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权纠纷胜诉后如何执行
㈠ 人民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公司股权
法律分析: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2.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处理。
3.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4.协商、评估。
5.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
6.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㈡ 股权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股权纠纷案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解决。
股权纠纷案件诉讼的流程如下:
1、诉讼阶段,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书写诉讼状,如实把事情的经过用书面形式表述;
2、受理阶段,法院会对述求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标准的,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法院决定对此立案;
3、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给被告发放传票,传唤被告,这期间可以互相耐正拿拿出相关证据,期间双方可以调解;
4、开庭阶段,法院正式受理,进行对此事的调查,双方的辩论,以及评议到最后的宣判。
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昌搭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综上所述,发生股权纠纷的可以前往法院进行起诉,按时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清誉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㈢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20号)
第二条 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以其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冻结。股权价额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的比例或者数量进行冻结。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股权冻结自在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多个人民法院冻结同一股权的,以在公示系统先办理公示的为在先冻结。
第七条 被执行人就被冻结股权所作的转让、出质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㈣ 股权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强制执行 股权的程序有: 1、向股份禅谈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通知股份企业对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先作为内部转让处理,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必要时,执行人员坦袭铅可参加股东大会,说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如果内部股东购买的,交付转让金后,股权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4、委托有关部门对股权进行评估作价; 5、发布强制转让、拍卖、变卖公告; 6、委托拍卖、进行变卖或以股抵债; 7、交付价款,登记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 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让好,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 债权人 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㈤ 法院如何执行股权
法律分析:当被执行人在公司中有投资权益或股权时,可以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法院执行股权时,应当首先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和债权,当将这两者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才可以执行股权。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股权的前提是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三种,即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