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如何用对赌协议规避风险
Ⅰ 什么是对赌对赌协议又是什么有什么好处有没有坏处谁会这么做啊都是些怎么样子的人
对赌协议作为股权投资中平衡风险和收益的有效工具,已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在其会计和税收处理中,对价调整的依据、对价调整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确认,特别是税前扣除等存在诸多误区。对赌协议是指收购方(投资方)与出让方(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在信息不对称、未来盈利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双方约定的这种机制被称为“估值调整机制”,即“VAM”。包含这种机制的条款一般被称为“对赌条款”,包含“对赌条款”的协议被称为“对赌协议”。对赌协议中,调整对价的方式有两种。第一,股权或股份补偿式。投资者在对赌协议中主要会涉及到现金支付或股权支付。如公司与投资者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或投资协议,并同时约定,如果将来某几年A公司业绩的复合增长率低于既定的百分率,对赌协议的对方向投资者赔偿一定数额的公司股权。单向调整还是双向调整,取决于投资协议的双方在签署投资协议时对目标公司股权估值模型及其参数选择的积极、居间或消极谨慎而确定的PE或PB倍数。第二,货币补充式。
Ⅱ 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股权投资 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首先,作为股权投资者应当知晓在其股权取得环节和股权行使过程中须特别进行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此节重点是对股权交易风险的防范,风险防控最有效的手段是在投资交易前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公司、股东做充分的尽职调查。一个高水平的尽调,不仅仅是为投资者发现和提示风险,而更重要的是为其结合商业目的评估风险和提出有效防控风险的方案。 其次,股权投资者还应当懂得在股权行使过程中仍须继续控制风险。成为股东后行使股权过程中,主要是参股而不控股的股东,要防止大股东一股独大和持等额股份的股东间出现公司“僵局”。最后,股权投资者还应在投资开始就要考虑此类投资的退出机制和风险防范。任何投资从本质上讲,都是对风险的经营和管理,所以建议投资者应加大对用法律手段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成本投入,不吝聘请法律顾问,以避免投资失误。 法律风险: 1、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 债务 ,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 2、“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 公司法解释 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 防范措施: 1、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2、受让协议中列明出售方的保证清单。受让方通过保证清单确保自己获得预期的收购对象,确保所承担的责任等不利因素限于合同明确约定之部分,即锁定风险。 3、协议预留部分股权受让款。在一定期间内,如承担了或有债务,则用预留的款项承担。 4、通过司法救济请求损害赔偿。受让方可以出让方违反 缔约过失责任 或瑕疵担保义务为由提起 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出让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 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权投资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每个方式中都有法律风险,如若防范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再进行股权投资时,尽可能的聘请一些专业人士来把把关,将投资对象的具体情况审查清楚再做决定,贸然投资只会让自己贪小便宜吃大亏。因此在进行股权投资前,最起码要先了解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