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资本时家族股权怎么设置
Ⅰ 股权激励在家族企业中,该如何运用
随着企业股权激励的重要性逐渐被认知,股权激励越来越普及。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很多家族企业也在学习甚至已经充分利用股权激励以保证企业长青。家族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除要注意普通企业进行股权激励需要注意的事项,还需结合其自身特点设计激励制度。本文从家族企业特点谈起,结合家族企业特点提出家族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三点建议,其中穿插了典型的正反面家族企业案例,如碧桂园、方太、富安娜等以助理解。
一、 家族企业特点
1. 家长权威制
家族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最显著特点其是由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创立,拥有企业控制权并不断在家族内继承的企业。企业中的主要职务由家族成员担任或任命。因此,在家族企业中,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通常不发生分离,家族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股权集中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权力进而集中在家族家长手中,整个企业的利益就是为家族利益服务。
3. 股权激励有度,行权条件合理
具体到股权激励的实施,家族企业还要保证激励计划的合理性,设定合理的行权条件,选择合适的激励对象,保证激励计划真正起到激励人才的效果,而不是好心办坏事儿,更不能让员工认为激励计划只是个幌子和噱头。
以上仅是家族企业进行股权激励要注意的一些基本原则,实际操作中,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独特的情况和需求,因此选择股权激励的模式和具体的配比方案,都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股权激励在操作起来,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会涉及到财税筹划、薪酬配比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复杂而繁琐。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家族企业能否成功转型,关乎家族企业的长久存续。因此,建议家族企业着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时,一定要谨慎选择。如果现有的激励制度不合理,要及时修正止损。股权激励是个浩大的工程,家族企业最好找专业的股权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和处理。
Ⅱ 股权激励在家族企业中,如何合理运用
在这里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法国穆里耶(Mulliez)家族。
穆里耶家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商业巨头——拥有多家世界级知名企业。体育品牌迪卡侬、零售巨头欧尚集团、平价连锁餐厅Flunch等著名品牌,均属于穆里耶家族。
众所周知,当家族越是庞大,拥有的财富越多,家族的传承就越显困难。不过,穆里耶家族在家族和企业的平衡木上已经小心翼翼地行走了超过百年的时光,实现了一代又一代家业与财富的传承。如今,穆里耶家族已经传承至第六代,拥有1300多个家庭成员,其中700多个是家族企业的股东。
Ⅲ 股权结构怎么分配合理
法律主观:
1、持股比例过于均衡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往往能够对抗的各方会为了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比例。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超过两个,所形成的股权结构就较为科学。但是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只有两个,则将形成平衡股权结构。案例1:某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双方各占50%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后来,两个股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争议,双方互不同意对方的提议,导致公司无法形成任何决议,经营不能正常进行。案例2:某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三人,甲、乙两名股东各占45%的股份,丙占10%的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超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甲、乙一旦意见不同,则丙支持哪一方,哪一方的意见就能够形成有效决议。甲、乙发现这一情况后,都有意拉拢丙。最终的结果是丙实质上控制了公司的发展走向。上面两个案例所产生的问题并不相同,但同样损害着公司利益。案例一,形成了股东僵局。案例二,导致了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当公司的控制权交给了股份比例较小的股东,其收益索取权很少,必然会想办法利用自己的控制权扩大自己的额外利益。这种滥用控制权的法律风险是巨大的,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都有严重的损害。持股比例过于均衡可能产生的问题:(1)容易形成股东僵局,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2)容易激化股东矛盾。(3)容易造成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2、夫妻股东实践中,该种情况多存在于民营企业。许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即为夫妻共同打天下,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另外,应工商注册"公司股东必须为两人以上"的强制性要求,但又信不过别人,因此,将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实质上由一人出资尘饥世经营。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的优点是:意见比较容易统一,不宜出现公司管理僵局。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的缺点是:(1)夫妻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规范,"公"、"私"不分,财产混同,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风险;(2)感情和事业不分,一旦夫妻感情出现危机,随之带来的是股权争夺战、公司控制权争夺战;(3)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不明,夫妻股东真正持股比例不清。3、股权过分集中在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无法摆脱"一言堂"和家长式管理模式。在公司进入到规模化、多元化经营以后,缺乏制衡机制,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会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而同步增大。可能产生的问题肢仔:(1)企业行为很容易与大股东个人行为混同,一些情况下,股东将承担更多的企业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2)大股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处理公司事务时,将产生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不利局面,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3)大股东容易忽视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4、家族企业找人做挂名股东有的家族企业喜欢让家族成员在工商局注册成股东,但这些注册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真正的股东以及管理者却没有任何工商注册的痕迹。