑲℃潈杞璁╁悎鍚 銆 鏍规嵁銆婂叕鍙哥櫥璁扮$悊鏉′緥銆嬬68鏉¤勫畾锛氬叕鍙哥櫥璁颁簨椤瑰彂鐢熷彉鏇存椂锛屾湭渚濈収鏈鏉′緥瑙勫畾鍔炵悊鏈夊叧鍙樻洿鐧昏扮殑锛岀敱鍏鍙哥櫥璁版満鍏宠矗浠ら檺鏈熺櫥璁帮紱閫炬湡涓嶇櫥璁扮殑锛屽勪互1涓囧厓浠ヤ笂10涓囧厓浠ヤ笅鐨勭綒娆俱

⑸ 股权转让出现纠纷怎么解决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如在合理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相同或优于该转让合同的价格条件购买该股权的,则视出让人意思表示而定。如出让人在此期间转而与其他股东履行股权转让的,则原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其可以要求出让方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已部分履行的应作无效处理,出让人还应返还其已收取部分转让款及法定孳息。但审判实践中,法院应以受让人在审理中变更原诉请而为之,否则法院只能仅就原诉请审理,或予以驳回其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而不必主动干预应由当事人自由表示的私权。如经诉讼中给予一定的追认征询期限后,仍未能满足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确认无效,继续履行不予支持,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亦如前述,可按无效返还及根据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处理。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此外,如公司提起确认无效之诉时,出让人所转让的股权业已登记到受让人名下,则此种情形可视为其他股东已明知,并同意该转让。该转让合同也为有效。除此两种以外,转让合同无效。由此,继而引起合同双方当事人纠纷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区分合同内外关系,受让人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合同之外第三人的关系,故一般应另行成诉,处理中按无效返还并按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裁判。
(二)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在此情形下的纠纷,一般也存在两类。一为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二为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且前一纠纷往往因后一纠纷的发生而引发。在这类纠纷中,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也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审判实践中,应具体考察出让人对受让人是否构成欺诈来确定合同效力或是否属可撤销合同。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则应告知其另行起诉。因后一案处理的结果为前一案处理的依据,故程序上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中止前一案的审理。后一案处理中,如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或确认无效,则前一案中受让人不再为应承担责任的共同被告,债权人可申请追加出让人为共同被告,由出让人承担出资未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如债权人将出让人、受让人一并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则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转让合同撤销之诉,可在公司债务纠纷中合并审理。如股权转让当时受让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出让人出资不到位的真实情况而接受转让,或受让人知道该事由后放弃撤销权,或未按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期限行使撤销权的,则视为其已同意在受让股权的同时承受原出让人因该股权所存瑕疵而应负的责任,故而受让人不能因公司债务纠纷而再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在此情况下,应由受让人承担注册资金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另外,因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作为市场主体而存在并运行的物质基础,公司设立时股东所负投资义务是公司法所要求的法定义务,出让人未尽出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并不能因股权的转让而当然免除,故对受让人所不能承担部分,应令出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与其义务相适应的补充责任。
二、股权转让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我院审理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不少疑难问题,主要涉及股权的确定问题、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及股权转让导致一人公司存在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股权如何确定的问题。股权是指股东按其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享有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权是股权转让的前提,转让人如不享有股权,自然不能进行股权转让。认定股权的存在,是审查股权转让效力的先决条件。在审判实践中,绝大多数转让人都是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载明的、并享有公司合法股权的股东,但在极少数案件中,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转让人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公司,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全体股东共同约定不将转让人的名字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资料,后来转让人将股权进行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股权的存在并进而判定股权转让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章程应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根据第31条规定,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股东的出资额。从上述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确定股东是否享有股权,应从其是否实际出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名册上是否记载其姓名或名称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就上述情况下,转让人是否享有股权,我们应该视股权转让是在股东间进行还是股东与非股东间进行而定。如果股权转让是在股东间进行的,虽然转让人的名字或名称并未记载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也未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但是由于全体股东对转让人是实质意义上的股东并无异议,我们也应确认其股东的身份及其享有的股权;如果股权转让是在股东与非股东间进行的,即使转让人实际出资了,我们也不能认定其享有股权,因为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资料上未记载其姓名或名称,其身份对外没有公示,也就不具有公信力,受让人可以以此进行抗辩。当然,如果受让人明知转让人股东的身份没有公示,经其他股东同意,仍然愿意与其交易,我们就应当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确认并维护既有的交易。

⑹ 公司股权变更怎么操作

一、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所有股东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将记录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4.工商变更后,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5.变更税务登记证(注:股权变更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财务报表是否有未分配利润。如果有数字的话,会计下个月做账的时候要把这些数字冲销掉,或者缴纳25%的个人所得税)。
可以从工商局地方税务局或工商局税务局网站下载采集样本,以供参考。
二、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如下
1、资料准备齐全:
(1)旧章程;
(2)拟定新的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正、副本(不能重复);
(4)公章;
(5)各股东的身份证;
(6)需要填写的信息(见下文)。
2.完整资料(由工商局索取或网上下载),包括:
(1).变更申请(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资者信息表(需加盖公章);
(3).变更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决议(新股东签署);
(4).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由新股东签署);
(5)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份(由原股东签署);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身份证签字并加盖公章);
(7).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份(按要求签署);
(8).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的决议(签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通知拿到营业执照(领证时带上变更费110元)。
4.之后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清江路188号),带好以下材料:
(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一式二份),
(2).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投资者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还应提供公司股东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份),
(4)税务登记证原件。
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人士,并谨慎行事。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了解就留言互动吧。

热点内容
如何确定激励股权的分配对象 发布:2024-11-27 00:20:35 浏览:999
昆山杜克金融研究生如何 发布:2024-11-27 00:10:31 浏览:43
新加坡基金会如何查询 发布:2024-11-26 23:56:13 浏览:149
机构卖出的股票软件 发布:2024-11-26 23:55:18 浏览:636
博时基金怎么知道收取手续费 发布:2024-11-26 23:28:13 浏览:302
收市涨停的股票可以买吗 发布:2024-11-26 23:22:54 浏览:865
股权证到底有没有什么用 发布:2024-11-26 23:04:25 浏览:586
顶格申购市值大概多少啊 发布:2024-11-26 22:49:03 浏览:396
在北京卖股票软件怎么操作 发布:2024-11-26 22:36:35 浏览:696
社会保障基金是什么 发布:2024-11-26 22:35:53 浏览: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