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筹划股权风险
1. 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股权投资 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首先,作为股权投资者应当知晓在其股权取得环节和股权行使过程中须特别进行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此节重点是对股权交易风险的防范,风险防控最有效的手段是在投资交易前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公司、股东做充分的尽职调查。一个高水平的尽调,不仅仅是为投资者发现和提示风险,而更重要的是为其结合商业目的评估风险和提出有效防控风险的方案。 其次,股权投资者还应当懂得在股权行使过程中仍须继续控制风险。成为股东后行使股权过程中,主要是参股而不控股的股东,要防止大股东一股独大和持等额股份的股东间出现公司“僵局”。最后,股权投资者还应在投资开始就要考虑此类投资的退出机制和风险防范。任何投资从本质上讲,都是对风险的经营和管理,所以建议投资者应加大对用法律手段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成本投入,不吝聘请法律顾问,以避免投资失误。 法律风险: 1、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 债务 ,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 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 公司法解释 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 防范措施: 1、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2、受让协议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证清单。受让方通过保证清单确保自己获得预期的收购对象,确保所承担的责任等不利因素限于合同明确约定之部分,即锁定风险。 3、协议预留部分股权受让款。在一定期间内,如承担了或有债务,则用预留的款项承担。 4、通过司法救济请求损害赔偿。受让方可以出让方违反 缔约过失责任 或瑕疵担保义务为由提起 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出让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 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权投资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每个方式中都有法律风险,如若防范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再进行股权投资时,尽可能的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来把把关,将投资对象的具体情况审查清楚再做决定,贸然投资只会让自己贪小便宜吃大亏。因此在进行股权投资前,最起码要先了解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
2. 创业公司应该如何规避股权风险
对于股权的话创业公司如果无法规避,那将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啊!这直接影响公司的命运。股权风险也就是把公司的股份分成一百份,然后分摊下去,把这些股权按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出售,当然大部分还是放到公司里的,这样比较安全。要是公司把大部分的股权都放出去了,就完蛋了。这个公司很容易就会被人强制吞掉的啊。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啊,你可能没有经历过不知道这个东西的危险,这个危险是相当的可怕啊!不是我吹牛,这个是很可怕的事情啊,只有有一个公司持有你公司百分之50的股票可以轻轻松松的把你的公司吞并的啊。这样你的公司就是别人的一个子公司,有意思吗?你们公司所做的任何一项决定都要经过别人来审核的,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你是无法体会到这个严重性的。如果没有约束好,就得来分以下几种情况来解决。
第一种情况,这个股东确实为公司立下了汗马功劳。那他可以吞并公司的,这个我没有意见,有功劳应该的啊!
第二种情况,股东出了钱,不管他有没有做工作,他的股份你得给他。这个我也没有意见,股东出钱了啊,我出钱你干活这个很正常的嘛,你说是不是啊!这个很有道理,我们也要讲道理撒,是吧!
第三种情况是股东既没有出什么钱,但是他拿有公司比较大的股份。这个我就不同意了,你没出钱也没出力就想拿大部分的股份,这个说出去是不是太过了啊,你说是不是嘛!要讲道理撒,这个我是坚决不统一的,谁说都没有用的,这是经典的做法啊!以上就是我的个人观点,说的不好的地方请不要怪罪哈!谢谢了!
3. 股权转让风险规避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转让风险规避 1、主体资格风险这方面的法律风险在于目标 公司设立 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 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注册前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同时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 经营范围 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等也是股权收购的风险所在。防范: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 营业执照 、 公司章程 等注册文件来了解;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2、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 土地使用权 、房产、 商标 、 专利 、 软件著作权 、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防范:土地与房产的价值主要查看产权证和 土地使用证 ,其权利状况决定了土地和房产的价值,机器设备要查看其原始采购凭证,扣除适当折旧后,评估其净值,对于通过 融资租赁 形式获得的机械设备,在未付清全款之前,所有权都不归公司所有。 3、 债权债务 风险相关的收购风险表现为: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其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股权转让风险规避 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股权转让,公司中规定了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内转让,在 有限责任公司 中,如果对内转让股权是不用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的,所以不用召开股东会,对外转让则要通过其他的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