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购股权后如何登记
① 公司法股份回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时双方应就转股事项达成一致,并在转让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因约定含糊而产生纠纷。股权转让的企业自身亦有一定的选择权,既可选择股权转让的合法对象,也可决定股权转让的份额一般而言,股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在企业的合同及章程中均有转股的规定。因此,都应按照合同及章程的规定办理,如受让方是企业投资者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企业其他方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此外还需征得董事会同意转股的决议。最后,要修改企业合同、章程,并将变更文件报相关审批机关审批、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 股权回购流程是怎么样的
股权回购的流程如下:
1、股东和公司就股权回购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2、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公司修改相关记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 公司回购的股份如何处理
公司回购的股份可以作以下处理:
1、选择注销。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2、作为库存股保留。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判散悉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掘闹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掘乎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④ 公司回购股东股份该怎么记账
1、以面值回收: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贷:库存没胡股
2、回收价低于股本: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贷:库存股掘察烂
贷:资本公积
3、回收价高于股本: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转销股本:
借:股本
借:资本公积
借:留存收益
贷:库存股
(4)公司回购股权后如何登记扩展阅读:
库存股的主要账务处理:判漏
①企业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企业为奖励该公司职工而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做备查登记。
③企业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该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企业收购该公司股份的,
企业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⑤转让库存股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⑥注销库存股
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
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同⑤转让库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