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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会发生长期股权投资

发布时间: 2023-10-30 08:43:11

1.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是:

股权投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新股东已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做相应修改;

已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有哪些

一、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有哪些
1、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有:
(1)企业加到投资,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收入与风险共存;
(2)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企业投资有成效;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使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随之增加,投资见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燃渣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九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仔者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有:
1、企业持有的能够念段薯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4、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3.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

A. 持股比例多少可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持股比例下降来由成本源法转为权益法的处理类似于追溯调整,应为剩余股权在原投资时点上已满足权益法核算的条件。在原来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剩余股权的对价实质上体现了取得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考虑商誉),在之后对其采用权益法调整时,就是按照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调整,不存在对两个投资时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而在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权益法核算的时点应为再次投资日,长期股权投资应体现再次投资日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原投资部分显然不满足,所以需要对其按照两个投资时点上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B. 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核算,在什么情况下要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只有在出售转让以及收到股东分配利息或者股利的时候确认投资收益,期间因参股而取得的收益或损失不做处理。

C. 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如何确认

【答】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入账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以合并成本为投资入账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并成本,应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和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3)非企业合并方式下支付现金方式的投资以支付的购买价款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的投资按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重组和非货币 *** 换方式取得的按照非货币 *** 换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完上述初始投资成本后,如果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以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如果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就按照初始投资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的条件有哪些

您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在第三条和第四条对于不同情况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进行初始计量作了“明确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在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对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三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第十一条的规定,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3)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怎么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专股权投资。即属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属无控制情况,符合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第二种情况。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应采用成本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东奥

F. 多少持股比例可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用来核算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者控制的公司的股权投资,通常认为持股比例大于20%时可以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但是也要看具体的公司情况,比如说公司的股权分散程度和决策机制。

G. 如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1)腾讯众创空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入账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以合并成本为投资入账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并成本,应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和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3)非企业合并方式下支付现金方式的投资以支付的购买价款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的投资按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重组和非货币 *** 换方式取得的按照非货币 *** 换原则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完上述初始投资成本后,如果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以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如果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就按照初始投资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

H. 长期股权投资有哪些核算方法

成本法和复权益法。

(8)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扩展阅读制:

成本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股权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此之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在权益法下,企业进行投资时,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在期末,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首先,以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I. 资产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资产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并同专时满足以下两属个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资产的定义并不一定能确认为资产,资产的特征与确认条件不同。会计核算既要确认科目,又要确认金额,如果二者缺少任意一项,都无法确认,所以说符合资产的定义仅仅表示符合资产确认的一个条件,但是这个资产并不一定能以可靠的金额来计量。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的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9)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扩展阅读

资产的分类

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便显得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通常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产性房地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

J.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何时确认收益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2010年教材增加: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7、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在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确定其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的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提取以后均不允许转回。

4. 中级会计实务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工会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点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注意核算范围的变化,“三无”除外)

1.(成本法)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权益法)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其中:

①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②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

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

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参与方一致同意。

【特别提示】

a.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即,共同控制合营安排的参与方组合是唯一的。

b.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内容拓展】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的分类

3.(权益法)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其中: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结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特别提示】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2 个方面)

①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

②考虑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影响。

知识点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图一(接下图)

图二(接图一)

图三(接上图)

二、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价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

【特别提示】

发行权益性证券:手续费、佣金等先冲减溢价收入,不够的冲减留存收益。

知识点三、后续计量

一、基本原则

后续计量的总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图一(接下图)

图二(接上图)

图三(接上图)

图四(接上图)

图五(接上图)

【特别提示】

所有者权益不变的事项有: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提取盈余公积。

知识点三、后续计量

一、基本原则

后续计量的总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图一(接下图、头图)

图二(接上图)

图三(接上图)

图四(接上图)

图五(接上图、尾图)

【特别提示】

所有者权益不变的事项有: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提取盈余公积。

二、权益法下涉及的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应当进行调整。

第二,确认投资损益时,对净利润的调整。

1.取得投资时,被投资方的有关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净利润:(投资时点的调整)(1)存货:只有售出部分才会影响损益;

(2)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尚可使用年限

【特别提示】(不用调整的情形)

①投资企业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

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重要性的。

③其他原因无法取得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所需资料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直接确认为投资损益。

2.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顺流交易、逆流交易)

【特别提示】

①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若赔

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②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是确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潜在表决权所对应的权益份额不应予以考虑。(考虑、但不记账)

③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或亏损)额时,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应当予以剔除后计算,例如,被投资单位发行了分类为权益的可累积优先股等类似的权益工具,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分配优先股股利,投资方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均应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累积优先股股利予以扣除。(结合股份支付)

④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构成业务(如以分公司进行投资)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被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投资方按比例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净损益时,不需抵销该项交易形成的损益。(类似逆流交易)

b.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以分公司进行投资),并能对联营、合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类似顺流交易)

投资方向联营、合资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方不应确认该类交易的损益:

1.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合营企业;

2.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损益无法可靠计量;

3.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知识点四、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转换

图一(头图)

图二(尾图)

一、金融资产5% → 长期股权投资30%(权益法)(追加投资)

准则原文:(先卖后买)

投资企业对原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增加,使其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而改按权益法核算的:

1.应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原股权投资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先卖后买)

3.在此基础上,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取得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1)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长期股权投资30%(权益法) → 金融资产5%(减少投资)

1.准则原文:(先卖后买)

投资企业原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对其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再能对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于失去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对剩余股权进行会计处理。

(1)对剩余股权在改按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取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3)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账务处理

①确认有关股权投资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可借可贷)

—其他权益变动(可借可贷)

