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控制股权
① 两个人合伙创业,股份如何分配,如何整体控制
1、没有成立公司之前,可以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2、他如果出资,可以分得相应的股份,如简丛果不出资,您可以按照他的付出给他相应报酬;
3、您还要与所有参与或者工作的人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泄露该商业秘密。
② 公司股权极度分散情况下,如何保证公司控制权
公司控制权最直接的保障形式,就是用实打实的股权比例保障。但如果遇到股权分散的情况,要始终确保创始人的控制权,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配合实现。
控制权
第一种方式,是表决权差异化安排。表决权差异化安排在融资平台设在境外的跨境架构的公司适用非常广泛,但在目前的国内法律框架下,适用空间相对有限。
第二种方式,是一致行动协议或者表决权委托。
第三种方式,是通过董事会实现控制。
第四种方式,是对特定股东群体进行平台化管理。
除了上述主动保障控制权的方式外,还有一种方式属于被控保障,即创始人的一票否决权。
如果创始人的股权比例已经被稀释到了无法直接控制公司,并且表决权差异化安排、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控制董事会、对特定股东群体平台化管理等因各种原因无法落实,则创始人可尝试争取采用类似投资人的一票否决权安排,来确保自己至少在重大事项上能够实现被动控制。
③ 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可不可以将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买完然后他变成控股股东。
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被收购公司的股票。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三条: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七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3)怎么能控制股权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收购上市公司中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