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股东转让股权印花税怎么交
『壹』 公司收购境外股权转让要缴哪些税费
(1)企业转让股权需要缴纳 印花税 和 个人所得税 。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 商标 专用权、 专利权 、孝返专有技术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商品房 销售合同 等。按所载金额0.5‰贴花。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个人所得税按比例税率征收。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逗并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巧指饥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贰』 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是否需要交
股权转让 印花税 怎么交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 继承 、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 股权转让合同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纳税人为书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分别纳税。 根据财税【1988】255号、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时,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须在境内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所以该 股权转让协议 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 商标 专用、 专利权 、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据此,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不因转让价格多少,只要发生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都要按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叁』 股权变更印花税怎么交
一、股权转让缴印花税的方式:
1、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即转移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股权转让的金额。
2、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股权转让的金额×适用税率(万分之5),减半征收。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股权转让交多少税分为股权属于个人或者公司两种情况:
1、如果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一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的标准为: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印花税: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金额计收印花税。适用的税率为书据所载的金额的5‰。
2、如果是属于企业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并入企业的应缴税款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印花税:税率与上述一致。
如此以外,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产的权属不发生转移的,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并发生权属转移的,征收契税。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三、印花税的税率: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2、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四、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