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收益开什么发票
㈠ 企业以资金投资,是否需要开发票吗
企业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事项,被投资方无需开发票。但如果是受让股权,股权转让属于提供金融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发生转让时转让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拓展资料: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㈡ 股东投资固定资产需要提供发票吗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固定资产进行股权投资需要开具发票。
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视同销售货物。
也就是说,企业或个人以资产作价入股,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相应地,企业或个人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个人通过税务局代开发票。
㈢ 公司注册收到股东投资资金怎么开收据
根据协议和收款收据编制记账凭证:
1、投资前要有书面的投资协议库存现金,原始凭证就是投资书面协议。
2、应该按照书面投资协议收取各位股东交纳的投资现款。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面值总额。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当设立“实收资本”科目,说明投资者投资资本的增减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实收资本或股本,属于所有者权益类,其账户结构为借减贷增。
(3)股权投资收益开什么发票扩展阅读
投资公司收到的投资款项应入账
①最简单的情况就是,收到现金投资款,那么公司在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后,即可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②如果投资款超过了超过了认缴的注册资本,那么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㈣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还要开具发票吗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还要开具发票吗?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投资方应缴纳哪些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因此,贵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房产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企业以房产投资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但涉及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