—其他综合收益(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②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可借可贷)

—其他权益变动(可借可贷)

—其他综合收益(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或反向。

知识点五、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减资,追溯调整)

准则原文: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2008.1.2 购买 60%股权(控制),成本法,2009.5.2 出售 40%,改为权益法,剩余股权比例 20%(重大影响)

1.终止确认出售的部分(40%的部分)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2.考虑剩余部分的相关情况(剩余 20%的部分)

①原投资时点:剩余 20%的部分(2008.1.2)的有利或不利差额

A.不利差额:不调整

B.有利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特别提示】

若处置日与原投资交易日在同一会计年度,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②考虑原投资时点(2008.1.2)至处置当日(2009.5.2)的净资产引起的变动A.净利润或净亏损引起的差额(当年净利润应当扣除宣告发放的股利★★)

Ⅰ.2008.1.2-2008.12.31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Ⅱ.2009.1.1-2009.5.2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特别提示】

调整留存收益和投资收益时,应自被投资方实现的净损益中扣除已发放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B.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外的权益变动(不区分年份)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其他综合收益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注意科目变化)

知识点六、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特殊情况(被动稀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2015   年   11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

准则原文:

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好坏相抵)(剩余后的股权×增资扩股的部分-应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视为卖股权未收到对价)

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追溯调整)

知识点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金融资产 (减资所致)

准则原文: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也不能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对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处置后的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知识点八、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一、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倩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如:资产剥离上市)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一)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取得控制权日,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特殊,不视为跨界,暂不处理)

1.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含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3.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

(1)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按比例结转;

(2)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全部结转。

(二)属于“一揽子交易”

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第一次投资没有达到 50%以上)

知识点九、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1.丧失控制权前每次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2.丧失控制权时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5.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条件

法律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条件:(1)同一控制下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册袭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以合并成本为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州稿兄的合并成本,应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和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敬铅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6.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原因

问题一: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增加说明什么? 说明投资增加了,风险大了,收益也可能高了。

问题二:权益法下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是? 被投资公司实现净利润,按照投资份额确认的收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问题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 这是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需要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下设三个明细科目:成本、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 其中,成本反映初始投资时的入账成本,在处置前不会变动;、 损益调整反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中本公司应享有的份额。 如果是净利润,说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了,相应地,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也要增加,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借方,贷记投资收益,说明投资是赚钱了;如果是亏损,说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减少了,相应地,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也降低了,应借记投资收益(亏了),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反映由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其他原因造成的净资产变动中本公司应享有的份额变动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是三个明细科目的合计金额,也就是:成本(借方余额)+损益调整借方余额(如果是贷方余额则是减去)+其他权益变动借方余额(如果是贷方余额则是减去)。 如果被投资单位亏损等原因造成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下降,最多只能下降为零,也就是说最多把原来的投资赔光,不必再贴钱进去。

问题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两个问题 疑问,如果之前持有的股权是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和帐面价值不一致,那么在个别报表是以公允价值还是账面价值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这个很好理解,通俗地说,就是相当于在购买日把原先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因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是“付出对价的公允”,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因此不存在账面与公允的差额问题。你所说的账面和公允的差额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直接出售时还没来得及做那笔调整分录,即: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其他综合收益。所以可以把差额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另外,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前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减值准备”一并结转到投资收益。
2、以多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资本公积的确认,书上说“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但北大东奥轻松过关上说的是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后面的题也用的账面价值,这里到底是怎样
这个问题其实东奥课件中张志凤老师已经提及过了。他认为还是用账面价值比较合理,因为同一控制就是认的账面。老师说考试的时候会回避。至于怎么回避,我想肯定到时会是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一致等等。所以这个问题没必要纠结,只要思路和方法掌握了就OK了。

问题五:被投资单位的哪些活动会引起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 一、要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1、投资企业在投资时,做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项目
2、在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在成本法下,只有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才做帐,其余的,比如
说,被投资企业净利润增加、发生亏损均不做账。
二、要是采用权益法(完全权益法)核算
1、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候,同上;
2、投资损益确认,即在确认应该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净亏损
时,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内部交易也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
4、投资企业在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如:被投资单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等,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会引起长期管投资变化:分录为: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投资企业是不做帐的: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被投资单位提取盈余公积等
希望帮的到你!

问题六:判断题: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按 这个是正确的。
投资企业在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问题七: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说明什么呢? 企业处理资产
被投资企业破产
等等很多啊

问题八:为什么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在母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类项目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列示,对子公司来说,就是对应子公司的实收资本(或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一方面反映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另一方面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但是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少数股东权益实际上相当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相等的不能重复计算,所以,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在母公司与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简单相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予抵消。

问题九: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借方减少贷方么 (一)权益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核算使用的明细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权益法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2010年教材增加: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问题十: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采用成本法,??、 母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教材上不会讲为什么使用成本法。
关于第一点:母公司根据自己经营情况决定支付股利,成本法核算时,母公司的投资收益是根据子公司实际支付的股利确认的,比如:母公司本年度亏损100万,持有子公司90%股权,为了把报表总利润转变成盈利,可以让子公司分配股利110万以上,记入母公司的投资金收益就是分配股利金额110X90%以上,利润表上的总利润就变成盈利了。
二,权益法是根据子公司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的,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就是占子公司的权益比例,账面价值随着子公司的权益变动而变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不随子公司的权益变动而变动,所以起不到校验作用。

7.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有哪些

你好,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四大类:
第一,对子公司的投资;
第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第三,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第四,则是“四无”投资,即没有控制、没有共同控制、没有重大影响、连公允价值都不可计算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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