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公司不配合工商登记怎么办
Ⅰ 小股东不配合股东变更怎么办
一、小股东不配合股东变更怎么办
1、小股东不配合股东变更,小股东可以购买变更的股权。如果小股东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变更。如果股权变更是内部变更的,则不需要小股东的同意,只需与受让的股东协商一致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Ⅱ 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不符怎么办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不符的,当事人可以及时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或者更正其错误。一般自变更股东之日起三十日内,就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Ⅲ 股权转让协议签了但工商没登记
法律主观:
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不符的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该协议是依法订立的,依然有效,工商登记渣镇不是该协议的生效要件,当事人也可以向工商局提出变更登记的请求。根据《民法典核迹》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如氏粗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