出现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一旦出现家庭矛盾,或发生道德危机,显明股东将股权处分,或者违背隐名股东意愿表决公司事务,均会产生法律纠纷。5、外资、国企及特殊行业股东有特殊规定,违法代持有些行业,国家对股东资格是要进行审查审批的,比如金融类企业(证券公司、典当行、银行等),另外外资企业、国有股的股权问题发生变化也都要进行审批,有些股东为了绕开这些规定,就找人代持,自己当隐名股东,这样的持股情况也存在被法律认定为无效的风险。6、干股、送股、股权激励引纠纷有些公司在设立时采取干股、送股或者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人才,但设置不是很规范,干股是不是有效,送股还是股权转让,什么时候是股东这些问题都容易产生分歧。7、职工入股却不登记有的企业在国企改制、非上市公司向职工募股,基于法律上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往往对入了股的职工却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由委托代持、职工持股会、股权信托等方式找人代持股东,一旦代持的股东不听话,或者大股东忘记了职工的股东身份,职工股东的权益就容易受到侵犯。【案例】这个世界上,最差的股权结构是:两个股东各占50%的股派肢权。我们通过两家中国餐饮企业真功夫和海底捞,来看最差股权结构公司的不同命运。真功夫真功夫是中国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中式快餐企业,也是中国五大快餐企业中唯一一家本土企业。中式快餐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以及真功夫出色的商业模式和真功夫的发展业绩,吸引了众多股权投资基金的青睐。2007年10月,今日资本和联动投资两家PE投资真功夫,企业和资本方的目标是,2010年真功夫实现上市。但是,之后股东之间的矛盾纠纷,却为真功夫的发展打上了问号,上市之路也愈发遥不可及。正如我们前面所说,一家好的企业在股权方面至少应该具备以下特点:股权结构简单明晰;存在一个核心股东;股东资源互补;股东之间信任合作。但是真功夫除了股权结构简单明晰之外,其他三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回顾真功夫的案例,能够让我们对股权结构给企业和资本的影响进行深入的思考。1、初期发展真功夫的前身是小舅子潘宇海在东莞长安镇107国道旁边开的一家168甜品店。1994年,姐姐潘敏峰和姐夫蔡达标加入,投资了4万元,潘宇海自己也出资4万元,把168甜品店改为168快餐店。股份结构是潘宇海占50%,姐姐和姐夫各占25%。初期,企业经营以小舅子为主,姐姐管收银,姐夫做店面扩张。潘宇海掌握着企业完全的主导权。1997年,真功夫借助其"电脑程控蒸汽设备",攻克了中式快餐业的"速度"和"标准化"两大难题,开始在全国各地企业开设连锁店,企业快速发展起来。在这个阶段,负责店面扩张的蔡达标对企业的贡献越来越大。2003年,企业的主导权从潘宇海的手中转到了蔡达标手中。2006年9月,蔡达标、潘敏峰夫妇离婚,潘敏峰所持有的25%股权归蔡达标所有。2、股东矛盾日益激化2007年10月,真功夫引入了今日资本和中山联动两家PE的投资,两家PE对真功夫估值高达50亿元,各投1.5亿元,各占3%的股权,蔡达标和潘宇海的股权比例都由50%摊薄到47%。PE作为资本方,逐利是其最大目的,因此,投资一家企业后,一定会支持能力较强、对企业发展作用更大的一方。PE投资真功夫,主要看中的是蔡达标的能力,因此,无论在股东会还是董事会,PE都支持蔡达标,力图企业经营确立蔡达标的核心地位。这样一来,本来平衡的天平,倒向了蔡达标,而潘宇海被逐步边缘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Ⅳ 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劳务支出比例来进行分配。
1.三人合伙企业的股份分配是由三人协商决定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劳务支出比例来进行分配。
2.分配方案可参考以下方法,股权分配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从而确定分配内容。
Ⅳ 家族公司股权应该如何分配
父辈创立的一家制造业公司。年产值差不多4000多w。现在父亲想退休。想让我和哥哥继承企业。我想出去自己创业。本人是半导体专业。然后哥哥就提出不愿意在家的话就股份就少点。意思是他占股份多点。请问这样分配股份是否合理?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去争取自己应该得到的股份?既然你也没有准备在父亲的企业任职,准备出去自己做!哥哥在企业操盘,从公司的长期发展角度出发是应该让哥哥多占一部分股份的!但是也不是说一开始就要多分一部分股份给到哥哥。 对于父亲的这部分产业你和哥哥是共同拥有的,我们就可以按照5:5分配,后期可以设定公司3-5年的目标并签订对赌协议,只要哥哥经营这家企业能够达成这个目标我们可以转让一部分股份给到哥哥!如果哥哥达成以后还想要更多的股份还是可以通过这种的方法来操作(只要你是想出去自己做企业的,不要在意自家企业的这点股份,只要设定的目标哥哥完成了,虽然你的股份比例小了但是分到的钱远远比之前要多,小老板看比例、大老板才是看绝对值!另外一种办法是:中国人情与人性肯定是第一位的,所以,这个事情,还是让创始人来解决。因为你的这个股权跟普通的合伙协议还不一样,你这是家庭的,类似于遗产,按道理讲是该5:5进行分红的。(这个5:5不同于普通合伙控制权5:5分导致分裂)你不上班,可以不拿工资,只拿分红即可。
Ⅵ 新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法律分析:分散化股权安排:让尽可能多的家族成员持有公司股份,不论其是否在公司工作,所有家族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股权分散的家族企业有两种管理方法:外聘专业人员管理和部分家族成员管理。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采取第二种方式。他们认为,能干的家族成员比外聘人员更适合代表自己的利益。股权集中方法:只对在企业工作或在企业任职的家族成员分配股权。这种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权而非管理权,着眼于保证家族权力的世代持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Ⅶ 家庭企业股权分配怎样做
股权分配时,平均主义是一种不健康的结构。一些创始人富于理想主义,总希望有股权,平均分。比较常见的是3个创始人,每人30%多,或者2个创始人,五五分,但这些都是不健康的结构。
原因在于,团队中没有一个说话绝对算数,在面临重大决定时也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融资前创业公司就需要把公司的结构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
股权分配向来是企业的头等机密,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合伙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
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企业稳定的基石。家族企业的股份安排秘诀,家族企业主要采用两大类股权安排,即分散化股权安排和集中化股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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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股权如何分配
一、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1、股权按出资比例分配比较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等重大决议,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或液液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权转让应该注意哪些情况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这一条,本人认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埋碧权处分的股权不能限制转让,如有限制是无效的,但对于有限衫物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可以的);
2、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
3、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