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放弃股权怎么写
㈠ 撤销股权转让原因可以怎么写
法律分析:在公司经营发展中,股东如果要离开公司,一旦离职,必须将股权进行转让,因为若不能满足相应条件,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当然,股东在离职时,如果公司明明已经连续五年呈现盈利状态,但是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此时可以直接退股,并不一定要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㈡ 辞职后期权怎么处理
辞职后期权的处理常见的选项主要是以下几种:
1. 彻底剥夺;
2. 按照净资产回购;
3. 按照折算出来的原始出资回购;
4.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折现)回购;
5. 继续保留;
从上往下可能对离职核心员工越来越有利。
实际操作中应该如何选择呢?
1. 彻底剥夺股权/期权一般是针对因为有重大过错/过失而离职的员工,属于惩罚性措施,在期权/股权协议中一般都有详细描述:包括且不仅限于泄漏公司机密、盗窃公司资产、因为工作失误或者故意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等等,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净身出户”。
2. 净资产价格回购大概也就比彻底剥夺没强太多,创业公司的净资产是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甚至有些比原始出资都低(因为持续亏损),这种一般是针对离职后存在重大利益冲突(比如跳槽去竞争对手,或者自己创业做竞争业务)或者在职时严重不能履行职务要求的员工。
3. 按照折算出来的原始投资回购:这个已经属于较为公平的方案了,相当于把本金都还了,投资收益就放弃了。本金可以按照之前说的期望薪水和实际薪水的差额,以及对额外资源的估值来计算。这种方法适用于“平淡分手,相忘江湖”的一般核心员工。
4. 以市场公允价格(折现)回购,这个就比较折中了,在公司上市前,市场公允价格一般可以用上一轮融资的价格加上一个折现率计算(因为融资一般都是增资,增资的估值要比买老股高),例如上一轮融资后的估值为一千万人民币,那么公允价格可以按照800万计算。这种方法适用于“分手还是朋友”的核心员工,属于皆大欢喜。
5. 继续保留股票:如果公司觉得虽然核心员工离职,但仍然对公司有较大的帮助,并且核心员工也承诺离职后还会继续向公司提供帮助和资源,那么可以把核心员工的员工股权/期权转化为一般投资人的股权(期权可能需要出钱认购或者折现一部分)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重要的核心员工、离职后还能持续对公司有贡献、或者公司处于重大资本动作(如上市)前夕不希望发生股权变更/纠纷的情况。
上述五种方式是理想状况,实际操作时可以采用折中或者多种方式综合,比如价格介于2-3之间,或者部分股权保留,部分按照特定价格兑现。有些法律或者其他障碍也可以采用变通的方式,例如代持、股转债等等。
然而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创业公司的股权期权协议,退出方案往往还是采用第一第二种,这其中有律师/法务部门草拟合同时更加偏向公司一方(毕竟是公司付钱),也有创始人舍不得股权期权现金的心理,或者创业者对创业道路上所谓“背叛”的痛恨。但是我想提醒各位创业者的是:
(2)离职放弃股权怎么写扩展阅读
1、创业公司股权期权激励的背景。
我们知道,创业公司为了让核心员工能够跟公司利益绑定;同时也是因为创业初期现金流比较紧张,很难开出大公司的高薪,会比较倾向于用股权/期权来激励员工。
股权/期权激励的出发点是很美好的:只要你伴随公司成长,那么最终会得到高额的回报。
如果核心员工选择在公司股权/期权能够在市场上兑现之前离开(例如上市前),常常会导致双方进入一个尴尬的境地。
公司方面会觉得员工不能“从一而终”,“背叛”公司,还想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或者高价赎回。且不说对其他留下来的员工不公平,一般创业公司也没那么多现金可以拿来兑现。
员工觉得我这么多年给公司贡献,但是公司发展可能并不像当初承诺的那么快,现在要离开了,股权/期权还不给兑现,那这么多年低薪/超时工作都喂狗了?
2、创业公司股权/期权的来源。
我们来看一下创业公司股权/期权的来源。
一般来说,股权的授予要有等价物,一家公司的股权可以简单的分为“出资购买股权”和“无形资产置换股权”两种,那么核心员工的股权/期权属于哪种呢?
其实是两种的混合:核心员工加盟创业公司往往会在薪水上比原先的市场价格有一个较大的让步,例如原先年薪五十万的,可能在创业公司只能拿到年薪二十万,那么这每年差额的三十万就应该等同于对公司的出资,只是由于税务的问题,一般不会先发到员工手上,然后再认缴进公司账户。但这也确确实实是真金白银的出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相对来说,一般员工股权/期权的授予,都会要求连续工作3/4/5年以上,那么累计的薪水差额不会是一个小数目,考虑到加盟的早期公司估值还比较低,这部分期权/股权占的长期激励比重也不会太小。
第二部分则是核心员工加盟的时候带来了额外的资源:例如专利、核心技术、市场资源、客户资源等等,这些无形资产虽然不是现金,但也是创业公司急需的,这部分资源的估值一般会和核心员工的KPI考核指标挂钩,例如按期发布产品、市场推广、完成销售额等等。
㈢ 如何放弃股权
法律分析:1.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即可,可以委托律师起草。股东放弃股权及表示退股,关于如何退股,有: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2.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解散公司而退股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